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保险法领域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其要义是为了维护第三人的损害赔偿义务,确定保险人的保险赔偿义务以及防止被保险人的不当得利。传统的保险法理论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财产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笔者则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应局限于财产保险,其适用的范围应是损害保险。损害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损害填补性质的保险。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并不完善,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将把握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真正内涵,重点阐述现行立法有关保险代位权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有所参考。  相似文献   

2.
传统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仅是财产保险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文章则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不应仅仅局限于财产保险,其适用的范围应是损害保险——即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有损害填补性质的保险。我国保险法对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并不完善,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鉴于此,文章试图探求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真正内涵,重点阐述现行立法有关保险代位权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完善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有所参考。  相似文献   

3.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理论基础是保险法上的损失补偿原则和民法上的公平原则,其法律属性是债权的转移。保险代位求偿权不仅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还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因此使得其成为保险法的一项核心内容。被保险人弃权时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是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中一个待完善的问题,而被保险人的弃权行为对保险代位求偿权造成的影响与被保险人弃权的阶段密切相关。本文主要从四个阶段来分别进行分析,即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弃权;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前弃权;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前弃权;被保险人在保险人赔偿后弃权。  相似文献   

4.
补偿原则是海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与普通保险法相比,补偿原则在海上保险中具有不完美性的特点.补偿原则派生出保险利益原则、代位求偿权、推定全损、委竹以及吞并原则等一系列重要制度,这些制度决定了海上保险法的基本特征.补偿原则在当代新发展的实质是要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代位原则的核心,在各国保险法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于防止被保险人获得不当得利,避免第三人逃脱法律责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须受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限制,厘清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如何限制保险人代位权的行使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话题。  相似文献   

6.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源自民法代位权制度,是海上保险人的一项法定的权利,其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民法债权制度功能的进一步发展。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民法公平原则和保险法补偿原则相结合的产物,应当从民法到保险法到海商法的研究进路来探讨其权利来源和理论基础。在保险人行使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过程中,如果海上保险标的是推定全损,保险人接受委付,代位求偿权是一种物上代位;如果海上保险标的是部分损失和实际全损,则被代位的权利就是权利代位。从被保险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析,保险人获得的代位求偿权可能是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7.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被保险人在不同阶段作出的弃权行为可能会对保险代位求偿权造成不同的影响。主要从四个阶段进行分析,即保险合同订立前的弃权行为;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事故发生前的弃权行为;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赔偿金给付前的弃权行为及保险赔偿金给付后的弃权行为。  相似文献   

8.
在连带债务中,一个连带债务人因清偿等财产给付行为超过自己的承担份额,使其他债务人共同免责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求偿权的范围包括超出该连带债务人承担份额的给付及自债务消灭时起的利息,以及因清偿债务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和不可避免的损害。在连带债务人行使求偿权的过程中,存在着求偿权的限制与扩张现象。连带债务人在取得求偿权的同时还享有代位权,也即在可向其他债务人求偿的范围内代位享有或自动承受债权人的债权。《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的连带债务人的求偿权和代位权制度,在具体内容上还需要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保险损失补偿是保险人用集中起来的资金对危险共同体成员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补偿,体现了财产保险制度的核心职能。在称谓与内涵上,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补偿是履行保险合同的保险金给付行为,在原理与制度上与民法的损害赔偿不同;在协同机制上,保险利益将实际损失限定在合法的利害关系内,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是保险人给付义务在法律与合同上的最大值;在规则体系上,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保险竞合、保险代位等均由损失补偿原则所派生。这些概念、原理、制度共同构筑了损失补偿原则的法理基础与规则体系,确保了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法中发挥奠基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不足额保险下,当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保险损失后,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的前提下,取得对第三者的代位追偿权。同时,被保险人也有权就未获得足额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索赔。由于《保险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谁拥有优先索赔权,也没有对不足额保险下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益大小的确定依据作明确规定,从而导致了对追偿所得的不同处理意见。作者认为不足额保险下,保险人应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作为确定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益的依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