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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艳君 《理论界》2002,(6):67-68
证据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对民事诉讼的重要性是毋庸质疑的。但如何使这些客观材料进入诉讼程序,进而据以判明是非曲直是一个程序制度上的问题。对此,我国在规定举证责任的普遍原则的同时,设立了诉讼证据保全制度以及法院依职权收集诉讼证据制度,但在此之上却没有再对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加以明确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本文试通过对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分析,借以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一些建议,期望有助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一、证据开示制度的含义及目的 证据开示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各方当事人在审理之前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得证言、文件及其他证据的权利和方法。  相似文献   

2.
证据开示制度是当事人主义或类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司法制度 ,对于维护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证据开示制度最早发端于英美法国家 ,现已发展得甚为完善。这一制度对我国正在拟议中的证据立法而言意味着什么 ?本文拟就此做一粗浅的探讨。一、证据开示制度的含义证据开示 (Discovery或Disclose) ,又译为证据展示、证据再现、证据先悉。证据开示的基本涵意是庭审调查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获取有关案件的信息。《布莱克法律辞典》将之定义为“了解原先所不知道的 ,揭露和展示原先隐…  相似文献   

3.
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证据开示制度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从而为审判作准备。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强化对抗求证,实现实体正义的需要,是促使法官当庭认证的需要,也是推动司法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要构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就要修改补充刑诉法,明确证据开示制度的基本规则,确立以法院为中介的控辩双方交换证据的稳定途径,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4.
英美法国家的证据开示程序实为英美法国家为克服对抗制的机理缺陷 ,实现诉讼效率 ,防止伏击审判而设 ,是英美当事人主义诉讼借鉴大陆职权主义诉讼庭前程序的产物 ,其生成有着特殊的历史语境。在我国目前的诉讼构造下 ,引进英美证据开示程序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就必要性而言 ,现行的庭前程序完全可以胜任证据开示程序的功能 ;就可行性而言 ,在现行的职权主义色彩还相当浓厚的诉讼制度中嫁接证据开示程序的确有些超前  相似文献   

5.
一般认为,证据开示制度是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的产物,然而随着其特有的诉讼价值——不仅蕴含了真实发现、人权保障、公正与效率等基本价值理念,而且能够在真实发现与辩护权保障、公正与效率之间实现兼顾与平衡——被两大法系诸多国家逐渐认识到,证据开示已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从而为审判做准备。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有利于实现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益,是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顺利推行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证据合法性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 ,不仅推进着诉讼的进程 ,而且对当事人利益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民事诉讼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般认为 ,民事诉讼证据当具合法性特征 ,此观点已成“通说”。笔者不揣冒昧 ,对此通说提出质疑 ,希望以此引起人们对民事诉讼证据合法性的重新思考和界定 ,并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启示和帮助。  相似文献   

8.
孙玉明 《理论界》2013,(12):111-113
证据交换属于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证据交换制度程序价值体现在公正与高效上,证据交换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的发展。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证据交换的相关内容结合审判工作的实践就证据交换制度在司法中的适用情况进行了初步探讨,具体阐释了证据交换制度的概念、立法背景和效用;详细介绍了证据交换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即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范围、证据交换程序的启动方式、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时间、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次数、证据交换程序的参与主体;深入分析了证据交换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证据交换的证据范围不够明确、二是证据交换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证据交换的尺度把握不够准确;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证据交换制度:即明确证据交换制度适用的证据范围、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进一步完善当事人诉讼指导制度、准确把握证据交换的尺度、做好证据交换程序与庭前调解程序的衔接、证据交换后径行进入下一诉讼程序的一系列建议与构想。  相似文献   

9.
从摆脱目前证据交流不畅现状、完善诉讼结构、加强对被告人权利保护、减轻法官庭审压力等几个方面论证建立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结合日本以及目前民事诉讼中的实践经验、我国目前的尝试,分析建立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可行性,对开示程序的设置提出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刑诉法吸收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部分合理因素 ,强化了控辩双方庭审过程中的对抗性 ,但辩方在证据资源利用上的不利地位使对抗失去了平等性 ,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得不到落实。另外 ,控辩双方为求抗辩效果以达胜诉目的 ,庭前彼此隐瞒证据 ,庭审中抛出对方未知的证据搞举证突袭 ,往往使审判的质量和效益也深受影响。一、国外有关证据开示制度的概况及我国立法之缺失证据开示 ,是指控辩双方在庭审前依照法律规定相互展示各自掌握的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和信息的制度 ,又可称证据展示或证据先悉。其基本要求是控方在审判前应允许辩护一方查…  相似文献   

11.
早期中立评估制度起源于美国,是美国众多司法ADR方式中的一种。早期中立评估制度对于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节约国家司法资源以及缓解诉讼迟延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民事诉讼改革,尤其是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专门程序,较多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而适用,具有高效、简便的显著优势,在解决日益繁重的民事案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设置简易程序可以消除诉讼拖延,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因此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意义。尽管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在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的规定中增加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还专门规定了要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及对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等制度,对促进我国公民诉讼大众化、节约了诉讼资源和提高诉讼效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目前司法实践状况看,现有的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仍不完善,亟需在立法构想与司法实务工作中得到改良。  相似文献   

13.
英美两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比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崔婕 《学术研究》2002,(2):71-78
证据开示是英美法系对抗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英美两国的证据开示制度尽管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在运作机制、开示范围、开示方法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我国在强化当事人证明责任的同时,应当承认当事人有证明的权利,并从证据交换、证据收集等方面保障当事人证明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我国对小额诉讼制度的改革探索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总体上循着"试点——修法——再试点——再修法"的改革逻辑不断推进。改革突出了应对法院"案多人少"审判压力的问题意识,较少基于当事人立场考虑程序设计问题;突出了小额诉讼程序作为"繁简分流"司法改革一环的定位,较少对小额诉讼程序独特的功能定位和当事人必要的程序保障进行深度思考,导致制度设计的理想与现实效果发生较大偏离。我国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应当赋予小额诉讼制度新的功能定位,不宜将其作为应对"案多人少"问题的举措,也不宜继续将其纳入"繁简分流"的改革逻辑,而应回归保障基层民众接受司法裁判权的功能定位。小额诉讼也不应是一种司法制度供给的"残次品",应从程序选择权、公正审判权和程序救济权等方面加强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通过保障小额案件审判公正的底线,促进小额诉讼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和举证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条规定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为主,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为辅的诉讼模式,即以当事人主义为基础,吸收职权主义优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这一模式既体现了现代民事诉讼立法的公正与效益的价值取向,又符合我国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的国情,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意义必将是积极而深远的。…  相似文献   

16.
当事人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会侵害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浪费司法资源和扰乱司法秩序,同时也会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当事人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制还不完善,难以遏制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为了更好的规范诉讼行为,协调民刑关系,统一法律适用,最终实现诉讼价值,有必要构建毁灭、伪造证据罪和恶意诉讼罪,通过刑法对当事人严重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17.
所谓“证据开示”,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是一种审判前的程序和机制,用于诉讼一方从另一方获得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和其他信息,从而为审判作出准备。”“是基于一方的‘发现请求’而由另一方做出的‘信息披露’。”在我国证据开示又被称为证据展示、证据告知等。因此刑事证据开示,是法庭进行庭审调查前,在公诉方与被诉方之间基于法的要求和限制,对对方掌握的证据材料要求予以知悉的一种审前准备程序和机制。一、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意义(一)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在刑事诉讼中,表现为法律价值取向的两重性,即“打击犯罪的同时,…  相似文献   

18.
附带上诉制度是设立于二审民事诉讼中的一项程序救济和诉讼权利平衡的技术性制度。因其在我国民事二审程序中的缺失,反映在司法实践中的各种弊端已经从多方面体现出来。在我国民事二审案件程序中建立附带上诉制度,是平衡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一项精巧技术,很有必要对其予以立法确认和制度完善,以弥补现行民事诉讼法之不足。  相似文献   

19.
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有道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是一点也不为过.证据问题与诉讼的实体内容直接相关,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民事举证责任又是证据问题的核心,因为它要解决的问题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在争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由何方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举证责任制度是否公正、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司法制度的威信.本文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实践中的问题,谈谈自己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初浅看法.  相似文献   

20.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强调审判阶段尤其是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把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限定在审判阶段,并通过制度提升法院的权威,保证判决的终局性。为此,一方面,应当对现行刑事审前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权力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应当对法庭审判进行实质化改革,确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会议制度,改革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要求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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