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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村干部腐败呈现出制度性特征。有效治理村干部腐败需要不断充实治理村干部腐败的知识储备,全面梳理村干部腐败的各种类型,分析各种村干部腐败产生的原因,研究、探讨古今中外治理腐败的各种药方。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的实施机制、完善村民在腐败治理中的作用机制、加强权力约束机制、整合反腐败机构、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等措施来治理村干部腐败。  相似文献   

2.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农村“微腐败”治理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议题。借助“主体—制度环境—文化环境”的三维分析框架,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进行中小样本的实证研究,可以揭示农村“微腐败”发生的影响因素及其因果机制。研究发现,权力集中程度和法纪意识是影响农村“微腐败”发生的关键因子,而权力集中程度高、横向监督制度失灵、法纪意识薄弱和“官本位”思想则是农村“微腐败”发生的核心组合条件。实证结果显示,农村“微腐败”发生的多种组合路径中都包含着权力集中程度条件,即村干部腐败是以权力过于集中为基础。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村级监督制度同巡察制度的衔接配合、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提升村民参与乡村民主治理的能力,是强化农村“微腐败”治理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3.
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使村干部脱离行政权力结构,成为村民自治权力的重要行使者。现实中,村干部扮演着政府意志执行者、村民利益维护者、家庭利益实现者三种重要社会角色,而集三种角色于一身的村干部经常处于角色冲突的尴尬处境中,并且在角色的相互冲突中产生腐败行为。目前,试图通过全面推进村干部"专职化"或者"公职化"来解决因社会角色冲突引发的腐败问题并不现实。在承认村干部社会角色冲突客观存在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管用的措施来加强对村干部腐败行为的治理,具体对策包括:建立健全村干部责任清单制度、加大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力度、加大对腐化堕落村干部的惩处力度、提高与村干部责权利相匹配的待遇水平。  相似文献   

4.
从近几年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农村腐败呈现出一些新态势:腐败案件占比提高,涉案金额攀升;村"两委"一把手腐败占比提高,腐败主体泛化多元;扶贫、惠农、征地拆迁等成为新的腐败多发、易发重点领域;腐败形式趋于多样化;腐败手段更加隐性变异。农村腐败的生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村干部各项待遇偏低,心理失衡;监管乏力,权力寻租空间大;村民自治权运行不畅,民主管理水平低;惩治力度不够,腐败风险小;廉政教育存在短板,思想防线垮塌。治理农村腐败的对策主要包括:强化利益导向,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加强民主管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全面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相似文献   

5.
郝峰 《理论界》2014,(10):6-10
社会治理腐败是发挥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组织和力量,对公共权力进行自下而上的制约和监督,以期实现"善治"的权力腐败治理的重要模式,在制约监督公共权力方面有着传统监督模式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治理腐败存在社会组织受政府制约、参与机制不完善以及舆论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等现实障碍。有效实现社会治理腐败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腐败的行政公开听证参与机制,强化社会治理腐败的公众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6.
村干部腐败的社会文化因素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东岳论丛》2016,(7):120-125
"小官大贪"成为当下中国日益突出的问题,而这些"小官"又以村干部居多,他们的腐败程度和花样翻新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何以会如此呢?这需要透过现象深入到本质进行研讨。中国村干部腐败的社会文化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务"虚"导致腐败的界限不明,二是以"家"治村的意识误区,三是"经济至上"模式的实用主义倾向。要真正撬动村干部严重腐败这块坚硬的"铁板",必须解决这三个重要问题。这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7.
城镇化给我国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创造了巨大利好,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其中,村干部的"小官巨腐"问题正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受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管理体制变化、农村工作格局变化、村务管理机制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当前城乡结合部村干部腐败问题呈易发多发态势,且治理难度较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加大依法惩治力度、扩大和深化基层民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构建新型村务管理体系等多个角度,构建符合城镇化要求的农村反腐倡廉体系,对城乡结合部"村官"腐败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8.
"微腐败"是扶贫开发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是影响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国家通过扶贫开发向贫困村庄下沉、开展嵌入式扶贫,使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的关系转换呈现出崭新的图景。依循国家与农村社会关系转换中的嵌入逻辑,面对贫困村民主监督机制运行乏力的现实困境,广东积极推动国家反腐力量同步嵌入贫困村庄,通过监管下沉、健全网络和信息共享三大机制推进扶贫"微腐败"治理,强化监督力量和化解信息不对称困境,以精准监管保障精准扶贫,为国家扶贫领域的腐败治理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9.
构建合理的腐败治理结构是健全中国反腐败运行机制的基础和前提。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腐败治理结构经历了由"党政合一型"向"政党嵌入型"的模式转变。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部署和要求,我国的腐败治理结构应当逐步向"政党主导共治型"模式转变。"政党主导共治型"腐败治理结构强调,党在强化反腐倡廉建设领导责任的同时,应当以制度化的方式科学分解纪委、政府及其他公共权力机构的反腐败职责,使腐败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各个治理主体彼此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发生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腐败的效能。  相似文献   

10.
巡察治理"微腐败"对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助力精准扶贫战略全面落地、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价值。在实践中,巡察治理"微腐败"面临"微腐败"易发多发与巡察力量有限的矛盾、巡察人员易受"熟人社会"影响、"微腐败"隐蔽性强与巡察获取信息有限的矛盾、基层腐败干部涉黑涉恶增加了治理难度等现实困境。应通过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创新巡察监督方式、搭建大数据监督平台、实现扫黑除恶与"微腐败"治理有机结合,有效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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