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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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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的司法审查体系是应欧盟跨国区域共同治理的需要而建立的审查机制,它包括对欧盟机构法令的审查、对欧盟机构不作为的审查、对成员国行为的审查以及预先裁决程序。对欧盟机构法令的审查和不作为的审查,可以最大程度地确保欧盟机构的立法与决策符合欧盟基本条约的规定,并保护欧盟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欧盟机构非法或不当行为的损害。对成员国行为的审查可以促进成员国善意履行欧盟条约的义务。预先裁决程序通过对欧盟法律的解释解决了欧盟法在成员国的适用问题,促进了欧盟法与成员国国内法之间的合作。文章通过剖析欧盟的司法审查制度探讨了其对区域合作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法国因违反欧盟渔业法被罚款案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加强欧盟法院的权威性,欧盟于1992年通过的马斯科特条约引入了财政处罚条款。2005年7月,法国因未履行欧盟法院1991年6月的裁决,持续违反欧盟渔业法,而被处以一次性惩罚性罚款和周期性罚款,成为首个受到双重处罚的成员国。该案具有很高的判例法价值:一是一次性财政处罚和周期性财政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尽管条约原文采用了“或者”一词;二是进一步厘清了财政处罚的计算方法,体现了大小国在欧盟条约面前平等的法律地位;三是欧盟委员会在理论上属于行政机构,但也享有有限的立法权,它对欧盟条约的实践解释往往会对欧盟法院的最终裁决产生实质影响;四是渔业虽然对欧盟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很小,但却是非常重要的经济产业,违反欧盟渔业法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3.
根据欧盟基础条约的有关规定,欧盟在其权限范围内,可以与其他国际法主体通过谈判、协商,缔结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从而享有权利并承担国际义务。欧盟的对外缔约实践可以依次划分为事前权限、事中程序和事后司法审查机制"三部曲"。欧盟对外缔约权限包括明示权限和默示权限,其缔结的国际协定对欧盟产生的空间效力具有明显的欧盟特色。以《欧盟运转条约》第218条为首的相关条款为欧盟对外缔约权能的行使确立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框架,而欧盟法院的司法审查机制则为拟议中的欧盟对外缔约活动增添了一重有效的"安全阀"。  相似文献   

4.
《欧共体条约》中对欧盟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影响的条约原则为货物自由流通原则以及竞争原则。对于货物自由流通原则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存在内在的冲突,欧洲法院通过一系列司法裁决确立了欧盟范围内知识产权权利用尽原则.而反对权利的国际用尽原则。竞争原则是为了保护竞争.禁止权利人滥用其优势地位,并在权利人和共同市场的利益方面找到平衡点,欧盟成员国知识产权的行使都要受《欧共体条约》竞争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5.
欧盟法一体化的实现,有赖于产生它的基础性条约、与成员国权能的协调以及所处法系法律秩序的运作实践。通过对欧盟法一体化的条约基础、权能配置以及法律秩序运行等不同维度的考察及分析,可以看出欧盟法在实现一体化过程中具备的求"同"存"异"的协调、沟通之能,同时亦为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活动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6.
我国目前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法相对滞后、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对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存在众多不合理之处.文章根据调查,吸收审判程序和听证程序的合理成分,结合司法实践,设计了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听证程序,以期对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法完善有所促进.  相似文献   

7.
试析欧盟多层次的政策执行机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为确保欧盟的法律和政策得到及时有效地实施,欧盟逐步构建了一个多层次的欧共体法实施机制。欧盟委员会一方面与成员国主管机关加强沟通与合作,通过执行委员会和违规审查程序确立了欧共体法的集中化的实施机制;另一方面,它又与公民、企业、非政府组织等社会角色合作,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来加强对成员国实施共同体法情况的监督,从而确立了欧共体法的非集中化的、间接的实施机制。  相似文献   

8.
2009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就里斯本条约的合(宪)法性所做的判决引起了一场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欧洲一体化的主导权究竟应当由成员国掌握还是由欧盟掌握。判决的支持者认为,该判决有力地保障了成员国本应享有的主导权,联邦宪法法院的审查权仍将一如既往地防止德国在与欧盟的关系中陷于被动地位;判决的反对者则认为,里斯本条约的意义在于使欧盟获得主导权,但是该判决为了狭隘的国家利益违背了这一精神,因此必将阻碍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孰是孰非?后里斯本时代的欧盟究竟距离同一个欧洲的梦想还有多远?我们可以通过梳理里斯本条约案中的法律逻辑来解读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析欧盟先行裁决程序及新近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先行裁决程序是ECJ最重要的程序,它成功与否关系到欧共体法能否得以统一执行.在欧盟五十余年的发展中,欧洲法院通过该程序行使其对共同体法的专有解释权,并形成了相应之规则.尽管成员国法院拥有决定是否向ECJ提交先行裁决案的自由裁量权,而且在"显明清楚"之情形下,成员国法院被免除了提交义务;然而新近Kobler案的裁决意味着违反先行裁决程序所规定之提交义务的成员国会招致国家赔偿责任.这暗示保证欧共体在成员国内的一致执行仍然在该程序之目的中占据首位.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强度在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在审查的范围、深度和目的方面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由于现行法律缺乏对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强度的具体规定,目前存在对行政管理行为的过度审查、对行政裁决行为局限于形式审查,以及缺乏对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的科学审查标准等问题。因此,应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对公民权利进行救济和尊重行政权威等原则的指引下,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构建同类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具体规则,即对行政管理行为实行谨慎形式审查、对行政裁决实行深入严格的实质审查和对新类型案件确保以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标准,以有效发挥行政诉讼司法审查对依法行政的保障价值。  相似文献   

11.
欧盟司法制度的建设作为国际法律制度中的一个独特现象,一直受到国际法学界的特别关注。从欧共体的建立到欧洲联盟的崛起,欧盟司法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革,这一方面是因为欧洲一体化发展之内在需要,另一方面也与欧洲法院积极的司法实践密切相关,该变革体现于成员国的一系列条约修改活动。本文结合尼斯条约和欧盟宪法草案这两个法律文件,就欧盟司法制度的改革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与分析。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在规定法院对违反仲裁程序、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仲裁实施监督的同时 ,还确认了法院有权对仲裁认定的事实及其证据、法律的适用等实体内容进行全方位的司法审查。这样的规定既对当事人逃避仲裁裁决的效力制造了一个法律借口 ,也为对仲裁的不当的司法干预提供了制度上的漏洞。因此 ,修改现行法律 ,将司法对仲裁的监督由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 ,既符合国际惯例 ,也有助于促进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欧盟的司法与内务合作已进入快速一体化阶段,欧盟通过建立"自由、安全和正义的区域",力图实现其司法与内务合作模式由"国家间"合作的方式向"共同体化"的方式转变。《里斯本条约》在该领域内对欧盟机构的权限划分更加明晰,同时建立了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但成员国与欧盟超国家机制间的利益存在冲突,为此欧盟在相关问题上给予部分成员国以特殊地位,并采取了寻求弹性一体化的方法,这种努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述矛盾。传统上以政府间主义为主导的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制度正逐渐转化为联盟控制下共同体机制。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一种国内法制度,由来已久。它是国家司法机关对国内法律、法令、行政法规、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制度,亦称违宪审查制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先后建立了这种制度。不过,也有另一些国家则是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这种违宪审查制度的。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审查制度,作为一种国内法制度,由来已久.它是国家司法机关对国内法律、法令、行政法规、行政行为等进行审查以对其是否违宪作出裁决的制度,亦称违宪审查制度.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保持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先后建立了这种制度.不过,也有另一些国家则是由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行使这种违宪审查制度的.  相似文献   

16.
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设立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有其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国内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范围应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以是否违背公平、公正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标准;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应参照适用特别程序,仲裁庭应为"法定证人",应允许当事人对司法审查所作出的裁定上诉。  相似文献   

17.
论对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司法审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不作为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其违法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司法审查是纠正行政不作为违法的一种有效手段.应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将众多的行政不作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并通过多种判决形式的设定与有效运用,使司法审查的功用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8.
世贸法律规则和中国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入世后 ,如果法院不能真正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审查权 ,其他成员可据此寻求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裁决。世贸协议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994》、《反倾销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都对司法审查作明确规定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对司法审查也作了规定。中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专利法》(修改 )、《商标法》(修改 )也都有规定 ,但与世贸法律规则相比 ,差别很大。主要在可诉权范围不一、原告诉权保护范围不一、当事人权利范围不一、司法审查范围广度不一、司法审查程序不一。如何使司法审查符合我国国情 ,又与世贸法律规则相吻合 ,是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法律难题之一  相似文献   

19.
《南都学坛》2016,(2):79-82
国际法治是当今世界国际法发展的一个趋势,国际法包括"条约法"和强行法,前者要求凡在有效期内的国际条约对各当事国都具有约束力,其必须善意履行;后者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规定其指"国际社会作为整体接受并承认为不得背离且只能由发生在后而且具有同一性质的一般国际法规则予以更改的规则"。合法预期原则是欧盟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产生和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主要通过均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以保护相对方的预期利益,适用于直接行政行为、间接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合法预期原则的司法审查对促进欧洲市场一体化,维护欧盟法的安定性和统一性,约束欧盟机构及各国政府部门的裁量,推动国际法治的进程等都起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
执行许可是仲裁裁决得以执行的前提,其依据体现在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力、强制执行请求权与执行名义的关系上,更与仲裁私法自治与国家公权强制间的张力有关。为体现司法对仲裁的适当监督,仲裁裁决执行许可程序的法律路径应当围绕书面审查进行,而非口头辩论,这不仅契合执行许可的规范价值,更与我国集中式执行体制相得益彰。我国仲裁裁决执行许可程序实际呈现出“债权人申请—法院职权审查”的单线结构,法院只需对仲裁裁决事实进行确认。由于仲裁裁决执行许可程序与执行立案审查混合在一起,在适用上也要调和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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