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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知假买假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 ,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 ,从法理上进行深入分析 ,知假买假行为应受《消法》保护。从立法目的来看 ,肯定知假买假为消费行为符合《消法》的立法宗旨。经营者因欺诈行为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是《消法》立法保护重心倾向弱者———消费者的一种法律价值的取向。应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第四十九条的立法意图 :一是该条是对弱势群体受到伤害时的一种司法救济手段 ;二是该条是关于惩罚欺诈经营行为的规定 ;三是该条是以利益驱动的机制支持鼓励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2.
2013年4月23日,被媒体誉为具有"四大"亮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下称《新消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施行了近20年的《消法》首次迎来大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127票的满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次全票通过的法律,也是除《宪法》外第二部13亿人都可惠利的法律,是我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被视为消费者  相似文献   

3.
石油是一种战略性资源,做好石油储备是保障国家安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然而,石油储备法律制度的基本法——《石油储备法》还未提上立法者的议事议程。基于全球资源短缺和能源危机的时代背景,我国未来制定《石油储备法》的立法基础至少应包括立法理念、法律制度、法律渊源、法律文本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技术体系和实践载体,四者相互关联,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4.
无论是在类推适用的旧刑法时期,还是在罪刑法定原则确立以后的新刑法时期,扩大解释都是刑法学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刑法中扩大解释的目标与一般法律解释无异,是以探究立法原意为指向。立法原意包含两个方面:静态的立法原意是指立法时所意欲表达的意思和目的;动态的立法原意是指立法后所认可的法律用语的变更与发展。合理的类推解释应当并入扩大解释,扩张后的扩大解释的界限仍是罪刑法定原则,具体以刑法规范对解释的形式约束为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在客观上引起了中国侵权法性质的改变。虽然造成这一结果的成因是十分复杂的,但最深层的根源应当是中国法律文化内部结构的不稳定状态。在探寻这种不稳定结构产生原因的过程中,发现侵权法内部所发生的变革是立法者要求中国法律文化结构回归稳定状态的文化自觉,而相应的立法措施则是相关制度本土化改革的具体表现。  相似文献   

6.
航空法与消法有冲突"餐饮规范"违反消法航班延误赔偿没标准金融法规忽视消费者《消法》在初创历史时期的作用无法代替,"双倍赔偿"给市场冲击力很大,假货销声匿迹。但是如今,消法被各个行业领域的专门了立法切割,这些低效力的部门法正在吞噬着消法,使消法被困住。  相似文献   

7.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人大代表资格和股东资格应自然终止。《公司法》第76条所称"继承股东资格"不仅词不达意,甚至以词害意,其维护企业代际传承的立法原意被模糊不清的立法语言所损害。参照同样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著作权的继承安排,建议将其修订为:"依照继承法继承出资额的,可以依法取得股东资格",以区分不同法律关系,正确表达法律意义,实现立法语言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8.
电信技术越发达,用户隐私越容易受到侵犯.从精准定位到数据泄露,从定向广告到用户画像,电信技术将人"透明化".因此,保护用户隐私权、保护用户安定生活的权利,成为电信法立法者坚持的原则.然而,这种坚持被不断升级的电信技术打破.在立法对技术望尘莫及时,法官用司法解释弥补法律的短板.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于2020年2月19日判决Gadelhak v.AT&T Services,Inc.案,就消费者起诉AT&T电话自动拨号系统侵扰案作出判决,对《电话消费者保护法(TCPA)》作了司法解释:为豁免智能手机的自动拨号和自动发送短信功能,法官不得不豁免同样使用存储号码自动发送短信的被告.以"立法者原意"之名的司法解释故意曲解了立法者原意,这彰显了司法解释的工具性.  相似文献   

9.
孟德斯鸠的立法思想完备、周详。他认为,人民是立法的主体,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议会,行使立法权力。立法者应该要有宽和适中的精神,避免极端的立法行为。立法应以本国实际为依据,不能照搬别国法律。孟德斯鸠的立法思想对后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法律盲区即是法律的漏洞或空白,它是由于立法者受到认识能力的限制,不可能预见并规定将来的一切人类行为,因而客观上便会在法律中留下一些缺漏而产生的。司法实践中遇到这种情况,法官应深入领会立法的精神,本着体现正义、维护正义的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遭遇法律盲区,也有其积极意义,它能促进立法不断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自从美国《新千年数字版权法案》第512条规定了“避风港”条款以来,虽然版权人对该条款诟病颇多,但并未能阻止各国立法者相继将该条款引入本国版权法。实现正义是所有立法应当遵循的目标。也是所有立法能够得到普遍遵守的保障。“避风港”条款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概是因为其实现了立法目的指向中的法律正义、立法责任分担中的法律正义与立法价值追求中的法律正义。  相似文献   

12.
奥斯曼帝国史上著名的立法者苏莱曼立法适应帝国发展的需要,修订和编纂法典,颁布新法律,尤其是《群河总汇》《埃及法典》、《苏莱曼刑法典》、《奥斯曼王家法典》、《桑贾克法典》、《律书》等,保障了奥斯曼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维护了帝国的稳定。苏莱曼立法是伊斯兰法框架下的世俗立法活动,所立新法丰富了伊斯兰法律体系,所编法典保存了伊斯兰世界前辈法学家的法律智慧。  相似文献   

13.
法律均衡主要是指法律资源供求的均衡、社会主体的法律行为均衡、法律收益均衡以及法律结构与功能的均衡。法律均衡在法律发展过程中只是相对的、暂时的状态,但又是法律发展的必要的一个环节。它既具有积极意义效应又具有消极意义效应。要实现积极意义上的法律均衡,必须建立良好的法律机制,即立法者要积极回应社会的立法需求,注意司法者、执法者本身的合理利益,尊重守法者的净收益等。  相似文献   

14.
目前所知楚国和雅典都有体系不太完善的法律:楚国有《仆区》之法、《训典》、《祭典》、《鸡次之典》、《茅门之法》、《覆军杀将法》、《将遁之法》等;雅典从德拉古立法开始,经梭伦、庇西特拉图、阿菲埃尔特、克里斯提尼、伯里克利的立法改革,成文法尤其是公法不断发展,使贵族特权逐渐被剥夺,成为公民行使民主权力的有力保障。两相比较,我们发现,二者的法律起点是大致相同的,但因发展方向的不同而形成各具特色的法律文明。  相似文献   

15.
《海商法》的立法技术瑕疵可归纳为法的形式结构技术、法的内容结构技术与法的语言表达技术三类瑕疵,主要体现在该法的部分章节与其私法性质不符、章节命名不能体现该章内容、法律规则逻辑结构不完备以及混淆法条中常用词语的用法等.《海商法》的制定先于相关立法技术规范出台,因而当时立法技术意识不强,这是该法在结构编排和规范表述上存在立法技术瑕疵的历史原因.法律移植是《海商法》立法的一大特色,但移植过程中立法者未能对移植后的法律文本进行审慎的本土化考察,从而使部分法律条文的适用脱离实际,同时仍有一部分法律条文保留了英美法系对物诉讼的色彩.《海商法》修改应当完善立法目的以及部分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的语言表达,厘清相关易混近义词的用法,以葆法律的规范性.  相似文献   

16.
《旅游法》是我国旅游行业的基本法,奠定了我国旅游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旅游法》配套立法是由《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设定的授权立法以及根据我国现行立法体制拥有立法权主体的立法所组成。《旅游法》的配套立法完善了旅游法律体系的架构、满足了我国不同地方旅游立法的差异化需要并且适应了我国立法权主体履行不同立法职能的需要,但《旅游法》配套立法实施效果有待加强,《旅游法》出台之后相关立法主体并没有及时启动旅游法律规范性文件立法后的评估工作,没有依据《旅游法》授权立法条款履行授权立法职能。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适时启动《旅游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监督《旅游法》配套立法工作,尽快完善我国旅游配套法律制度,建构良好的旅游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17.
《瑞士债法典》简洁性的特点体现在用语通俗但不排斥专业性和技术性;条文数量少但内容容量大,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法律的适用范围,使法律具有灵活性和全面性。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应当在形式上借鉴《瑞士债法典》,在保证专业化的前提下使语言通俗、简单。表达方面应当采取区分原则、合并同义词句等立法技术精简条文数量,同时要确保法律用语的明确性和精确性。  相似文献   

18.
作者在港刊《香港社会科学学报》第22期2002年春/夏季上发表文章指出,《立法法》的颁布为中国立法活动确立了基本的制度和程序,但其中提出的法律问题引起了法律学术界的广泛争论。本文集中研究《立法法》关于立法权限的界定和分配的有关安排,认为应从理论上对这些安排进行讨论和分析。作者认为,中国实行的是一元二级立法体制。作者在中央法律共同体和地方法律共同体之下,讨论了各有关立法者及其立法权限的界线,指出了现行制度中的不完善之处及有关理论的无力苍白现象。作者认为,立法活动的不规范和无秩序主要不是因为现行法律…  相似文献   

19.
"立法正确"的神话诞生于近代西方工业化的扩展和民族国家的形成,以"新国家学说"所主张的形式与内容相分离为理论基础.首先,它主张立法形式的正确性,要么将立法内容交由权力决定,使"恶法亦法"成为题中应有之义;要么认为内容出自形式,这纵然令人向往,但终究是个"神"的问题.其次,它假定立法内容的正确性,立法者不颁布"卑鄙的"法律,德国民族社会主义的立法实践,使这一假定成为彻底破灭的神话."立法正确"的基本神话,可推出另外两个神话:⑴禁止法官造法和准确把握立法原意;⑵启蒙百姓懂法.同样,这两个神话也是永远不能实现的.文章还探讨了"立法正确"的神话破灭后之可能出路:一是人民的反抗权难题;二是法官如何以理释法.  相似文献   

20.
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分别于1919年和1934年制定《县自治法》,这两部法律在法律用语、自治事项的范围和议会选举权上的差异体现了民国时期民权观念的变迁。自治法规的差异和民权观念的变迁,既与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的自身性质有关,又与民权观念的传播和影响程度有关,还与这两个时期的民权实践有关。两部《县自治法》的对比,也说明立法是一项涉及诸多层面的系统工程,传统制度与传统文化、立法者自身的立场、观念和价值追求以及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都会对法律内容的民主性、科学性和进步性产生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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