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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互联网的兴起使个人信息隐私保护面临挑战,智能手机、移动应用程序及云计算的发展加剧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泄露个人信息和侵犯个人信息隐私的情形.如何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成为各国和地区关注的焦点.我国香港地区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立法实践走在各国和地区的前列,颁布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成立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负责条例的监察执行,并于2013年至2015年间出台了一系列指引,为使用个人资料进行直接促销和跨境转移提供了具体的解释和执行方案.鉴于目前大陆地区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大陆地区可学习和借鉴香港的个人资料私隐保护法律制度,加强对于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创造更加和谐的移动互联网环境.  相似文献   

2.
云计算时代,开放平台逐步成为个人信息存储中心,个人信息安全与权利保护亟需法律制度的保障.我国台湾地区“个人资料保护法”确立的个人信息权利体系、个人信息利用要件等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于开放平台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利用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大陆地区开放平台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相似文献   

3.
患者隐私权:自己决定权与个人信息控制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今隐私权向两个方向发展:自已决定权和个人信息控制权.侵犯患者隐私权,在我国医患关系中时常发生.我国法律虽有保护患者隐私的规定,但至今还欠缺患者个人信息控制权的明确规定.国际经合组织发布的理事会劝告八原则,对完善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隐私权是重要的人格权,患者隐私权以及患者的自己决定权和患者个人资料控制权均为患者的人格权,建议在未来的人格权立法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4.
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颁布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的专门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借鉴了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和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基本原则,被国外观察者视为中国版本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本文在分析《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出台的立法背景和比较法环境的基础上,探索《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所借鉴的美欧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主要原则,并通过探讨2019年美国启动《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新一轮修订所征求到的建议,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的方案.  相似文献   

5.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权是《联合国人权宣言》、《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其他的国际或地区的条约中所认可的基本人权之一。网络隐私权是随着互联网这种新型的信息和资料传递手段的出现而产生的,有与传统隐私权重叠的部分,但主要是对于网上传输的个人资料、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权利。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比以前更为困难。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由于网络服务商对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网络隐私权作为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危险。因此应构筑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全面性法律框架,采取立法、技术与行业自律的综合模式作为中国对个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网络隐私保护行为:概念、分类及其影响因素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网络隐私保护行为,系指互联网用户在面临个人隐私被侵犯威胁时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反应,它包括互联网用户的信息提供行为和对信息被不当使用的抱怨行为。为了保护个人的隐私,互联网用户面对网络公司的信息索取要求,会采取拒绝提供个人信息或者伪造个人信息等行为;面对网络公司的信息滥用,则会采取删除个人信息或负面口碑等个人抱怨行为,或者采取直接向网络公司投诉或间接向第三方机构投诉等抱怨行为。互联网用户的网络隐私保护行为,受其隐私关注程度、感知公平程度、感知投诉效益等因素的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7.
高志宏 《学术界》2023,(7):122-137
新技术的发展弱化了以知情同意机制和匿名化机制为主的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手段功效,公共数据的需求推动着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创新变革,公共利益的相对优位更是限制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重大挑战作出了制度回应,并在基本原则、调整范围、保护模式等方面呈现出诸多亮点。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财产权属性日益增强、公共属性日益明显、积极权利属性日益突出。从隐私向个人信息再向数据的发展演进过程中,立法理念和价值导向亦发生了相应变化,即从严格保护隐私到个人信息保护和自由利用并重,再到鼓励大数据开发和数据产业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客观上增加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难度,以隐私权或自决权为主要内容的个人信息权保护模式受到重大挑战甚至陷入困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必须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的利益平衡。具体而言,要将个人信息保护事先预防和事中控制确立为主模式,在对信息主体赋权的同时更要强调企业、社会组织、政府机关等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义务和责任,采用“积极确权+行为规范”规范模式,完善公共数据和公共利益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8.
信息技术变革与数据价值应用所引发的信息安全问题,促使个人信息保护成为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议题.制定隐私政策是当前信息保护领域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律规约的主要途径,结合法律规范框架下的十一项要求指标,通过对九家网站隐私政策的一般及特殊规定、信息收集与使用、信息保存与管理以及信息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四大方面内容条款的合规性考察发现,当前,我国网站隐私保护政策虽渐趋完善,但存在着明显的自主规约匮乏与法律规制依赖困境,自律效力依然堪忧.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并根据行业特性实施相应的个人信息保护特别法;设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机构,完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协调管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自律规约能力,通过法律规制与行业自治的有效协同.推进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化进程.  相似文献   

9.
张建文 《兰州学刊》2011,(3):120-124
在现代科技条件下,对于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提取和留存,涉及个人的重大隐私利益。在不当处理的情况下,可能会严重侵害被提取者的基本权利,损及人性尊严及人格权利。对于指纹资料的隐私保护而言,其近期目标在于,对具体办法的制定应当坚持"资料当事人权利保护"和"宜细不宜粗"的原则,尽可能地降低处理此类敏感个人资料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机会;长远之计在于,尽快推动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出台,以个人资料保护的基准立法,全面规范个人资料的隐私保护。  相似文献   

10.
全球电子商务中的隐私保护与我国的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全球电子商务活动的展开伴随着大量信息的流动,从而对隐私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为适应时代的需要实行着各自不同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国和地区的隐私保护的法律冲突,如果不能妥善地解决,将形成新的非关税壁垒。本文主要从西方主要国家和地区的作法出发,进而探讨我国针对全球电子商务的隐私保护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由于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长和信息产业的发达,社会对信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个人信息成为信息社会的一种重要社会资源.本文通过介绍个人信息权的基本知识,使我们对其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以便加强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尽快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2.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个人资料频频遭滥用,如何保障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有必要从行政公开的角度厘清个人资料、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建立我国行政公开法上的个人资料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隐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起源于19世纪末,在20世纪得到确立和发展。作为以隐私为客体的具体人格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各国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有直接保护和间接保护两种方式。在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纳入名誉权的范围内。分析我国隐私权立法不足,提出完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由于互联网用户的迅猛增长和信息产业的发达,社会对信息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个人信息成为信息社会的一种重要社会资源。本文通过介绍个人信息权的基本知识。使我们对其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以便加强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尽快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空前发展以及政府和民间机构广泛运用计算机收集个人资料,使网络隐私权受到极大挑战。网络技术为侵害个人资料提供了技术可能,使侵权频率更高,后果更为严重。个人资料的保护已经成为互联网发展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加强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刻不容缓。本文试图通过对网上个人资料的法律属性分析,来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网上个人资料的法律保护模式,以加强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构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体系。然而,高度敏感、特异性显著的基因信息之于人格尊严关系重大,亟待特殊制度保护,但抽象概括的现行法缺少针对性,无法全面因应个人基因信息权益保护及社会实践的制度需求,有必要开展专门立法,构建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基因信息法三层制度体系。基因信息保护应以基因信息隐私自决与安全为先,兼顾流动利用;以自然人基因权益为本,衡平多重利益;实行法律与伦理共治,融合宽容及责任原则。据此,在基因信息类型化及可处理性分级的前提下,立足通用个人信息法律制度,明晰个人基因信息权益,厘清特定的目的、充分的必要性和严格保护措施等处理前置条件,重点围绕基因信息处理告知同意,开展差异化制度设计,构造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同意、以书面为原则的同意方式、同意的无条件撤回、基于基因信息类型的同意豁免事由等特殊规则。  相似文献   

17.
对个人信息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具体采取何种保护模式则因各国的政治和文化传统而异,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是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和欧盟的综合立法模式.基于我国关于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现状,我国应采取综合立法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模式,确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纲领性地位,同时以单行法的形式对不同权利主体和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设定.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7,(9):187-194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能参与信息的发布与传递,云计算和社会化媒体等技术促进数据融通与共享,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来保护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与在其基础上产生的财产权不同,人格属性仍然是其本质特征。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宜采用"基本法+特殊法"的立法保护机制,在立法上应当确立个人信息权及其权利与义务的内容;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及其界定标准,针对不同类型个人信息进行分层保护;采取有效救济措施,切实保障个人信息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9.
软件产业的开发、生产、销售各个环节都对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安全至关重要.在借鉴美国的隐私认证制度、日本的个人信息评价制度以及我国大连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评价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从宏观深入到微观、从表面深入到实质、从产业深入到产品,将个人信息认证制度推广到软件产业链的末梢,全面加强软件行业的自律,切实保障广大用户的权益,增强用户对于软件产品的信心,并对该制度的构建着重从软件产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准和软件产品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流程两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个人信息权是一种新兴权利,与日益扩张的国家监控权针锋相对.《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从个人和家庭隐私的角度,对个人信息权作出了规定.欧洲人权法院的50个相关判例涵盖英国、法国、德国、瑞士、俄罗斯等不同法系的国家,涉及健康隐私、私密声音、私人通信等个人信息,缔约国败诉率高达三分之二,明确表明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限度: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储存、使用、披露、查询、删除等监控和干预必须依法、善意、必要进行,以充分保障人权.我国应当以“保护为原则,干涉为例外”,立法保护个人信息权,夯实合法性基础;合理善用国家监控权,找准合目的方向;最低程度平衡权益冲突,把握合比例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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