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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史大贤 《经营管理者》2009,(23):233-233
商业秘密权的性质是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急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国内外对商业秘密权的性质认定不一,有财产权、人格权、企业权、知识产权等说法。由于其客体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商业秘密权既有知识产权的共性,又有自己的特点,是一种新型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2.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形式表现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权的行为,违背信用关系或合同约定侵犯商业秘密权的行为,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要方式有行政保护、民事保护、和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3.
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要形式表现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权的行为,违背信用关系或合同约定侵犯商业秘密权的行为,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主要方式有行政保护、民事保护、和刑事保护。  相似文献   

4.
企业的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和保密性,但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是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本质要求。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劳动合同的短期化,技术人员的流动趋于频繁。当技术人员进行组织外的流动时,因为人力资本天然地依附于个体,技术人员在每一段职业经历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和累积的知识、经验、技能会随之流动。当前由于竞业限制制度不规范,一方面技术人员集体“跳槽”创建同类企业的恶性竞争屡见不鲜;另一方面,不合理的竞业限制协议侵犯了技术人员的劳动权。因此,完善技术人员竞业限制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一种有效信息,不可避免的受到行业竞争者和其他第三人(本文下面简称为非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害,但是,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再加上商业秘密自身的特性,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不正当利用又会产生限制竞争的效果。所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仅应防止非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不正当竞争,还要注意对商业秘密权利人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规刺,以期市场竞争更加有序,社会利益趋于平衡。  相似文献   

6.
关于竞业限制最重要的两部法律要数新《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公司法》里面可以看到对高层管理者的限制比较多,包括有董事长,经理人和财务管理人等高层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法》从大的范围来说,所有与商业秘密有联系的劳动者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人员.本文以这两部法律的规定详细介绍一下中国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竟业禁止与竞业限制.  相似文献   

7.
知识产权的新趋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有这样的困惑,"知识产权是什么干"。鉴于此,我们不妨来共同关注一下知识产权究竟是什么?也只有为大家消除此困惑,本文的主题才能更好地展开。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  相似文献   

8.
企业创新实践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规定:“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或其他科技成果权都属于知识产权。”就企业而言.知识产权主要是指由发明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改进和商业秘密等组成的工业或商业产权。通过一定形式调节知识产品创造者、拥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重新制作、使用的  相似文献   

9.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力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力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它主要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客户名单、货源渠道等内容。泄漏商业秘密的八种表现是:一、企业人才流动泄漏商业秘密,由于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企业人才流向聘用单位时,利用商业秘密为聘用单位服务,他们为自己获得了丰厚的报酬,却使原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二、退休职工退休泄漏商业秘密。部分退休职工退休后利用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兴办个体企业,商业或被其他单位聘用,自己从中牟利。三、从事第二职业职工泄漏商业秘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在职的职工技术人员,为使自己获取业余收入,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第二职业为外单位进行有偿服务。  相似文献   

10.
李莉 《经营管理者》2001,(10):31-31
<正> 一、合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 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问题。各国关于商业秘密的概念界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把它理解为技术秘密,有的国家把它理解为特定信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  相似文献   

11.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转让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形成权、限制权、专属权、期待权。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是经营者的无形资产,也是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筹码。经营者应以审核合同为起点,完善保护商业秘密的条款,做到事前防范商业秘密被泄露。我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1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普遍存在着保护意识淡薄、管理制度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使民营企业深受商业秘密被侵害的危害.为此,需增强民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加强对企业雇员的管理,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同时寻求有效的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4.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呈上升趋势,但是相关立法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本文仅就司法实践中商业秘密的认定问题以及侵犯商业秘密这一行为的认定问题论述。  相似文献   

15.
<正> 在商品经济的今天,商业秘密作为一种强有力的竞争优势,总是带给竞争者以丰厚的利润。那么,企业应怎样强化商业秘密管理,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呢? 一、商业秘密的含义及其认定标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不仅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而且包括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 如何认定商业秘密呢?借鉴西方经济界的经验,通常  相似文献   

16.
刘金平 《办公室业务》2014,(17):231-232,241
本文从军工企业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区别出发,分析军工企业商业秘密特点及商业秘密保护的难点,进而提出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7.
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重要性已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但对如何形成一个对商业秘密完整的保护体系,一些人还不是十分了解。本文试图从商业秘密的概念、特性入手,详细介绍了目前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完整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8.
TRIPS协定确认商业秘密为一种知识产权,并且为成员国提供了最低保护标准。我国作为WTO成员必须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履行TRIPS协定的义务。但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立法起步较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不完善,立法体系分散,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司法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因此,加快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已成为新课题。  相似文献   

19.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立法,强化商业秘密的保护,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竞争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性规定还不完善,因而,起草和制订一部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加快,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突出地表现为高新技术的竞争、知识财产的竞争和信息的竞争,商业秘密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是企业获利的基础和条件。但目前的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泄密、流失的现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司空见惯,很大程度上与企业员工的管理有关。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人力资源管理具有直接的、明显的作用,企业有必要采取措施,通过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约束激励机制,达到商业秘密为我所有,为我专用,为我获利,保护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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