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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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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探视行为是离婚后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探视权是亲权的重要内容,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离婚后不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但有权利而且有义务探视子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2.
试论亲权的义务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权是一种基于父母子女身份而发生、专属于父母的一项法律权能.本文试图从亲权产生、发展变化的角度,从亲权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从亲权制度的具体内容等方面阐述亲权的义务属性,目的在于使我国所建立的亲权制度,能够为营造民主、自由、平等的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并体现出<婚姻法>社会保障性、社会福利属性、保护弱者的价值取向,引导亲权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利,将个人意思自治的需求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相结合.  相似文献   

3.
通常认为亲权性质为权利义务的统一体。通说违反了权利和义务范畴的基本关系,直接违背亲权的私权属性。亲权的私权属性是由亲权产生发展的历史和对抗专制政权的现实共同决定。亲权是父母特有的民事权利,客体为父母对后代的自然情感利益。滥用亲权会引起相关公法后果,表现为父母须对国家和社会承担一定责任,责任性质不是民事责任,责任本身也不改变亲权私权属性。  相似文献   

4.
亲权制度是规范父母子女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韩国《民法》规定的亲权制度在亲权的主体、内容与消灭等方面比较完善,而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独立完整的亲权制度。由于中国与韩国都属于东方文化的国家,因此韩国法的规定对我国立法更具有其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费希特认为,由夫妻之婚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组成的家庭关系是高于权利法则的自然和道德法则所建立和规定的,它是一种自然关系、道德关系,而不是权利关系。因此,在家庭内部关系中不存在权利和义务,家庭权利或婚姻权利是夫妻作为一个统一的权利主体之权利相对于其他权利主体及其权利而言的。同时,在家庭关系上,国家及其法律仅具有消极功能,不得干涉家庭之夫妻生活、教养孩子等内部事务,但国家为了自身的存在,根据公民契约有权利和义务保障一切有利于家庭关系和家庭权利健康发展的外部条件。  相似文献   

6.
亲权作为法学名词,是指父母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照顾、保护其人身和财产的一种职责,是权利和义务的有机统一。亲权概念也应进入教育学界的视界,以帮助父母更好地履行父母职责、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照护,最终保障后者健康成长。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堪忧,围绕增进亲情开展的家园共育活动可转变留守儿童父母的亲权意识、增加其行使亲权的行为,从而提升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相似文献   

7.
父母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属于亲权的内容,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关于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安排应当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原则,监护权的设置宜根据父母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单方或双方监护的方式,探视权属于亲权的内容,不得随意剥夺,抚养费应当以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相应的给付比例。  相似文献   

8.
监护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具有十分旺盛的生命力。我国的监护制度采广义监护理念,它具体包括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父母以外的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对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三种类型。从性质上看,监护是法律赋予特定主体享有监护权利和承担监护义务的一种特殊职责,它兼具私法和公法双重色彩。实行监护职权(权利)与责任(义务)的统一与一致,有利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有助于监护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9.
谈亲权制度在我国确立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亲权制度是近现代各国民法中规范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但我国现行法律既无亲权制度的概念,也无亲权制度的完整规定。现有的有关亲权内容的实质性规定都过于简单抽象,且体例上采用大监护的概念,未区分亲权制度与监护制度。而实际上监护制度和亲权制度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因此,我国应建立区别于监护制度的独特的亲权制度。  相似文献   

10.
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在规范离婚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方面的不足之处,从确保未成年子女仍处于父母共同亲权保护的角度,对夫妻离婚后的亲权行使原则提出三点构想.  相似文献   

11.
由于社会实况和传统差异,世界各国关于探望权制度的规定各有不同,具体表现在探望权的性质、探望权人的范围、探望权的限制以及探望权的实现等方面。当前,我国《民法典》仍大致沿用现已废止的《婚姻法》中关于探望权的规定,随着社会发展已显得不合时宜。我国探望权制度改革,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置于首位,确立子女在探望中的主动地位。探望子女不能仅被认为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更应是一种义务。鉴于隔代探望运行中的难度和阻力,继续保持父母为探望权主体而不进一步扩大探望权主体范围是较为审慎的做法。在具体实务中,法院可从保障子女最佳利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子女意愿、父母实际情况,对怠于探望子女的一方进行督促和教育,同时切忌滥用中止探望。  相似文献   

12.
债的客体应该是在债之中每一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类型的债的客体构成,都是二元结构的,一部分是债务人所做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即给付行为;另一部分是该给付行为所指向的特定的物或其他财产以及特定的事实等,即给付行为标的.劳务之债的客体也都应该是给付行为 给付行为标的这种二元结构的,劳务之债客体中给付行为标的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3.
保管箱合同从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权利、合同的义务来看是一种保管合同,但其保管范围和保管方法又不同于一般的保管合同.明确保管箱合同的性质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则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4.
受益权是保险合同的核心问题之一,而如何对其取得、变更与丧失进行合理的立法设计直接关系着受益人切身利益的实现。文章从受益权的性质着手,指出由于在实质上,受益人所取得受益权并非基于其自身的意思表示,在程序上,又缺乏相应的要件,这就决定了受益权的得丧变更不同与一般的债权请求权,进而对保险受益权特殊的取得、变更与丧失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相似文献   

15.
宪法对公民基本义务的规定混乱繁多,规范方式缺乏法律性,造成宪法实施上的困难.这需要我们对基本义务的性质重新进行审视,以宪法的限权观理解基本义务,进而修正宪法文本的基本义务体系.  相似文献   

16.
私法视野里的权利限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权利限制通过限制冲突中的权利,使多种权利得以和谐共处,而成为权利冲突的基本纠偏机制。权利限制并非权利的固有属性,而是外设于权利边界上的限制。权利限制使被限制权利方受有容忍拘束,相对方居于优先地位,并可成为侵权责任免责根据。在特定情形下,权利限制还可引发财产权属变动。权利限制也须被限制,这些限制包括遵守权利位阶的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等。  相似文献   

17.
以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基本矛盾构建的权利义务法理学,在理论上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其错误就在于用义务取代了社会公共权力,使社会公共权力这一重要的社会现象脱离了法学研究的视野,从而使权利义务法理学存在着重大的理论缺陷。在民主与法治建设已向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的新形势下,推倒以权利义务为基础的权利义务法理学,以权利和权力为法的基本矛盾重新构建科学的法理学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民事权利和权力、义务、责任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民事权利和权力各有其内涵。民事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关系,有权利时就有义务存在。没有义务,就没有责任。准确把握这种逻辑关系是分析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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