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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了先行调解,这既是我国诉前调解司法政策演变的必然结果,也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先行调解与诉前调解是同一种制度的两个不同的称谓,是可以互换使用的同等级的概念。先行调解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法官主持或由法官与法官以外的人共同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法院调解的效力;二是由法官以外的人主持的先行调解,其调解协议应当具有合同或契约的效力。并且调解协议达成后,调解的主持者应当与法官一道依职权进行司法确认,但当事人不同意的除外。  相似文献   

2.
司法实务中,长期以来,我国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诉讼一直套用普通民事诉讼的模式,漠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事实上,不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考虑,都设置了专门的诉讼原则和程序.针对我国立法的不足,可以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优先原则",使之成为审理涉少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并建立以"诉讼代言人"、依职权审查调解协议、加大调查取证力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官依职权进行适度司法干预的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   

3.
诉讼效率原则作为刑事诉讼的重要价值,应当体现在刑事司法职权配置中。在不同的诉讼模式下,效率原则有不同的内容体现,对刑事司法职权配置有不同的要求。刑事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是推进刑事诉讼程序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权力自由度的扩大、程序控制性职权和程序过滤性职权的强化是效率原则在刑事司法职权配置中的主要体现。  相似文献   

4.
胡学军  孙亮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0):147-158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非诉与诉讼两种不同性质的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的准司法行为.相对于各独立的民事纠纷解决子程序,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功能定位有显著的特点,其关注点不在于各独立子程序的功能发挥,而是定位于系统整体有机关联潜能的发掘.根据一般系统论原理,子系统之间的有机关联存在封闭性与开放性,司法确认制度调诉对接功能的有效实现需要遵循这一原理的指导.我国目前的司法确认制度规范,存在两个明显不合理的趋向:一是重对接、轻调解,视野过于狭隘;二是确认环节存在对调解干预过度的问题,不利于调解机制本位价值的坚持.激活与充分释放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纠纷解决和案件分流潜能,需要系统思维,可运用系统封闭性与开放性原理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5.
司法效益的方法论思考——以审判资源的成本配置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活动受到成本与效益原则支配,降低个案处理的公共成本,促使法院审理更多的案件,才更为符合司法正义精神。应合理配置司法职权,而不是根据案件数量增加司法资源的总量。在理念层面,成本效益原则要求改变对司法公正与司法成本关系的认识;诉讼制度的设计应当更加便利当事人提起诉讼;要通过程序机制解决纠纷,保障诉讼效率。在审判管理层面,要建立纠纷解决分流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通过精细化管理,促进案件规模化处理,从而节约诉讼资源,实现司法效益的最优化。  相似文献   

6.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人民法院运用司法权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的一种有力支持和保障,同时也是对当事人的司法救济和司法保障。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已经成为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这一制度把"非诉讼"的人民调解和司法的强制力结合起来,对运用多种途径解决纠纷起到了聚合作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从实践到制度的形成经过了地方实践、正式确立和程序完善三个阶段,但是当前由于机制的不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充分发挥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应有的功能,我们还需从制度上加大和不断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和日本的民事调停制度是两国诉讼外调解制度中的典型代表。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人民调解制度在性质上属于民间ADR的一种;而民事调停制度附属于法院,是一种具有广义上的司法性质的纠纷解决方式。此外,两种制度在调解组织的性质和权限、可调解的纠纷范围、调解中的强制性因素以及调解程序与司法权的关系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日本民事调停制度中司法权的有效利用可为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发展提供某些启示。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院调解实务中存在着调解诉讼化的倾向.为了解决调解诉讼化的问题,有学者提出了构建当事人主义调解结构的观点.但是,该观点混淆了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界限,还存在将诉讼中的当事入主义理念强加于调解程序的问题.“合意—判定”型调解程序可以实现纠纷的妥当解决,为强制性的存在提供了正当化契机,契合了ADR的连续性理论.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法院调解即“合意—判定”型的程序构造.因此,我国也应当从构建“合意—判定”型调解程序的角度解决法院调解诉讼化的倾向问题.  相似文献   

9.
作为行政机关为社会公众提供的争议解决服务行为,行政调解体现了现代服务行政的理念,有助于实现政府的服务职能和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存在着性质认识上的误区、运作模式上的偏差、调解制度设计上的不完备及调解效力不明确等不足,致使行政调解的功能没有得以充分发挥.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服务机制,须明确行政调解定位和应遵守的基本原则;从制度设计的细节着手,扩大可调解的纠纷范围,设置专门的调解机构和人员,细化程序运行规则;以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为参照,形成针对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0.
有限职权主义意指法官依法定职权一定程度控制着诉讼的进程.大陆法系国家行政诉讼制度实行有限职权主义.以有限职权主义作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原则取决于现阶段我国行政诉讼的特殊要求,有充足的理据.在行政诉讼中应使法院能够、也必须使法院能够助原告一臂之力,真正实现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间的对抗、诉讼地位平等.  相似文献   

11.
《理论界》2017,(1)
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的引导下,ADR运动兴起,推动了法院在功能上的拓展。在我国,法院调解逐渐突破传统的诉讼调解形式,实践中开始引入司法ADR性质的非讼调解。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的修改,非讼调解制度被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被视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重大发展。下一步,法院调解改革的走向,是用多元化解决纠纷的理念推动法院转型,统筹好司法与社会调解两股力量,并发挥司法力量的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情不同,采用传统纠纷解决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面临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等方面难题。调解制度具有独特的文化优势,是一种高效、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然而,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其执行力具有不确定性。在我国,经由商事调解机构的调解程序形成的和解协议并不具有执行力,其执行主要依靠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来保障,这不利于调解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我国需要制定统一的"商事调解法",对包括民间调解组织在内的商事调解机构制作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给予明确的法律保障。同时,要严格实施信用惩戒制度,实现商事调解制度与信用惩戒制度的有机结合,推动有关各方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惩戒。  相似文献   

13.
随着司法政策的调整,法院调解重新受到重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调解的纠纷解决功能得到凸现与强化。法院调解的本质属性是合意,其法律基础是当事人享有的处分权。应当构建当事人自主性解纷机制,树立新的调解理念,建立审前调解制度和重建我国的诉讼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4.
《江西社会科学》2016,(1):155-160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撤销诉讼规定较为原则,无相应的既判力理论辅佐,容易造成任意扩大第三人范围,对司法权威和裁判公信力造成严重侵蚀。由于我国既判力制度的欠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将面临重新检视和构建。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原告适格必须结合既判力主观扩张理论进行研判,在既判力主观扩张范围内的第三人因实体或程序权利受到损害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诉讼,在该范围外的第三人可借助案外人申请再审或者另行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  相似文献   

15.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强调审判阶段尤其是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把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限定在审判阶段,并通过制度提升法院的权威,保证判决的终局性。为此,一方面,应当对现行刑事审前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权力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应当对法庭审判进行实质化改革,确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会议制度,改革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要求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相似文献   

16.
合意原则是司法调解制度的核心原则.现代司法调解制度中的合意是一种契约型合意,合意原则的适用与当事人之间的力量对比、纠纷解决的效率以及公共规则的确立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通过程序来保障当事人的对等性,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同时,树立有限调解的观念、坚持法律阴影下的谈判是保障司法调解合意原则充分发挥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7.
司法能动不仅存在于作出实体判决层面,其在诉讼程序领域同样也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因为完整的司法权从来都应当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将法官的程序性职权排除在司法权之外是对司法权的不当切割.程序性司法能动在我国现阶段有着强烈的现实需要,其重要表现形式是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而法官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又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重要指标.在民事诉讼领域,司法能动与职权主义相辅相成.职权主义为司法能动提供了其运行所需的制度空间,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过程就是彰显司法能动理念的过程;司法能动的提出为职权主义的回归提供了契机,其有效运行是职权主义得以发挥实效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8.
调解解决民事纠纷,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突出的特点。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不仅有非讼调解的规定,即规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性质任务及方法原则,而且还有诉讼调解(法院调解)的规定,即规定了着重调解与及时判决的原则。本文就着重调解与及时判决原则,谈点粗浅的见解。 一、法院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优良 传统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即法院调解),这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  相似文献   

19.
能动司法语境下的大调解是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针对当前出现的矛盾纠纷多元化的特征而提出的司法新策略,诉调对接机制的提出符合当前纠纷解决多元化的新趋势。法院调解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了法院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并进一步对审前调解、诉讼调解以及执行调解的具体诉讼过程进行了研究。认为应当加快相关制度建设,使调解与诉讼充分衔接,不断挖掘能动司法的合理因素,以解决不断出现的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20.
完善行政赔偿程序,是中国修改《国家赔偿法》的重要任务之一.完善行政赔偿程序应当着重解决如下问题:肯认行政赔偿程序主动依职权启动;明确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行政赔偿案件的机构及人员;引入行政赔偿协议程序;处理好行政赔偿决定及协议的执行与救济程序、行政赔偿复议程序与行政赔偿诉讼程序等的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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