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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刑法领域内,犯罪化是指将不是犯罪的行为在法律上作为犯罪,使其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但是并非一切行为皆可成为刑罚介入的范围,一定的度仍然存在。有些领域的活动,刑法应当慎重干预甚至不应当干涉,这就是犯罪化的延伸边际界限问题。单纯的思想表达、行使宪法权利、身份与状态、复杂的市场经济行为以及没有罪过的行为应当在犯罪化时谨慎介入,刑法的触角在当前应当是收缩,而非扩张。  相似文献   

2.
伴随网络犯罪的逐渐高发,网络犯罪的罪名体系不断扩张,对于制裁不断异化的网络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网络犯罪的急速变异,刑法对于网络犯罪的制裁与评价却相对滞后,罪情与法情的现实尴尬不断呼唤刑法新罪名的制定。《刑法修正案(九)》在以往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制裁以信息网络为对象的犯罪,转而同时制裁以网络为工具和以网络为平台的犯罪,尤其关于网络犯罪治理的空间思维不断增强。面对网络犯罪罪名体系的扩张,网络越轨行为的犯罪化根据迫切成为当前亟需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对考试作弊行为进行刑法评价的关键在于对考试期间试题和参考答案的国家秘密属性的认定.考试期间的试题已经丧失可控性而不再是国家秘密,此时泄露或者非法获取试题的行为不可能构成国家秘密类犯罪.但是,试题参考答案在考试期间仍属国家秘密,任何将答案传递给考生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国家秘密类犯罪.我国可以考虑在时机成熟时修订<刑法>,设立专门的考试作弊罪.  相似文献   

4.
犯罪转化论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为具有动态变化属性,具有转化的联系,这决定了犯罪转化的存在空间。行为本体意义上的转化区别于立法层面上的犯罪化和非罪化过程,它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在其发生过程中因某一原因而转化为彼种犯罪并依彼罪定罪量刑的刑法现象。其理论根据在于哲学的事物发展观以及刑法中的犯罪构成界域论。在转化原因论上包括犯罪结果、行为、罪过等多种转化因素,在类型上它又呈现为一幅容单一犯转化与复数犯转化、事中转化与事后转化、事实转化与法定转化为一体的多维转化画面。  相似文献   

5.
刑法要把某一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一定建立在能够期待绝大多数人为相反的行为这一判断之上。所谓"期待之可能性"实际上是刑法的人性基础考量问题。我国现行刑事法制裁近亲属之间的包庇、藏匿、伪证等"相隐"行为,实际上建立在"法治圣贤定位"之上,这样的定位是值得反省的。  相似文献   

6.
王志祥  融昊 《齐鲁学刊》2022,(1):95-103
自醉驾行为入刑以来,我国对于醉驾行为的治理一直坚持普遍入罪的刑事政策。这一政策既有悖于刑法的谦抑性理念,也与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相抵触,又会削弱刑法规范的权威性,还会带来相当规模的负面治理效果。因此,有必要将其向"合理分流"的方向调整。就合理分流刑事政策的贯彻而言,需要在实体法与程序法两个层面进行努力。对于前者,在立法中需要恢复对醉驾行为的二元制制裁模式,在司法中需要依据现行刑法对不符合犯罪成立条件的醉驾行为予以出罪;对于后者,需要以酌定不起诉制度作为主要的程序化出罪分流途径,并应当积极运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制度,对证据不足的醉驾案件予以程序化出罪处理。  相似文献   

7.
刑法理论中对于共同犯罪中帮助行为的刑罚量配置往往低于实行行为。但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帮助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实行行为,甚至形成无帮助行为则无实行行为的新型犯罪样态,对于这类帮助行为的刑罚处罚必然需要在原犯罪论体系中重新划定犯罪量并加以定型化,以此加强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惩罚。具体帮助行为是否可罚,尤其对于中立帮助行为可罚性问题,是帮助行为正犯化问题处理的关键。立法中对于帮助行为正犯化已有相关实践,《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帮助行为正犯化的规范提供了应对这一困境的新思路:通过法益保护的提前化、处罚范围扩大化、处罚程度严厉化的方式实现保护法益的目的。然而理论上对于帮助行为可罚性问题尚有争议,为进一步明确帮助行为可罚性的判断以及提高当前其判断规则的准确性,有必要对帮助行为正犯化理论与立法实践进一步深入探究。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规定了十余种妨害司法的犯罪,这些罪相互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实践中易于同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混淆。本文根据刑法、相关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对这类犯罪的正确认定进行辨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9.
刑法学界在探讨"国家机关能否成为犯罪主体"问题时,忽视了与国家机关一样依法行使国家公共管理职权的其他组织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问题同样需要探讨,为此宜以"公权力主体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取代"国家机关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命题.在兼顾法人犯罪理论中英美法系国家实用主义刑法观重视公共秩序及福利的维持与大陆法系国家伦理性刑法观重视责任主义原理的基础上,我国刑法应同时考虑制裁法人犯罪性质、目的等因素,将公权力主体排除在刑法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10.
恶意欠薪行为犯罪化成为时下的热议话题,但是,立法者对于犯罪圈的划定并非随心所欲,而是受诸多客观因素之制约及有着充分的法理依据.无论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性还是从现有的法律制裁抑或城外法考察,恶意欠薪行为均已具备犯罪化的充分条件,刑法修正案(八)顺应时变,将恶意欠薪行为予以犯罪化.  相似文献   

11.
聚众淫乱罪的非犯罪化与犯罪化存在争议。从规范的方面分析本罪的犯罪构成特征,将本罪分为秘密型与公然型两种,并对区分秘密与公然的标准提出意见。从法理方面,分别对两种行为类型进行分析:从刑法介入道德的准则角度,分析两种类型违背的伦理道德;从刑法谦抑角度,分析两种行为类型是否符合刑法宽容性、补充性、经济性。结论是秘密的聚众淫乱行为应当非犯罪化,公然的聚众淫乱应当犯罪化。  相似文献   

12.
商业秘密作为公司企业的"核心"财产权益,其刑法"二次规范性"保护日益受到重视。文章从经济学的"成本—效益""供给—需求"的进路出发,借助"经济人""市场均衡""偏好稳定性"等基本假设与理论,解构与解释了商业秘密犯罪的相关核心概念,认为商业秘密犯罪是罪犯基于成本—收益权衡的理性行为。从各刑罚类别的经济特质出发,重视刑种适用的相对性和刑罚适用的综合性,分析了商业秘密与刑法保护的均衡,比较了商业秘密罪与罚的成本与效益,表达了一种"法治",意图理性选择一种商业秘密犯罪的适用刑罚体系以及最佳刑事制裁模式。  相似文献   

13.
我国已经步入民生时代,我国刑法正面临着从国家刑法向民生刑法的转向,民生刑法理应成为食品安全犯罪乃至整部刑法典的立法理念。依照民生刑法,食品安全犯罪在刑法分则体系中应当被定位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其规制方案应当这样设计:通过纵向的法益保护前置措施,包括设置抽象危险犯、预备行为犯罪化、增设持有型犯罪,和横向的调控范围拓宽措施,包括拓展打击环节、增设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来实现刑事法网的严密化。  相似文献   

14.
论英美刑法犯罪故意观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刑法犯罪故意观经历了从普通法的传统犯罪故意观到制定法的犯罪观过程,期间,学说众多,演变复杂。与我国刑法犯罪故意理论相比较,英国刑法犯罪故意观侧重"目的性",认识上的"必然性"与"准必然性";美国刑法犯罪故意观则只强调"目的性",而行为引起结果的"准必然性"属于"犯罪轻率"的范畴。  相似文献   

15.
危险驾驶行为独立犯罪化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斌交通肇事案和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的争论热潮退去之后,反思我国的刑法立法,直面社会的发展和交通犯罪的变化,我们发现我国刑法的规定已经落后于时代,难以适应惩治不断发展的交通犯罪需要.顺应"犯罪化"、"处罚的早期化"等当今世界范围内刑事立法趋势,学习借鉴英国和日本等国的立法经验,我国刑法应当将危险驾驶行为独立犯罪化,增设危险驾驶罪.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明显处于难以正常驾驶状态驾驶机动交通工具,或者以危险的方式、速度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中有组织犯罪的制裁体系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组织犯罪从一般犯罪集团到黑社会(性质)组织,再到恐怖组织,其组织严密性和社会危害性呈阶梯性增强的态势,刑事立法也针锋相对建立了整体趋严的一体化制裁体系.我国现行刑法中有组织犯罪的制裁体系不够协调,需要更加关注与组织犯罪的外围犯罪,实现跨国有组织犯罪从严制裁体系的一体化.  相似文献   

17.
赵坦 《天府新论》2023,(6):106-121
犯罪附随后果给犯罪人带来严重的不利益,其与刑罚之叠加或已超出犯罪人应受制裁的总量,从而“罪”与“刑”原本的平衡出现动摇。从保护公民的立场出发,判断一种制裁是否为刑事制裁应当采取实质主义的刑事制裁观,从犯罪人视角对其所受制裁的实质性影响进行分析,而不拘囿于“刑法法定性”。在实质主义的刑事制裁观看来,公民身份理论发现了包括犯罪人在内的每个自然人的身份利益,由此揭示出犯罪附随后果以具有长期社会嵌入性的“身份惩罚”对犯罪人进行实质的刑事制裁,是隐性的刑事制裁方式。隐性的刑事制裁方式充实了罪刑关系中“刑”的内容,此时若要达致罪与刑的实质均衡,则犯罪附随后果与法定刑事制裁相叠加不应致使犯罪人承受的刑事制裁总量溢出,从而犯罪附随后果应当载有抵消部分量刑的功能。犯罪附随后果抵消量刑以自由裁量权为实践基础,我国《刑法》第61条中的“情节”为犯罪附随后果作为酌定量刑情节提供了规范依据。作为酌定从宽量刑情节的犯罪附随后果的识别以可衡量性为原则,具体规则的展开以犯罪附随后果侵犯的利益类型为依据。  相似文献   

18.
王利宾 《理论界》2008,(10):95-96
对“飞车抢夺”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尚存在不少争议。笔者认为,在犯罪成立的基础上,对极少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做非罪化处理;对大部分行为应当按抢夺罪定性,对少数行为依照抢劫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解决好此类行为的罪数判断和正当防卫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为了正确地适用刑法,对警察的不作为犯罪予以刑罚制裁,应当对警察不作为的犯罪刑法理论加以研究。警察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警察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包括了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义务;警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没有履行的职责或义务,包括擅离职守和未履行职责等。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理论中的社会危害性源自苏俄刑法,而俄文的相应术语始终是"社会危险性",即"общественнаяопасность"。自从20世纪50年代该术语传入中国以后,我们按照汉语的语言习惯,普遍地理解成为"社会危害性",但这两个术语具有不同的刑法意义,何者描述犯罪的本质更为准确,在苏俄刑法中曾存在争议。前者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立法层面上,始终居于主流,其作为对犯罪本质的描述包含主观因素,更注重描述未来的动态;后者主要强调行为的客观损害,而不包含主观因素。据此应对我国的社会危害性理论进行反思:必须甄别和区分犯罪的社会危险性即犯罪本质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即客观侵害的不同;作为犯罪本质的社会危害性不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应当是犯罪客观、主观要件的有机体而非简单的总和;社会危害性理论应当进行中国化改造。这既尊重了历史客观事实,也有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危害性理论乃至犯罪构成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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