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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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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启萌 《新劳动》2002,(20):46-46
您好!我们厂的一名失业职工上个月找到我,说她今年元月份开始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3月份她姐姐在广东给她找了份工作,8月份她回来领取失业金时,却被告知从4月份起她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已经停发,社保机构这种作法合适吗?  相似文献   

2.
资讯广场     
北京三次拒绝工作停发失业保险金北京市劳动保障局日前发布通知,首次明确了停发失业保险金有两种情况。一是如无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二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相似文献   

3.
资讯     
●达县就业局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从2011年7月1日起,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起由县就业局代缴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即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截至目前,县就业局已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102人次,累计金额1.99万元,有效地落实了失业人员的  相似文献   

4.
适当缩短我国现行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和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整个失业保险制度的关键所在,它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效率”原则的体现,也是激励参加劳动、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之一。合理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和保险金标准,既可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使他们有足够时间参加转业训练,寻找新的工作,又可以体现社会公平,激励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  相似文献   

5.
简讯     
《中国劳动》2012,(3):38-39
河北: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医保费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通知》要求,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应缴纳的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按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费率之和,缴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失业人员应按照当地的规定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相似文献   

6.
<正>问:2012年5月,在企业改制期间,张某经与原单位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成为了一名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2013年1月,张某到衡阳一家电子厂做工,没有按规定每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2013年"五一"长假后,他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补领在此期间的失业保险金,经办人员告知,对他的情况进行核实后,再给他发放失业保险金。经核实,发现张某已经重新就业,决定从2013年1月起,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请问:经办机构这样做合法吗?为什么不能一次性领取全部的应发的失业保险金?  相似文献   

7.
人社部发〔201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构成是对一定时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人数、性别、年龄、领取期限、技术等级等情  相似文献   

9.
失业保险领多少?如何领?还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一起来看看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对失业保险金领取、相关待遇等方面问题给出的解答—— 问: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相似文献   

10.
失业是现代经济运行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普遍存在于商品经济发达的一切现代国家.失业对老百姓来说,很多时候是不可避免的,在暂时不能就业的情况下,难免会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国务院在1999年颁布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对符合规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来说,失业保险金可以为失业人员提供暂时的物质帮助.对国家来说,则有助于维持社会稳定.那是不是所有赋闲在家,没有就业的人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最长能领取多长时间?本文通过两个案例,对我国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的部分核心条款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1.
南京市现行的失业保险计发办法将与江苏省接轨。从明年元月1日起,将执行江苏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办法,也就是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计发,将与其企业和本人的缴费工资挂钩计算;失业人员之间领取保险金的差距将拉大。南京市失业保险现行计发办法是三挂钩一照顾,即职工的失业保险金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本  相似文献   

12.
<正>鲁人社发〔2012〕4号文件规定,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或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二季度,聊城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累计涨幅为5.2%,超过5%,达到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测算,  相似文献   

13.
失业了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首先,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条件的,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在此,小编要给大家科普一下哪些情况是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相似文献   

14.
<正>问:2011年9月,郑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一直按规定为郑某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费。2013年7月,公司在确定岗位工资时,郑某感到公司的办法不公平、不合理,并与车间主任发生矛盾,一怒之下,郑某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后,郑某一时没有找到工作,处于失业状态。2013年10月,郑某得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于是,郑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  相似文献   

15.
《中国劳动》2014,(4):32
<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精神,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社厅会同安徽省财政厅制定出台《关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于2014年开始实施。《补充通知》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扩大两项补贴资金适用对象。在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础上,两项补贴资金的支付对象由单纯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扩大到可统筹用于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  相似文献   

16.
【案例】:胡某与某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由于单位经营出现问题,因此决定暂停营业。当事人经协商后,胡某同意与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劳资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时,得知胡某可每月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遂以此为由不支付胡某的经济补偿金。3个月后胡某再就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也就此停发了他的失业保险金。胡某以单位承诺过他会逐月领取到一定数额的失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机构向胡某说明了停发他失业保险金的原因,胡某方才明白是单位以失业保险金替代了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遂就此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请了仲裁申请。  相似文献   

17.
为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被征地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相似文献   

18.
政策吹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取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相似文献   

19.
目前,一些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职工能领取失保金为由拒绝支付其经济补偿金,从而引发纠纷。那么,失业保险金能替代经济补偿吗?答案是否定的,职工享受经济补偿金和享受失业保险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待遇,不能相互替代。二存在以下区别:  相似文献   

20.
为促进失业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处理好职工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间转换时失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现就有关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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