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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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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神损害是一个争议与讨论较多的法律概念,对它进行必要的法律界定是时代赋予的使命.我们认为,精神损害表明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水平应当包括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它是以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为前提案件,因此,要根据精神损害的内容确定赔偿适用的范围,应根据不同主体对精神损害的承受方式来确定赔偿请求方式.它对相应的民事主体产生的无刑损害,往往比其他有刑的损害更具破坏力.因此,对精神损害进行法律界定时必须以《民法通则》的立法精神为指导,以法律的公平、公正为价值取向并融入已有的司法判例经验来加以表述.  相似文献   

2.
死亡赔偿是对死者之外民事主体物质性利益和精神性利益的赔偿。一般的物质性损失须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为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则应采用有限制的定额化方法。常态性的精神损害可实现定额化赔偿,一般的精神损害则应在法定限额幅度内,由法官参酌影响因素酌定赔偿。  相似文献   

3.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问题,关系到当事人的哪些权利受到侵犯可以请求精神赔偿.从立法上确立国家赔偿案件的精神损害陪偿制度,有利于阻却侵权行为,保护人格权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患者因为医疗过错行为遭受精神损害而诉请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精神损害赔偿涵盖补偿、抚慰、制裁三种功能,成为“人格权法保护民事主体人格权益.制裁侵权人违法行为最常用和最有效的法律手段”。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探索和研究起步较晚,至今没有形成被普遍认同和接受的“赔偿理沦”,理沦界、实务界对医疗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精神损害能否诉请赔偿一直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没有对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实施赔偿的规定,这是法律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疏漏,亟需改进。民事实体法中应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范围,刑事程序法也应将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纳入附带民事诉讼之中,并明确和注意解决与此相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就民事、行政司法赔偿制度而言,新《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只限于赔偿程序方面的改进,该制度中原有的缺陷并未得到修正:关于赔偿范围的立法模式封闭性强、精神损害赔偿并不适用于民事、行政司法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将民事、行政错判纳入司法赔偿范围等等。基于此,提出建设开放性的立法模式以保障立法的前瞻性,将民事、行政司法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损害的情形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及将民事、行政错判有条件的纳入司法赔偿范围等建议,以期为《国家赔偿法》的再次修订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精神损害赔偿 ,是侵权行为人侵害民事主体的人身 ,造成精神创伤 ,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以物质形式进行赔偿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虽为人民法院审判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则由于法律的服务对象、人类的生存环境、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复杂性 ,使得人们对精神利益的维护存在较大的分歧  相似文献   

8.
精神损害应当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既与宪法和民事立法相冲突,也缺乏理论根据,而且不利于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将精神损害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法律公正精神与效率原则的要求和体现,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对受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的规定比较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尚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人近亲属的主体范围、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的界定以及赔偿数额的算定等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以期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对于国家精神损害赔偿量化的具体标准,《国家赔偿法》并未作出规定。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通过国家精神损害赔偿三原则、两区分、四酌定因素的量化原则和方法得以确定。三原则为国家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不低于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原则、数额适当限制原则、法官酌定原则。两区分是区分不同损害的赔偿和区分人身物质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并参照我国人身物质性损害赔偿标准设定具有适度比例和弹性空间的精神赔偿限度。赔偿限度由立法解释规定较为适当。法官在赔偿限度内斟酌四方面的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酌定因素的量化由司法解释规定比较适当。  相似文献   

11.
精神损害是指侵害人不法侵害了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 ,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上的损失 ,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构成包括 :违法行为、精神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上有过错四个要素。用金钱财产对精神损失进行救济是将精神损失物化为金钱财富的过程。要想做到这种物化的公平、合理 ,就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发生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当事人的经济状况。  相似文献   

12.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人身侵害进行精神抚慰的手段,如何掌握损害赔偿的标准和数额,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进行确定时,首先要明确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然后在遵循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该精神损害有关的各种因素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3.
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立法和司法的内在要求,是全面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体系,顺应国际立法全面保护人格权发展趋势的需要,国家应在立法上予以支持.  相似文献   

14.
对财产权被侵犯所致精神损害不宜判令赔偿精神抚慰金,对于原告的权利损害,应另寻救济办法。原告的财产损害决非房屋使用费等直接损失,还应包括房屋被不道德地利用所导致的价值贬损,这部分损失也应属于原告的直接经济损失,理应由被告负责赔偿。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刑法中增设专门针对非法侵占他人不动产的罪名。  相似文献   

15.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人进行精神抚慰的手段。在精神损害赔偿诸问题中,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法律界最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对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分析研究,希冀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精神权益。  相似文献   

16.
野生动物致损采取何种救济途径直接影响着救济的社会效果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国内学者针对野生动物致损应适用救济途径的观点主要有:适用行政补偿,但需要完善该制度;直接适用民事赔偿;财产损害适用生态补偿,人身损害适用民事赔偿;适用行政赔偿.本文采用对比分析、社会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通过对野生动物致损救济的基础理论、立法环境、社会救济效果和行政管理效率等方面的分析,对适用行政赔偿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关于行政侵权适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人类进入21世纪,对于行政侵权而引起的精神损害,越来越多的国家给予保护,采取包括财产赔偿在内的多种方式予以救济。我国已将依法治国作为国家基本方略,对于行政侵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采取有效的赔偿措施,确立相应的财产救济法律制度,势在必行,精神损害赔偿金应当成为诸多行政救济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18.
生命权救济理论重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命权本体无民事救济权 ,是文明社会法律的遗憾 ,对死者近亲属的救济水平极低在实践中危害极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民法理论中著名的“悖论”和一些不合理的观念。本文针对以上现象 ,本着加强对生命权的保护和救济的目的 ,论证了死者应当具有救济权、死者近亲属行使双重救济权、精神损害充分赔偿、统一赔偿等等完善生命权救济理论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存在着损害赔偿的法律缺失和物质性赔偿的立法缺陷问题。行政侵权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体现我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构建应以非财产性的救济措施为主,财产补偿为辅,实行赔偿数额适当原则,单独设立损害赔偿立法体系,确定赔偿范围,从多方面全方位进行。  相似文献   

20.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破坏婚姻关系行为是侵害配偶权的侵权行为。建立侵害配偶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义务的内在要求;是配偶身份权之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具有三方面的功能:填补损害;精神慰抚;制裁、预防违法行为。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须同时具备有法定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要件。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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