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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恢复性司法及其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借鉴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东根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2):60-65
恢复性司法与传统刑事司法模式存在着许多区别。其最主要特征在于恢复性,是一种通过恢复性程序实现恢复性后果的非正式犯罪处理方法,为我们提供了一条以和平方式,在当事人充分参与的基础上解决刑事冲突的新途径。恢复性司法现已在西方诸多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对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同样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恢复性司法理念下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綦通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4):92-97
国历史上和现代的刑事和解实践无法实现恢复性司法的目标。针对这一问题,运用历史考察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发展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刑事和解与恢复性司法进行了比较。我国的刑事和解在适用模式、适用范围和结果方面与恢复性司法存在一定的差别。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应该以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关于在刑事事项中采用恢复性司法方案的基本原则》为参照,在适用范围、和解结果等方面达到恢复性司法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随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发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推广,刑事和解在解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的概念、特征以及司法现状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后,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学理论的迅猛发展动摇了传统的犯罪观念,凸显了法律对个人尊严和人权的保护.而我国被害人保护相关法律没有与国际接轨,借鉴恢复性司法的理念能使刑事被害人在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的权利得到有效地保护. 相似文献
5.
程兰兰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38-42
传统刑事司法认为犯罪是需要给予报应的针对国家的行为,犯罪必须接受惩罚,惩罚表达了社会对犯罪的谴责和对正义的追求,并且也可以用以威慑犯罪人和其他企图破坏社会规范的人。支配传统刑事司法的刑事政策是报应性和惩罚性的。恢复性司法是一种崭新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被害人及其亲友、整个社区都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最为典型的恢复性司法运动就是所谓“被害人—犯罪人和解”或“被害人—犯罪人调解”。恢复性司法运动最初主要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现在则开始扩大至成年人犯罪,并且由最初仅仅适用于轻微犯罪、财产性犯罪向现在的严重犯罪甚至暴力性犯罪扩展。由此引起了刑法理论界对被害人问题的关注。 相似文献
6.
王平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4)
在过去的30多年里,恢复性司法运动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在中国,恢复性司法从最初的引入到目前的发展与运用已经有十多年时间.一些高等院校相继成立了相关的研究机构,积极开展对恢复性司法理论的研究与宣传.目前中国恢复性司法理论研究已经经过引入介绍期,转向纵深研究发展.司法实务部门利用理论研究成果,结合中国现实国情,开展了颇具中国特色的恢复性司法实践.在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恢复性司法试点工作,令人耳目一新.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刑事和解制度.行刑领域中的恢复性司法做法虽然还未进入立法者视野,但一些矫正实务部门探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于罪犯矫正实践,成效显著.应当借助《社区矫正法》立法与《监狱法》修改,将恢复性行刑融入立法之中.目前中国的恢复性司法实践尚有许多的困境,其进一步的发展有赖于和谐社会的建立与人们宽容心态的培养. 相似文献
7.
王光荣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2):56-60
国内对恢复性司法制度及其理念,尚存有各种不同观点。同时,我国学者目前对该项制度的理解本身存在着认为恢复性司法是个人权利对国家公权的挑战、恢复性司法的目的仅在于将社会秩序恢复到犯罪行为发生以前的状态、强调恢复性司法就意味着排斥刑事司法裁判权等误区。出于对刑事被害人利益保护、对犯罪人有利改造以及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之考虑,我国迫切需要引入恢复性司法制度,以解决传统刑事司法的弊端与无奈。恢复性司法以犯罪人和被害人为中心,以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为目的,其制度应与现行刑事司法制度并行,亦应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8.
刑事一体化视野下的恢复性司法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孙国祥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5,42(4)
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刑事司法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特殊的作用。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惩治犯罪的力量,但从国家应对犯罪的手段以及期待达到的目的看,都还是比较单一的。因此,在我国倡导恢复性司法,从犯罪发生和产生危害的自身规律着手,强调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形成超越性的刑事司法体制,有利于彰显我们和谐社会的本质。 相似文献
9.
沈玉忠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6(4):35-39
作为一种新型的利益争端解决机制,恢复性司法必与传统的刑事司法理念和刑事诉讼制度产生冲突.正在演进中的国家追诉理念与制度,应该改变先前垄断刑罚权的局面,适时作出修正,以应对恢复性司法的到来.如何构建恢复性司法模式,"被害人与加害人和解"制度是其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10.
高淑琴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3):91-96
文章分析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困境,以恢复性司法模式为突破口,探索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之路,并从恢复性司法模式的适用保障、程序要求、缺陷救济等方面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1.
刑事司法中存在国家、被害人、犯罪人三方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报应性司法认为,犯罪是对国家秩序的破坏,被害人不具有独立的利益,主张在保障犯罪人利益基础上通过对犯罪人责任的追究实现对国家、被害人利益的保护,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对被害人利益保护不足的缺陷。恢复性司法是对报应性司法对被害人利益保护不足的矫正,该制度注重被害人与犯罪人双方利益的保护。我国恢复性司法具体制度中,有些制度存在忽视国家利益、偏重受害人和犯罪人利益保护的情况。刑事司法应该在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和犯罪人利益保护中寻求平衡,不能忽视任何一方利益的存在。 相似文献
12.
恢复性司法理论对中国刑诉改革的可能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作为西方国家新近兴起的一种刑事思潮,恢复性司法对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带来了日益明显的影响,不仅成为当下我国刑事法学研究的热点,而且一些司法机关也正在推行可视为其本土化形态的刑事和解制度.不过,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定位与运行都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传统刑事司法的一种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恢复性司法具有法理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因此,我国应当也能够借鉴和吸收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完善刑事和解制度,推动刑事诉讼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3.
多元化视角下恢复性司法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西方刑事法学界研究"显学"的恢复性司法,在多元化视角下,其理论基础包括四个方面:哲学基础是后现代主义哲学;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理念及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理论;理念基础是恢复性正义理念、利益平衡理念以及参与制民主理念;法学基础则是重新融合性耻辱理论、社区司法理论、犯罪被害人学理论以及犯罪标签理论。 相似文献
14.
价值取向是考虑一系列刑事法律基本问题的逻辑起点,对于研究包括恢复性司法在内的刑事法律的若干问题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在现今的刑事司法领域中,恢复性司法日益发展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运动,也是世界范围内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关注领域。尽管联合国的相关文件对恢复性司法的诸多问题表明了立场,但这场世界性运动的价值取向到底是什么?本文从保障被害人利益、有助于犯罪人人格的复归、多元的主体对秩序的恢复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及其尊重犯罪现象的独特性和尊重民间传统文化等六个方面对恢复性司法的价值取向进行了阐述并对其质疑进行了诠释。 相似文献
15.
朱小庆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6):718-720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和犯罪预防模式,符合构建和谐社会"宽严相济"的要求,是恢复性司法的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该制度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权益,保护被追诉者的人权及预防犯罪。鉴于刑事和解制度的重要意义,结合我国公诉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从刑事和解的对象与范围、条件和具体程序等环节出发,改造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以适应中国的法治现代化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从恢复性刑法司法到辩诉交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荣春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16(3):34-39
无论是从被害人或社会的角度,还是从犯罪人的角度,恢复性刑法司法都是一种正义司法。由于犯罪人在犯罪后也应得到恢复,故恢复性刑法司法除了刑事和解,还应有辩诉交易。虽然辩诉交易是犯罪人与控诉方的一种博弈,但其最终具有正义与效率这两项司法价值,故其构成了我国刑事法治的一个"前景"。而在当下,应是谨慎借鉴辩诉交易,并在稳步摸索中达致一个成熟的,并且具有中国特色的辩诉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17.
刑事和解是中西方法律文化孕育的产物。在和谐语境下刑事和解有其特有的功能,但在法律基础、制度设计、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立法应对此作出更为积极的回应。 相似文献
18.
恢复性司法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近代公刑罚的兴起是对私人复仇的扬弃,恢复性司法使被害人参与诉讼,是对近代司法所确立的原则的否认;而且现实中恢复性司法不可能适用所有的刑事案件。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建立以关怀和补偿为主的对策,是近代司法中国家应当发挥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杨鸿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4):21-27
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是一项新的司法制度,其不但响应了和谐社会的主旨,也倡导了一种非刑罚化运用的刑罚理念.本文旨在解决刑事和解的三个问题,第一,适用刑事和解的原则,文章提出了自愿和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等六个适用刑事和解的原则;第二,界定了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种类,文章具体分为实体性和程序性案件共四类:刑事自诉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符合刑事和解适用原则的其他公诉案件;从程序性质来分,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的案件;第三,提出了选择适用刑事和解案件的操作程序,即适用和解的提出、受理,适用和解案件的审查确认及监督,适用和解的撤销. 相似文献
20.
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是当今西方国家正在积极倡导的一种新型的处理犯罪的司法模式,是与报应性司法相对应的一种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从其诞生的那一刻起,就充满了争论,关于其确切的定义也没有达成完全一致的框架。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为适应各成员国的不同情况,做出了一个很为宽泛的定义:恢复性司法是指采用恢复性程序并寻求实现恢复性结果的任何方案。我们可以对其进行分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