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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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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实现了"五位一体"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法治保障力度不断加强,但仍然存在依法行使自治权力度不够,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完善,民族地区法治服务还需要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跟不上社会的快速发展。要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依法完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民族地区法治服务水平,实现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创新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中"治理有效"目标的题中之义。文章以民族地区H县W村作为典型个案,选择从多元主体互动视角对"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展开探讨,研究发现多元主体互动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适用对象为自治、法治与德治主体相对分离行政村,它的形成机理为确立党建引领"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价值准则,组建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共建"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依托放权理念将村委会的职责发包给各种社会力量,基于协同理念实现村委会与各种社会力量协作共治。虽然多元主体互动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但出现了组织臃肿、权责交叉、保障不力现象,导致人浮于事、权责不清、参与者积极性弱,需要采取合理配置组织及人员、厘清权责清单体系及统一发包事权和财权等措施提质增效。  相似文献   

3.
“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是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更为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方法论导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却面临自治功能遭到削弱、乡村原有传统价值体系明显衰落、法治乡村建设陷入情法两难困境等多重现实挑战。应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三治合一”的引领能力、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德治教育制度以及法治保障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实现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者间的有机融合。通过制度供给激活乡村社会的内生秩序,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社会化水平,以达到强化制度供给的目的,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4.
乡村治理模式转型是哈尔滨市新农村建设面临的迫切任务,也是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通过对哈尔滨市农村工作实际的研究,首先指出哈尔滨市乡村治理模式的现状及问题;其次分析了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后指出解决哈尔滨市乡村治理问题的根本措施是进行乡村治理模式转型,并提出"乡政村治"向"乡政自治"转变和"乡政自治"向"乡村自治"转变的两步走战略,以及法律与政策保障问题。  相似文献   

5.
民族地区文化建设是国家精神建构的一部分,也是处理汉族与少数民族“共性”和“个性”的关键因素。西北民族地区乡村文化长期以来受到乡村民俗与宗教文化的交互影响,其乡村社会更加复杂,社会治理更加难以协调,随着现代经济社会对乡村社会的解构,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也发生了流失与变异,给乡村自治带来了新的局面。研究民族地区乡村传统文化的变迁以及乡村政治的新态势,分析当前乡村文化对村民自治的各种影响,通过对乡村政治的内在需求研究乡村文化的重建,寻找二者的契合与互构。  相似文献   

6.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其中,"法治"作为"三治融合"的中坚力量,在我国乡村治理体系的"自治"与"德治"之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乡村法治体系在立法、执法、守法等方面均存在客观局限性,使得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法治"薄弱化、虚置化、边缘化的困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法律体系,提高乡村治理主体法治能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的衔接作用,实现"三治融合"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7.
"三治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思维,既需要以"自治"为乡村治理的主体维度,围绕"自治活力"主线,激发乡村治理主体的内源动力;也需要以"法治"为乡村治理的功能维度,坚守"法治秩序"底线,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村民权利有序维护;还需要以"德治"为乡村治理的价值维度,明确"德治精神"的红线,不断唤醒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只有厘清乡村治理中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源生内需与契合机理,才能通过文化塑造、角色定位、功能优化和政策调适,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价值融合、主体协同、聚合效能和制度优化,构建契合中国场域的三维互动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  相似文献   

8.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一直受到国家权力与民间内生力量的共同制约和推动,国家与乡村之间总体上处于互动状态。自治是桂西北乡村治理发展的逻辑趋向。厘清这一历史逻辑,为我们理解当下村民自治的失落与重生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制度异化和治理失灵两大困境。基于"后乡土中国"和"半熟人社会"的乡情,回归村民自治本色,需要走一条从单纯依靠自治转向政府乡村互动共治的新路,从理顺乡政与村治关系、尊重村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的良性互动、完善民主协商机制等四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法秩序转型。  相似文献   

9.
乡村治理方式变革:从管制到服务——治理理论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当前乡村治理"乡政村治"模式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创设的,通过政府的管制方式实现国家对农村的治理。这一模式在实践中显现出了诸多弊端,迫切需要进行改革。随着建设服务型政府被确立为政府改革目标,乡村治理方式也需要从管制转变为服务。根据治理理论,这一转变应当从三个方面着手:县乡关系的结构性改革、加强村民自治以及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是我国乡村治理的法定模式,致力于让村民通过政治实践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目标。由于我国乡村民主化发展程度有限,促使精英治理成为乡村自治过程中的必然。村民自治导向下的精英治理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但由于精英治理自身存在不足以及乡村各方面发展程度有限,使得乡村精英在引导村民走自治化道路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境,这些困境相对限制了村民自治向更高水平的过渡。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精英治理自身的完善以及带领村民向民主化治理方向迈进是摆脱乡村精英治理困境,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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