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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3 毫秒
1.
对宁夏1983──1992年少年犯罪的行为调查崔建中宁夏少年管教所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关押违法犯罪少年的场所。该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规定,关押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犯和因不满16周岁不处罚的,由政府收容教养的少年教养人员。从1...  相似文献   

2.
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所实施之重大违法行为施以非刑罚处分,以保持社会治安,同时矫治改善行为人,是设置收容教养制度的必要性基础。决定处以收容教养的前提是,无责任能力人实施了违法层面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是否处以收容教养,应当依据行为人所实施之不法行为所显示出的人身危险性。因此,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在必要的时候",应当解释为行为人具有将来之危险性时(一般形式要件)。由于收容教养为公法上对特定行为人所实施的重大基本权干预,因此"在必要的时候"决定处以收容教养也意指符合比例原则(一般实质要件)。运用体系解释,横向比较其他公法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鉴于其干预人身自由的程度与非紧迫性,还应当设置法官保留(特殊形式要件)。以上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收容教养干预人身自由正当性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针对因年龄问题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触刑未成年人,发挥着对该群体惩处和挽回重要功能的收容教养制度刚被专门矫治教育制度所替代.专门矫治教育制度仍存在法律规定不健全、适用对象及适用条件不明确、程序缺乏科学性、执行机构混乱和矫治教育方式单一等问题,引发学界关于其法律定性、存在必要等问题的探讨和争议,其实际执行效果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收效甚微.新时代应围绕专门矫治教育完善立法与配套法律法规,明确适用对象的年龄范围、适用条件,重构司法程序,对执行机构和矫治教育体系等方面加以重构和规范,使该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国少年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犯罪始发年龄提前的新特点,许多网络犯罪、暴力犯罪和性犯罪的主体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的年龄规定显然不能防控此类犯罪,这使得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呈现出极度不利的情况。因此,应从犯罪学、生理学和刑法学多角度出发,构建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重新界定未成年人犯罪年龄以及相关制度,包括刑法程序上的特殊设定和独立的少年司法组织体系等,以达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全面防控。  相似文献   

5.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保护,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的全过程,体现了国际法原则。世界各国一体遵行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1985年通过的《北京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即1990年通过的《利雅得准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和1989年第44届联大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被公认为具有普遍意义和共同约束力的法律文献和国际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和儿童人权的大宪章。这些规则和公约,多是我国同意的,而“公约”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已正式加入。同国际上这些带有公理性、基石性的法律规范相比,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保护情况是良好的,运行是比较到位的。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尤其是修改后的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刑罚适用等都做了有利于未成年特点的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问题严重,从民事立法的角度看,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规定的不足是其重要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完善我国民法关于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规定;另一方面,需要结合我国农村实际,充分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规范未成年人委托监护行为,逐步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群体化和监护工作职业化。  相似文献   

7.
苏惠芳 《阴山学刊》2012,(1):97-101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加,规制未成年人违法与犯罪的刑事司法制度已成为各国法律制度发展关注的焦点。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制度发展相对不足,而暂缓起诉制度,有利于符合条件的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刑法解释主体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郑厚勇 《江汉论坛》2003,(5):104-106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刑法的立法权由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刑法的解释权也应由相应的机关行使。但是,我国目前对刑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很多,有最高立法机关、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检察机关,还有最高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省级审判机关和省级检察机关等等。在这些对刑法进行解释的国家机关中,有的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刑法进行解释,有的不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是根据行使职权的需要对刑法进行解释。这种多个国家机关对刑法进行解释的现状,是与我国当前施行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政方针相违背的,也是违反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另外,本文在列举和分析我国刑法解释主体的现状以及种种违法解释的同时,也一一指出了我国规定法律解释的法律之间的冲突问题。最后,笔者阐述了解决我国刑法解释混乱状态、规范刑法解释的见解。  相似文献   

9.
一、美国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的发展与变化美国是世界上最早颁布少年法和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国家,其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也有一个发展与变化的过程,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了解这一过程及其特色,对我们也会有一定启示的。美国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活动,主要是在法律结构以外发展的。当时,对少年的所谓审判工作,不是正规法律程序,而是拯救、保护性收容,少年法庭的诉讼程序是极不正规的。对被控告的犯罪少年没有规定司法程序,只是  相似文献   

10.
郝建设  刘亮 《理论界》2002,(6):66-67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规定上,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这是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还处在生长发育之中,他们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规定了两条重要原则:一是从宽处罚的原则;二是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以下我们根据这两条原则米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 (一)未成年人的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的刑罚体系,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附加刑:罚金,剥  相似文献   

11.
《江西社会科学》2016,(8):145-150
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居高不下,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缺乏有效干预密切相关。对少管所未成年犯前期罪错的调查研究反映出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养无方、监管不力,矫治无效。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向犯罪行为的转化与行为本身的渐进性发展有关,更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制约的匮乏,表现为工读教育萎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缺乏矫治效果。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要求举全社会之力干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应全面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树立保护处分理念;应建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加强对教养失职父母的社会监督,改革工读教育制度、发挥其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重要作用,发展社区教育、使社区教育成为矫治罪错未成年人的重要制度。  相似文献   

12.
前科消灭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免负过重的法律负担、顺利复归社会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虽然加入了某些保护未成年人的国际公约,但未将公约中确立的前科消灭的精神切实贯彻到立法、司法实践当中去;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作了相应的限制,新的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虽然有其进步意义,但也都带有明显的不彻底性,距离未成年人前科消灭这一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规定14~16周岁的人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14周岁以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此为刑事责任年龄的刚性规定.但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的背景之下,是否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以更好地运用刑罚手段规制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热议问题.但仅依赖刑法手段不能有效抑制此类犯罪现象,无异于"饮鸩止渴".刑罚正当化根据、社会责任以及刑法稳定性这三个角度表明当前我国不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在刑法规制手段效果有限的情况下,应该更多地依赖社会治理手段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防控.  相似文献   

14.
曲明 《理论界》2012,(8):59-60
成年人进入老年阶段后,其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渐下降,我国今年刚刚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对老年人犯罪做出了特殊的法律规定。该规定比照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赋予了老年人特殊的刑事责任能力,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但对老年人刑事权益的保护尚缺乏具体的配套规定,应借鉴古今中外立法,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个层次,完善老年人刑事权益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概念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未成年人犯罪的羁束概念,是指任何人无权对其外延和内涵作出扩大或限制解释的法定概念,具体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自由概念是指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和目的出发,对未成年人犯罪概念作出的学理概念,包括"一般违法观点","违反道德规范观点"和"犯罪学观点".其中,犯罪学观点将未成年人犯罪理解为最广义的与社会不相适应的一切背离社会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  相似文献   

16.
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单向地采取宽缓的刑事政策,而没有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区分轻微犯罪和严重犯罪的基础上,分别采取相应不同的刑事政策.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新时期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确立以"宽缓为主、严厉为辅"的具体刑事政策.因此,在修改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同时,建立一部完整的<未成年人法>,以此来更好地指导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实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单向地采取宽缓的刑事政策,而没有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区分轻微犯罪和严重犯罪的基础上.分别采取相应不同的刑事政策。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新时期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应对未成年人犯罪确立以“宽缓为主、严厉为辅”的具体刑事政策。因此,在修改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同时,建立一部完整的《未成年人法》,以此来更好地指导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实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8.
从根本上讲,完善少年司法体系就是采取科学的理念,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设置并适用合理、正当的司法处遇措施。我国现有少年司法体系没有真正确立与少年司法相契合的教育刑理念,虽然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规定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却没有规定可替代刑罚的以教育为目的的司法处遇措施,以至于实践中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只能一放了之。破解这种困境,就要根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确立教育刑司法理念,在此基础上思考如何设置强制性教育措施以及如何在落实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同时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免受侵害。遵循这一思路,我国少年司法体系中要设置具体规则,并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和物质保障,确保强制性教育处分措施得到规范适用、收到矫治效果。  相似文献   

19.
《刑法修正案(七)》,使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入罪化。这从立法上强化未成年被害人健康权的保护力度,以犯罪化推动刑法保护下未成年人权利的持续增长。同时,本罪的刑事处罚相对宽缓,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当代刑法轻刑化的国际趋势,使我国未成年被害人权利的刑法规制也呈现轻刑化趋向。通过比较研究和辩证分析,犯罪化与轻刑化似乎相悖和对立,却相结合并统一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法动向。其原因在于,我国刑法的最新规定,旨在特别保护未成年被害人与切实履行国际人权义务。但是。有关法条尚存缺陷与不足,可能影响刑法动向的发展前景,从而亟待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20.
我国缺乏独立、完整的少年司法体系,现有少年法庭主要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难以应对日益多发的校园暴力等少年不良行为及违法行为倾向问题。美国少年司法分流制度将犯罪行为轻微的少年排除出司法程序,将罪行严重者交由成年人刑事法院处理,从而减少了司法成本,在督促少年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维护了社会治安。借鉴美国经验,我国要整合有关少年司法的法律,完善相关程序设计;扩大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保护和帮助更多未成年人;建立多元化矫正机构,采取多元化矫正模式,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和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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