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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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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民族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肇始于秦汉的羁縻政策,并演变形成于宋元、完善于明清、终结于民国的中国土司制度,成为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管理的主要政治制度,延续两千余年,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影响深远。在各土司区内,也存在着不同民族和复杂的民族关系。各土司区的民族关系怎样,土司又是如何处理的,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对制定民族政策、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云南临沧傣族罕氏土司为案例,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在民族文化研究领域,人们更加注重客观、科学的态度;对土司制度及其代表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的研究已不像以往只是简单的否定,而是有了较为公正的评析。云南红河哈尼族土司曾借助自身的优势,积极吸纳和传播汉族文化,为少数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的跨境交融、进步及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正> 土司,作为湘西土家族地区的政治制度,萌芽于宋朝,确立于有元,完善巩固于明清。这种通过对少数民族首领赐土封官的形式,来实现封建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土司制度,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对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建立在封建领主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土司制度,就逐渐地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腐朽没落性日益表现出来。到明末清初,已成为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4.
傣族土司制度的特点及其对傣族社会历史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元明时期形成的土司制度,在西南地区各民族社会中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尤其对傣族社会更为深刻,元明清以来的傣族历史无不与土司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个傣族的封建社会都是随着土司制度的出现、发展、衰亡而起着微妙的变化。由于地理历史等原因,傣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在产生、发展、消亡诸方面都形成自己许多独具的特点,对傣族社会产生过较为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土司制度是元明及清前期封建王朝对我国西南、西北等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管理制度,是从历代"羁縻政策"发展而来。历史时期重庆民族地区土司主要包括石砫马氏土司,酉阳冉氏土司,秀山平茶、邑梅、石耶和地坝四个杨氏土司。重庆土司制度包括职衔制度、承袭制度、升迁制度、惩罚制度、贡赋制度、土兵制度和教育制度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探讨历史时期重庆民族地区土司制度,有助于专家学者们更加深入地研究我国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6.
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是民族学、人类学及其相关学科整体性宏观研究“中华民族发展的一把钥匙”。历史上在云南蒙化彝族地区(今云南巍山)的“土司制度”,不仅维持了封建国家统一的“一体”格局,也促进了作为中华文明“多元”组成部分的云南西部蒙化彝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向前发展。从土司制度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普遍推行可看出,“多元一体”的格局在古代就早已是我国各族儿女认同的共同目标,土司制度对此格局的最终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兄弟民族,现有三百八十多万人。分布在贵州、云南、湖南、广西、四川、广东、湖北等七个省区。明朝在上述省区都曾建立过土司制度,有些地区的土司一直延续到清末明初,时经数百年,对苗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有相当的影响。对土司制度的研究也是研究苗族历史的重要问题之一。苗族分布地区广,各个苗族地区的土司制度又具有其不同特点。湘西苗族地区除筸子坪长官司廖彪、吴毕郎等长官是苗族外,永顺宣慰司和保靖  相似文献   

8.
土家族土司文学所反映的土司时期武陵山土家族地区的社会风貌和历史变迁,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土司时期社会发展变迁的一个缩影,所蕴含的国家意识、中华文化认同、家国情怀和开放包容精神等思想文化内涵,为解读武陵山土家族地区世代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了历史依据,也是土家族和中华各民族共同开疆拓土、共同书写历史、共同创造文化、共同培育精神的有力例证。土家族土司文学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土家族土司文学的时代价值,反映了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乃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融入中华多元一体的历史脉络和演进逻辑,是土家族文化研究的新发现,有助于推动各民族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  相似文献   

9.
关于明清云南土司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明清云南设置有多少土司 土司制度在云南存在五百七十余年。明、清两代是云南土司制度施行的重要时期,明、清王朝究竟在云南设置有多少土司,从来没有一个明确的统计数字。近年来,笔者将明、清两代记载有云南土司的所有史籍搜寻殆遍,翻阅了云南五十年代的大量民族调查资料并实际作了一些调查访问,搜集整理出来的明清云南土司数字是五百八十七。兹分述如下。 按职衔品级是——  相似文献   

10.
蒙古族是云南25个世居少数民族之一,入居云南已有753年的历史,长期以来在与云南各民族共同的生产生活中,为多元民族文化的繁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举凡云南行省的设立、土司制度的确定、儒学思想文化主流地位的确立和推广、多民族杂居格局的形成都与蒙古族入滇有着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的鼎盛时期是在明代。这一时期,纳西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曾有过迅速的发展,探究它的原因,不仅有助于纳西族历史的研究,对今天的民族经济的发展也有借鉴作用。 明王朝平定云南后,为了迅速建立由中央王朝控制的行政机构,在一些地区推行土司制度,丽江木氏土司便是这种制度的代表之一。公元一三八二年明军攻克云南,通安州知州阿甲阿得率众归附,朝廷赐木姓,次  相似文献   

12.
伴随着改土归流的进程,壮族土司社会的社会结构、地方经济、文化意识、民族关系等各个方面,都在壮汉民族交往的历史背景下不断地演进和转型.其过程体现了制度文化存在的普世性意义,具体表现为在文化嬗变中彰显国家、地方、民众之间的互动与制衡;民族文化在社会变迁中融而不合,呈现出生态审美的壮族文化特质;文化边界变动下土司社会各群体固有自己的内在秩序.当我们把壮族土司制度作为一种民族文化来看时,就会对改土归流后土司势力长期延续的历史有一种更深刻的理解.  相似文献   

13.
云南沿边土司盟誓是云南边疆少数民族朴素的社会规范形式和特色鲜明的地方行为,它既有一个体系完整的组织结构,又有一套形式多样的仪式程序,还体现着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无论是云南沿边土司族群内部的盟誓、土司与土司间的盟誓,还是土司与非土司群体的盟誓,国家对云南边疆治理的成分都体现得十分明显。云南沿边土司盟誓的事实证明,只有各民族长期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加强交往交流,才能形成边疆地区稳定、民族团结和谐、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14.
从元代起,封建中央王朝开始在土家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明代进一步发展至完备。唐崖土司是鄂西历史上以军事武功著称的几大土司之一,明季势力达到鼎盛。加强唐崖土司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研究,对深化和拓展鄂西乃至整个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研究与民族文化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田野考察的基础上,依据《覃氏族谱》和地方史料,对唐崖覃氏世袭及其征调进行初步梳理和讨论,以期对鄂西乃至整个武陵山区土司文化与民族文化研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5.
土司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出现的,主要存在于民族地区的社会制度,它是汉民族的封建制度与苗、彝、布依等民族固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典章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关于贵州土司的研究,不仅是贵州地方史和贵州民族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对民族地区的统治及华南、西南民族史不可缺少的部分。1986年,田玉隆同志经多年努力,在广泛搜集资料的基础上,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锲而不舍的求实精神,经过大量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订(讠为)钻研,撰写成长达72万字的巨著——《贵州土司史稿》。这部巨著全面而系统的研究和阐述了贵州土司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其学本意义和价值已得到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为大力支持思玉隆同志这一开拓性的研究,本刊将选择该书中部分重要章节予以发表。本文即《贵州土司史稿》第四章的第六节。  相似文献   

16.
元朝鄂西南民族地区土司制度的建立,上承唐宋时期的羁縻州县制度,对当地的经济、交通和民族关系等的发展都有着积极影响,也为明代和清雍正前期土司制度在该地区的进一步完备创造了条件,是一种符合当时实际的有效的统治方式。同时,元代蒙古族、汉族和白族等民族的逐渐迁入,可以看作是本地区民族融合的初始阶段,为明清时期当地民族格局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对于元朝在该地区的统治历史地位及其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我们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17.
在土司制度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土司学”庞大而专门的概念体系。这些概念术语有力支撑着“土司学”的学科构架,是“土司学”得以逐步形成和确立的重要基石。梳理土司相关术语,大致包括制度层面、土司群体与土司人物、土司时期的相关事件、土司地理、土司地区的社会生活、土司文献、土司文物与土司遗址等七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湘西土司     
<正>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少数民族地区从来就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历代中央王朝都不断加强对边疆僻地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以期建立和巩固大一统的封建集权制的国家。但是,由于历史上我国各民族社会历史、经济发展和文化水平的不平衡,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地处边远、生产落后、风尚习俗各异等各种原因,中央王朝不可能把内地的一整套统治机构和政治制度照搬到各少数民族地区,因而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依据各少数民族的民族关系和民族特征,便逐渐地形成了一套有别于内地的,且带有封建性质的统治制度——土司制度,或称之为“怀柔政策”(见  相似文献   

19.
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一种政治行政制度,是封建统治的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拉祜族地区土司制度的基本特点表现为从属性、分散性,交融性。“改土归流”是封建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政治制度变革,拉祜族地区的“改土归流”对其社会产生的影响和变化:一是促进了其经济形态的变革;二是引发了其政治制度的变革;三是引起了其社会基础制度的变革。从发展的眼光看,“改土归流”是一种历史进步;但同时也伴随着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民族歧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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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经济形态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初封建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本文从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社会的阶级结构、阶级关系以及土地占有情况等方面分析了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指出土司制度下的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应该是封建领主制经济。同时指出明末清初生产发展下出现的土地私有是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领主制经济向封建地主制经济转化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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