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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司法判决的说理性不足,法官自由裁量的结果与社会道德价值相冲突,法官滥用、怠用自由裁量权以及在裁量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都会引发公众对法官自由裁量的公平性、合理性的质疑。裁量正义是建构司法公信力的内在基础。以裁量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法官合理运用司法技术,强化裁量的说理性;推进案例指导制度和智慧法院建设,强化司法公开;实现司法裁量和社会正义理念的良性互动,强化法官裁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2.
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和谐社会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良性互动的社会,是自治与权威有机统一的社会,是群体决策和个人自由选择有机统一的社会,是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相结合的社会.司法机制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良性互动的权威性中介机制,是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程序机制,是扩充权利体系、实现法律稳定性与变动性相结合的平衡机制.因此,司法保障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为了有效地保障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提升司法机构的地位,保障司法自治,确保国家权力结构的合理性;重构诉讼模式,建立商谈性司法与交往性论辩机制,实现法律判决的正确性与自洽性;确立建构性司法解释机制,确认新的法权要求,实现和延伸法律的权威;建立和完善司法审查机制,促进权利体系和权力结构的平衡与互动.  相似文献   

3.
能动司法:政治愿景与司法挑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能动司法通过回归传统、司法为民、职能延伸、案结事了,为人们描绘出本土资源与外国经验、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解纷与管理、规则与实效相统一的中国司法自主道路的美好图景.它要求法官不仅要依法裁判,还要考量政治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不仅要实现形式正义,还要实现实质正义.能动司法的积极贡献在于,它试图对以法律规则为根据、形式正义为目标的常规司法提出挑战.但这毕竟只是一种政治愿景,而且司法可能面临两难处境,即法官不得不在政治与法律、灵活性与确定性、集体目标与个案权利之间左顾右盼.制定一个能动司法程序,使法外能动转为法内能动,也许是解决司法两难的一种可能出路.  相似文献   

4.
证据规则是证据制度抑或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证据规则民主化程度的提高 ,要求司法机关和法官始终保持中立的裁判地位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主体的地位 ,确立“以当事人主义为主 ,以职权主义为辅”的诉讼模式 ,这对于尽量消除司法过程中的人为误差 ,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有机统一极具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在不同的法律制度、机制和文化环境下,不同性质的先前经验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司法裁判。具备体制内和体制外工作经验的法官具备不同的知识优势,进而通过不同的方式促进司法裁判。其作用机制因法官知识结构的差异而不同。在法治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体制外工作经验对司法裁判的促进作用更强,同时借助动用体制内的社会关系能提升具备体制外经验法官的司法裁判能力。理应化解甚至打破“行政”和“司法”并存甚至相互竞争的格局,培育法治文化和法律意识。启发立志于从事法官职业或正进行法官职业的人员理性的积累有助于未来司法裁判公正性的经验。  相似文献   

6.
我国环境司法面临行政与司法的互动机制尚不健全、传统司法机制本身功能有限等诸多障碍,为有效克服这些障碍,应加强对政府决策行为的环境审查,准确把握国家作为自然资源所有者与自然资源管理者两种身份的差异,完善相关立法和制度设计,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法官在处理环境问题方面专业性不足的难题.  相似文献   

7.
阴建峰 《河南社会科学》2011,19(2):87-90,218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现行刑事法律规范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亦同样以积极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旨趣。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确保良好法律效果的基础上,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并努力寻求两者的有机契合。法官应娴熟驾驭各种制度内资源,巧妙游刃于规则与事实之间,竭力在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下达致平衡之美。  相似文献   

8.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37-142
在司法领域引入隐性知识论,更重要的目的是揭示隐性知识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法官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运用隐性知识,而基于法律文化的特征及现行的司法体制,在我国的司法裁判过程中,更需要隐性知识。司法隐性知识论将在法院管理制度、法官遴选制度、法官培训制度及法官考核机制等方面,对我国法官制度改革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推进,各地尤其是东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法官辞职转做律师或其他法务工作的现象。如何规范法官的准入与退出,正是我国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广东省法官近五年的外流情况为调研样本可以看出我国现有法官退出机制的不足之处。比较德国、加拿大等国法官的不同管理体制,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应规范法官个人申请辞职的条件及限制,加强对辞职法官的离任审计审查;规范辞退不合格法官、调岗现任法官的退出机制,辅之完善的法官助理制度;完善法官的薪金养老金制度,打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法学专家及律师转任法官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追溯西方法政思想史,司法正义、法律正义、社会正义三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勾联。权力分立与制衡的观念构成司法正义的前提,古典的自然正义思想赋予了司法的正义属性,正当程序从程序正义上保障了司法正义的现实性。司法正义理念的有效整合需要反思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二元对立,发挥报复性正义与恢复性正义的互补机制,实现立法正义、执法正义与司法正义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11.
法官释明权属于诉讼指挥权的一种,其价值是多方面的,建构法官释明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实体公 正和社会正义;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能够补充辩论主义的不足。因此,建构法官的释明 权制度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5,(10):168-174
通过实行司法公开,产生一种"倒逼机制",即倒逼司法公正、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倒逼权责统一、倒逼改进司法作风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改革的基本目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价值判断,其核心是司法机关对社会公众的信用与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其前提是司法的公正与公平。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有关司法改革的内容来看,旨在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司法民主、司法监督及保障人权,逐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改革的内在逻辑清晰可辨,其目标是提升司法公信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是实现司法正义,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司法公开,司法公开可倒逼司法正义,司法公开是目前司法改革的突破点。  相似文献   

13.
民愤有其理性的一面,相当程度上代表着人间正义不灭的信息,但其感性的一面也不容忽视。邱兴华案中,在民愤的浪潮中,法院绕过程序正义而直奔实质正义而去,这与我国司法走的群众路线、法官的实质性思维倾向、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传统均是分不开的。其出路在于制度上的设计与完善,从而规制、引导民愤。  相似文献   

14.
令状与陪审:程序正义在中世纪英国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敏 《理论界》2005,(8):75-76
实体正义是法治的理想目标,程序是实现这一理想的手段,因此程序正义是每一个法治国家的追求。实体与程序之间的理想模式由于时间、空间、文化等“变数”因素而呈现出不同。〔1〕英国由于特定的历史、地域和传统使得这种理想模式是重程序而次实体。程序正义要求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的诉讼案件的法官,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这两项要求在英国司法制度中得到了牢固的确立,被用来作为法官解决纠纷时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根据上述第一项要求,法官在审判中不得存有任何偏私;根据第二项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必须…  相似文献   

15.
法官高尚的司法人格具有促使法官努力上进,形成科学法治理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等多方面作用.因此,要重视对法官司法人格的研究与培养.法官司法人格具有个体性与司法道德的社会性相结合的特点,它由司法理性、司法情感、司法意志、司法信念、司法习惯和司法技能六个要素组成,培养法官司法人格要从个人机制和环境、集体机制和环境、社会机制和环境三个方面有目的、有计划、有目标地系统推进.  相似文献   

16.
在落实法官责任制的过程中,构建以法官惩戒制度为核心,保障法官独立审判与合法职权的司法模式,既能对法官的不当行为进行有效惩戒,又能保障法官合法行使职权。构建一套权责科学,主体明确,程序合理,事由正当,豁免制度健全的法官惩戒模式,捍卫司法公正与审判权威。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8,(3):172-180
司法场域中,法院/法官行为在三重竞争格局下呈现求稳心理样态。竞争包括同质法院之间的竞争、法院内部业务庭及法官个人之间的竞争、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竞争。法官通过庭审预判及宣判控制、案例参照技术、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实现审判组织主体的横向扩张,借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实现审判组织主体的纵向扩张。司法机构和中立机构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法院/法官的求稳心理,追求自我利益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法院/法官的竞争格局,作为司法改革重要内容的职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从动机层面引导法官回归理性的中立裁判心理。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应当对法院和法官有足够的宽容和耐心,避免因为急功近利而导致法官裁判心理的异化。  相似文献   

18.
文章着重讨论了创造性思维品质怎样通过法官自由裁量权途径影响司法判决,从而帮助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实现个案正义。  相似文献   

19.
司法过程中法官认知偏见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讨大多局限于用权力分离、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等视角来分析问题。文章试图以公平、正义等理念为基础,以法官个人和法官这一群体为核心,借助于心理学的视角,研究在司法过程中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法官为何存在着认知偏见,这种偏见对公正司法产生何种影响,以及该如何规制这种认知偏见,从而最大限度的维护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理想司法所追求的价值。  相似文献   

20.
以陪审团模式和参审模式为典型代表的域外陪审制度,在陪审员选任条件、权力行使程序、裁判案件范围等制度设计上,凸显了社会公众对司法民主、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的价值需求。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政治性有余而司法性不足,其在设计理念、功能选择、制度安排方面行政化色彩浓烈,这与民主、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去甚远。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域外陪审制度中的合理性因素,摒弃全能主义的国家管控模式,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政治色彩,修正制约其司法功能有效发挥的诉讼机制,满足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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