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人才瞭望》2005,(2):100-100
李某是某公司职工,2000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02年3月,公司更换了主要负责人,新负责人以孛某不适合工作岗位为由。要求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事某不同意。公司便采取了增加李某劳动强度,减少李莱奖金收入等办法予以刁难。李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出如果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他本人可以签字同意。但公司坚持让李某自己先写“辞职报告”,然后由公司批准。  相似文献   

2.
申请人张某,男,36岁,某市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原副总经理),住某市某某花苑2—201室。2001年6月份张某被公司停发了工资,张某认为公司无故停发本人工资,据此,要求解除与公司的聘用关系,并要求公司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进行补偿。申请人就此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相似文献   

3.
【案情】2010年4月15日,张某入职某种畜公司,从事兽医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6月30日,种畜公司要求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张某在当月旷工达到3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张某则不认可其存在旷工行为,主张公司在其二胎孕期单方调岗,因其在孕期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随诊,且调岗后的工作地点距原办公地址较远,故没有按时到岗。  相似文献   

4.
拍案: 2006年,寒窗苦读四年的张某毕业,并凭着优秀的学习成绩获得一大型IT公司的青睐。就在张某踌躇满志地踏进公司时,他发现,公司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以下条款:张某在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公司或相类似岗位工作,如张某违约,应赔偿公司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此外,还需视其违约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张某不解,自己所学专业性强、就业范围窄,辞职后如果不到相同或类似的行业工作,就很可能失业。公司的规定不是限制自己自由择业,将自己"锁"在公司了吗?  相似文献   

5.
乔博娟 《人才瞭望》2017,(19):41-42
劳动保障法律的立法内涵,在于用各项标准规范劳动者劳动和企业用工的全过程, 在于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在这些原则面前,对任何 "钻空子" 的行为都应坚决抵制. 本期的四个案例即体现了这一点. 仅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案例:2014年3月, 彭某进入重庆某公司,任招商专员,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2016年2月,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为由, 解除了与彭某的劳动合同.彭某先申请仲裁,后又向法院起诉,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6.
专家答疑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被招聘到某企业单位上班后,感到此工作不适合我的经验和技术,为此,我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说即然合同签了就不能解除,不适应也得到合同期满才能解除。领导说的很有道理,请问,我因自身方面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如何解除劳动关系?答:我国劳动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照下列规定和条件,有序地进行。第一种类型属于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  相似文献   

7.
潘家永 《人才瞭望》2006,(11):102-102
请问:我公司一年前在人才市场招聘一名财会人员,当时明确要求应聘者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本科学历。李某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和某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文凭前来应聘,被录用后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前不久,公司发现李某的专业技术能力与其职称明显不符,调查后发现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是假的,遂以所签的劳动合同无效为由将李某解雇。李某不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付提前解除合同补偿金,均遭到我公司的拒绝。请问:持假职称证书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相似文献   

8.
张某于2006年9月18日到某服务公司工作。2010年5月12日,双方签订了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及过渡期合同,载明双方同意于2010年6月11日解除劳动关系,工资结算至2010年6月11日,公司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等离职结算款10余万元。  相似文献   

9.
《人才瞭望》2005,(4):102-103
王某原为某公司技术人员,公司1998年曾派王某出国培训半年,事先签订了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王某应为公司工作3年,如违约则赔偿公司培训费3万元。1999年王某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王某按培训协议赔偿公司培训费,王某拒绝赔偿,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王某的行为应被支持吗?  相似文献   

10.
《人才瞭望》2004,(6):52-52
人才了瞭望编辑部:我2000年9月经朋友介绍与某公司负责人相识后,于当年10月被安排参加公司年会及业务培训。同年11月2日,与公司签订了自2000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3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工作岗位为区域代表,月工资1800元。合同还约定,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2000年11月6日,我与原单位以自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同月24日,我依劳动合同约定至公司上班,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工作。而在第二天即向我发出“辞退通知书”。我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撤销该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获得仲裁委员会…  相似文献   

11.
王玉信 《人才瞭望》2005,(9):105-105
案情简介:2000年4月份陈某在河南省西峡县公安局上班(系临时工),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4年1月19日被使用单位清退,陈某不服于2004年2月26日申请西峡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2004年3月9目仲裁委以原、被告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在〈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之内,决定不予受理。陈某对此不服又于2004年3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支付工作期间养老保险金8538元。2.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880元。额外经济补偿金2940元及500元押金。  相似文献   

12.
韦付军 《人才瞭望》2007,(10):107-107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人才瞭望》2005,(6):103-104
请问:我于2003年8月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公司工作,和总公司签订了一个用工协议,协议规定我必须在公司工作5年方能离开,否则必须每年支付1000元的培养费(共5000元),其实我在公司没有接受专门的培训。2003年底,公司调我到下属公司工作,我又和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有限期一年,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到原协议的问题,但也有一条规定我仍然要在分公司工作5年(这一条超出了合同的期限)。2004年12月31日,我的合同到期。现在分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关闭,总公司要求我到其他部门工作,我认为该公司不适合我的发展,就不准备继续签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需要支付培养费吗?公司可以此扣留我的档案吗?  相似文献   

14.
巍玉 《人才瞭望》2009,(10):42-43
案情:小丽与某复合材料公司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5月17日.小丽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生育一女.她向公司请产假.未获得公司批准.2008年9月1日,公司向其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相似文献   

15.
潘家永 《人才瞭望》2007,(10):105-105
2004年1月,我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这家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南方某城市,我也确实是一直在公司总部上班。不久前,公司忽然通知我变更工作地点,从下月开始到位于北方某市的公司分部上班。通知中还说如果我拒绝调动,就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员工拒绝调动,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人才瞭望》2003,(9):56-57
案情简介:周某于2001年7月1日应聘进某合资公司工作,双方于同年8月1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自2001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试用期。三个月后,该公司在对周某的工作考查中发现其并不具备招工时所要求的技能条件,并查实周某原工作履历中存在虚假成分,为此,公司人事部于2001年10月15日以“成分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书面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次日,周某突然患病,就医后医院开出一周病假单并交公司,然而公司于17日向周某开出《退工通知单》,由此,周某遂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确认退工无效,恢复…  相似文献   

17.
案例一 炒怀孕女职工“鱿鱼”,虽有约定也属无效案情:2008年2月1日.赵萍与利华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公司不为赵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在有劳动关系期间赵萍不得怀孕生育,否则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6月。赵萍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司遂以赵萍违反合同为由,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我国劳动纠纷数量迅速增长,其中大量劳动纠纷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问题上。由于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理解上的不一致,导致在实务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劳动合同法》的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9.
《人才瞭望》2003,(10):54-54
案情简介申诉方:张某,男,37岁,某食品公司工人被诉方:林某,男,48岁,某食品公司经理张某于1992年9月在从事第二职业时(用摩托车载客)因收费问题与乘客发生争执,被打伤,住院后本人要求公司按非因工负伤支付其开支的医药费,并要求按丧失劳动能力给予办理退休。公司拒绝支付医药费并限期要求张某回公司上班。(1)张某于1992年9月17日因收费问题被乘客打伤后,送医院救治达4个月,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张某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至1994年10月仍未上班,在此期间张某要求办理病退,公司不同意并限期要求张某回公司上班。(2)张某住院期间到公司借款4000元。(…  相似文献   

20.
赵胜利 《人才瞭望》2008,(12):58-58
案例:春节后,张某随同老乡一起到某市建筑工程公司打工,并与建筑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6条约定,如果张某在工作中遭遇事故,责任自负。5月23日,张某在建筑施工时不慎从6楼摔下,造成腰部严重受损。建筑公司为张某垫付了3000元医药费,并明确表示不再负担张某的医药费:张某先后住院治疗120天,花费18900元,造成生活极度困难。治疗结束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张某为伤残6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