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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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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决策不作为在我国行政法治实践中普遍存在,已给行政权的行使乃至行政法治带来了危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提出了行政决策不作为及其治理问题。从法律制度上治理行政决策不作为,必须建立行政职权评估制度,包括对行政职权的设定和行使的评估等;建立行政决策倒查制度,即行政决策作出后,有关的上级机关、法治监督机关应当对其进行事后跟踪,在行政决策存在违法或者错误的情形下,应该倒查该决策的形成程序及作出主体;建立规制行政不作为的立体制度,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中的行政不作为都承担法律责任;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终身牵连制,让违法决策者在退职后还能承担违法决策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当代行政法发展的重要标志,其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又极易被滥用,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并影响政府自身职能的实现,因此必须对之加以规范和控制。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及司法权的中立性决定其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有效的。然而,为防止司法权干预行政权,司法权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必须在一定的限度内进行,这一限度依法院审查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而有所不同,即合法性审查其度应强,而合理性审查则应以不合理性达到滥用的程度为限。  相似文献   

3.
行政立法在现代行政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长期以来,对于行政立法的性质,学者们众说纷纭。尤其对我国而言,由于政体方面的原因,行政立法的性质比起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讨论语境,再加上立法条文上的模糊,更加使行政立法的性质变得扑朔迷离。主要的争议在于:究竟存不存在行政立法权?行政立法究竟是行政机关的固有职权所为,还是立法机关的授权所为?行政立法究竟是立法权的行使还是行政权的行使?笔者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分析,认为我国行政立法作为权力机关授予行政机关立法权的结果,逐渐成为行政机关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行政机关的立法行为。  相似文献   

4.
行政权与行政审判权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行政权一般由行政机关行使,是一种管理权,行政审判权则只能由法院行使,是一种判断权;(2)行政权是一种积极的权力,而行政审判权则是一种消极的权力;(3)行政权的效力具有先定性,行政审判权的效力具有终极性;(4)行政权具有变动性,强调效率优先,行政审判权具有稳定性,强调公正优先。而二者相同的目的、运行方式和结构,又决定了它们具有分工合作、监督与被监督、审查与被审查以及相互渗透等方面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5.
行政权力试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田穗生 《江汉论坛》2001,(10):60-62
行政权是国家对社会事务进行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执行性权力。行政权力的行使必然同特定职位上的具体的人相联系,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或行使不当。行政权力在行政主体内部是自上而下授予。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需要在行政首长负责制基础上建立行政首长责任追究制;同时依靠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社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来予以保证。  相似文献   

6.
杨晚香 《晋阳学刊》2004,(1):112-113
行政指导要避免合法化危机,必须加强法律控制,使之符合法治行政的原则。缺乏保障的行政法治,必然徒有虚名。行政法治的保障主要包括:首先在行政程序上采取措施,其次,对违法的行为给予制裁和判决赔偿损害。一行政指导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谋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实施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且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但行政指导行为经常对行政相对方产生事实上的不利影响,如,对不服行政指导者,可拒绝给予优惠。实施行政指导的过程中,也会产生行政主体违法、侵权、渎职的行为,如;不…  相似文献   

7.
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所谓三权分立,就是立法、行政和司法这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所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而又相互制约,二百多年来,在资产阶级国家中,一般都由议会行使立法权,内阁或总统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  相似文献   

8.
行政主体为实现其行政管理的目标,就要运用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行政管理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实体权利。实践中违法、滥用行政处罚权的现象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我国颁布了《行政处罚法》,确定了处罚法定的原则,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使我国的行政处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然而,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又必须针对具体实际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自由裁量权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已给予肯定。在行政处罚实施中,行政主体…  相似文献   

9.
浅析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石玉林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行政法律规范保护的行政关系,具有社会危害后果,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它是我国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权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由于直接影响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  相似文献   

10.
试论行政指导及从行政法上对它的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行政指导的含义和性质行政指导,又称行政辅导,是行政管理中广泛使用的一种行政手段。中外学者或政府对行政指导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理解。在我国理论界,有人把行政指导定义为“行政机关非以权力为根据而作出的以相对人自愿行动为前提而达到行政目的的行为”;有人把行政指导理解为“行政机关为推动非统治性的业务,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非强制的手段、促使行政相对人的同意和协力,以达到行政目的的行为”。日本学者把行政指导归纳为“行政机关谋求相对人的合作并对其做工作,以此实现行政机关意图的行为”。而根据日本政府的见解,行政指导的定义是:“行政指导”不具有诸如服制国民的权利、使国民承担义务的法律强制力,行政机关在设立各自机关所依据的法律赋予的任务或管辖事务的范围内,为取得行政相对人的合作,谋求、怂恿和引导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等等。这些定义尽管不完全相同,但仍然有着一致或相通的地方: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因城市规划及其实施而导致的悲剧事件时有发生,凸显了我国司法的缺位.预防性不作为诉讼的核心是司法机关通过事前的审查阻止行政机关作出某种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法理上的制度正当性具有特殊性.行政规划具有未来性特征,强制性规划后续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有其必然性,规划救济与预防性不作为诉讼有着天然的契合性,在不适于采用事后救济的特定情况下,应该允许相对人提起预防性不作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应处理好审理期限和规划后续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期限之间的关系,保证司法保障公民权益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2.
邵艳 《阴山学刊》2006,19(5):95-98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法规赋权诉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行性。要从立法上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拓展原告资格;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规制受案范围;对诉讼费用采用无偿主义原则;诉权由公众享有。  相似文献   

13.
现代行政是法治行政。法治行政或称依法行政,它意味着行政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其目的是以法的合理性遏制行政的恣意。契约自身的功能使其适合变化了的政府角色。契约在行政法的引入,体现了世界的潮流和权利本位的需要。行政法契约化并不必然地要求所有的行政行为均要采用契约的形式,只是说契约为行政行为提供了一种模式,或者路径。行政契约顺应了现代社会现实的变化,满足了政府干预经济生活的需要。它既实现了政府对经济的有效管理,又不破坏经济活动本身的秩序,无疑成为当代各国政府的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14.
行政自由裁量权因行政权扩大化、追求效率和行政成文法的局限而不可或缺,但其行使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应当用法律制度和伦理规范“双管齐下”的措施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控。  相似文献   

15.
正确认识和处理司法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明确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权既有监督和制约作用,又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对于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有着重要意义。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它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对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需要用法律武器加以保护。但这种权力如果缺乏法定的监督和制约,就有滥用的危险,从而导致国家和社会的混乱。在我国,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授予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司法审判权,通过行政诉讼,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方…  相似文献   

16.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7.
论检察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18.
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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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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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权与行政权是我国宪法结构中两种重要的国家权力。检察权行使法律监督权,具有独立性,不受行政机关干涉;行政权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具有辅助性与从属性。两种权力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按照程序分别行使,在特定事项的处理中相互配合,检察权监督行政权。决定两种权力分工、监督与配合关系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之差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及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其目的在于完成宪法任务,维护正义,保障人权。应在基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分析前提下,深化对检察权与行政权权力属性的认识,为实践中两种权力合乎宪法目的运行提供更为坚实的理论基础。本刊编辑部认为,完善和发展行政检察制度,需要进一步丰富行政检察的内涵,适时制定行政检察法,明确行政检察的基本原则,适度拓展行政检察范围,合理选择行政检察方式,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为了充分探讨这一问题,本刊编辑部特邀一批专家对此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得到了一些对此问题素有研究的学者的比较积极的回应。为了更好地以学术之力审时度势促进司法改革,本刊编辑部以《行政权和检察权关系研究》为总标题进行专题研究。本着倡导百家争鸣的态度,本刊对于受邀专家的来稿,只要符合通常的学术规范,不论其所表达的学术观点如何,均一律照登,所以,本专题所有观点均不代表本刊编辑部之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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