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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公司契约理论坚持契约自由、意思自治,对我国股东权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股东权制度走过了一条从强调管制到扩大自由的道路,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从公司契约理论来看,现行制度下的股东自由空间仍然是有限的,仍然存在着股东权法定化的瑕疵、表决权行使制度的缺失、知情权制度的不足、股东协议制度的缺位等问题,需要在坚持契约自由的基础上对股东权制度进行立法完善.而我国股东权制度立法完善的关键还在于建立动态的公司法适应性机制,保持公司法的高度适应性.  相似文献   

2.
股东能否部分行使优选购买权在近几年来的公司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由于一直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也较为棘手。从私法自治原则为切入点进行探讨,目的是为解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部分行使在司法适用中的争议提供一种参考。  相似文献   

3.
中国现行《公司法》关于公司归入权的规定过于粗略,与实务需求明显不符,故有必要进一步加以修订。应对行使公司归入权的主体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权利人行使公司归入权的期限予以适当限制,并对公司归入权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地位和前置程序加以厘清。  相似文献   

4.
股东会决议撤销权属单独股东权,凡股东皆为撤销权主体。即股东会决议作出后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未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无表决权股东、赞成股东会决议的股东亦享有撤销权,只不过基于诚实信用的法理,其权利行使可能受到狠制,而不能成为适格的提诉主体。  相似文献   

5.
公司董事权是公司董事基于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委任合同的约定而享有的受托处理公司事务的各种权利或权力 ,公司与董事的委任契约是公司董事权产生的必要条件。公司董事权是一种对内权 ,其权源为法律规定和股东 (会 )的授权。董事权的行使具有不可替代性 ,同时受董事义务的制约。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司法》已确立股东提案制度,股东提案具有提升公司民主、缓解公司信息不对称、完善公司治理、合理配置和行使控制权的价值。然而股东提案也容易造成股东提案权的滥用、公司治理的效率低下和治理成本的提高。法律应明确规定股东提案的审查制度,股东提案审查制度应以充分保障股东提案权、发挥股东提案价值、及时与公开审查为原则来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7.
股东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出资或认购股份而在法律上对公司享有的对所持股份的所有权和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包括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制度。股东权的内部转让应采取相对自由模式,除章程对转让进行限制外,股东权可以自由转让;其转让的程序包括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和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两个阶段。股东权的外部转让应采取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选择适用的模式;其转让的程序包括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权转让合同的订立与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公司股东权转让登记三个阶段。应坚持公司内部登记生效主义和公司外部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转让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投票权的差异性及平衡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因其所持股份不同、持股动机不同等原因 ,所享有的股权及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也不同。股东之间存在的这种差异性直接影响着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及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也导致了投票权在股东之间的转移 ,从而使部分股东失去了投票权。累积投票制 ,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 ,都是为了实现股东投票权现实可能性的公司治理目标的首要选择。  相似文献   

9.
2005年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是法律赋予股东在特定条件下享有主动退出公司的权利,这一权利应属于成员权(股东权)中的管理权的表现,而不应理解为股东请求公司行使回购权。股权补偿金请求权则是股东退出权行使中本身就具有的不可剥夺的内容。  相似文献   

10.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志忠 《兰州学刊》2005,(4):170-173
优先购买权是民法上的一项重要权利.其行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对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行使期限、行使方式、行使效力以及优先购买权的竞合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1.
李冬 《山东社会科学》2012,(12):143-145
股东知情权是指以账簿查阅权、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及质询权为其重要内容的股东对公司经营中相关信息收集的权利。大股东通常通过不披露或迟延披露公司经营信息,或向社会披露虚假经营信息,或拒绝披露公司信息等形式侵害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的司法救济措施有:扩大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查阅公司相关材料的范围;合理限定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主观要件,对正当目的的情形作概括列举式立法;引入检查人制度;确立公司侵害股东知情权的归责原则等。  相似文献   

12.
杨江涛 《理论界》2011,(4):48-51
在证券间接持有模式下,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相分离。为了让实际股东有效地行使投票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采用了委托规则。因发行人与实际股东之间存有过多的中介机构,根据委托规则实际股东并不能很好地实现自己的投票权。鉴于此,我国在构建间接持有模式下投票权制度时,应尽量减少发行人与实际股东之间的沟通环节,让发行人与实际投资者直接沟通,且使沟通透明和具有可审计性。  相似文献   

13.
公司归入权的实质是对公司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平衡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公司内部人违反忠实义务时法律赋予公司的一项特别救济手段.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均规定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行使归入权,但两法对公司归入权的规定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从而给司法实践造成诸多不便.完善我国公司归入权制度体系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公司归入权行使的主体除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外,应包括监事会;公司归入权行使的对象除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超过法定比例的大股东外,应引入受益所有人为公司归入权行使的对象;公司归入权应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对于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应有所限制防止滥诉;明确公司归入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明确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仅针对现金买卖股票,通过最高卖价减最低买价法计算短线交易收益.  相似文献   

14.
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最能保护少数股东利益的制度——派生诉讼制度,这是我国公司法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但是,法律的应然并不等于实然,在实际诉讼中股东诉权的行使是有困难的。因此,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真正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在"母子公司综合体"框架下,母公司如对子公司进行过度控制,会有损于子公司的独立人格。由于母公司股东无法直接向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在子公司构成母公司实质性全部资产且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受到母公司控制股东支配的情况下,母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有被架空甚至被损害的风险。从对域外规则及公司实践的考察来看,允许特定情形下母公司股东权直接穿越至子公司层面行使,可以有效保护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我国近年来出现了大量主张股东权穿越的案件,但由于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股东权穿越的诉求难以得到支持。鉴于公司独立人格源于法律确认,如果子公司的独立人格受到母公司过度控制,则有必要在个案中否定其独立人格,使母公司股东得以直接向子公司行使其股东权。不过,为避免股东权穿越的滥用以致损害公司独立人格的权威,应当严格限制股东权穿越的适用条件并在《公司法》中嵌入合适的规制方式。  相似文献   

16.
盈余分配请求权是股东一项基本权利.小股东该项权利正常行使几乎完全依赖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往往以对公司控制,欺诈压制小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小股东正常行使无法进行.由于公司法规定的模糊和笼统,小股东采用股东会会议召集权、股东派生诉讼权、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撤销权等救济手段只能是间接的.为此,须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建立完善有限公司股东盈余分配请求权行使的程序法体系.  相似文献   

17.
股东查阅权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东查阅权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模式有:股东与公司之间、个体股东与整体股东之间、股东与控股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要解决这些利益冲突,主要是实现股东利益的保护和公司正常独立经营之间的平衡。从股东查阅权的主体、对象、行使程序以及对股东查阅权的限制等方面设计利益冲突解决的具体规则,应为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8.
我国《公司法》确认股东累积投票权的理论探讨刘俊海一所谓累积投票权,是指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和监事时,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表决权。根据此种表决权,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当选的董事和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亦...  相似文献   

19.
证券监管权有效行使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效监管与监管权的有效行使是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础。我国证券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行政法规赋予了中国证监会以专门的证券市场监管权 ,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管目标和理念以及监管渠道不畅、信息不灵、体制不顺、制度不严等方面的原因制约了监管权的有效行使。由此寻找最佳路径以实现证券监管权的有效行使就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监管权的有效行使可选择多种路径 ,但在我国目前状况下 ,最佳的路径应当是 :重新定义证券监管理念、监管目标和监管原则 ;重构监管法律法规的逻辑框架 ,重建科学的监管体制。  相似文献   

2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我国公司法通过股权转让的同意条款和股东优先购买权条款构建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规则。其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则构成股权转让限制的第二道防线,属于实质规则。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借鉴域外国家先进立法经验,设立专章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进行了规范,修正和完善了旧《公司法》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明确"同等条件"内容,建构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的责任追究机制,已然成为今后公司立法修正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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