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对评价标准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评价标准问题是评价理论的核心问题。评价标准是指评价主体据以衡量价值客体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的尺度或依据。而具体的价值评价标准就是被评价者明确意识到的价值主体的需要 ,而价值主体的需要既是客观的又是主观的 ,既是多样的、发展的又是复杂的 ;既有正确和错误之分又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别。这决定了评价标准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 ;是多元性与一元性的统一 ;是正确性与合理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美的概念有两种:一为表现对象美,一为表现目的美。就来源讲,艺术美绝不仅仅局限于现实美一方面,生活中丑的现象也可作为艺术美表现的对象。创造美的艺术作品的决定性条件不在表现对象的美,而在于是否具有正确的社会的审美的理想,以美作为表现目的。艺术作为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表现了作家的审美理想,对美在本质、成分或内容上的现实,赋予了恰当的形式,使之适合人们观照。  相似文献   

3.
论审美关系     
美学是研究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的学科。审美关系使主体与客体得到具体的规定,成为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这是因为,一切人对现实的反映,都是以一定的人与现实的关系为中介的。当现实客体还没有与人发生关系时,它只是外在于主体的独立自在之物,还不是人的对象。同样,主体也还是没有与现实客体发生关系的、没有得到具体规定的、抽象的主体。只有当客体的某一方面或某种属性被人所认识、需要和改造,亦即形成一定的人与现实的关系时,客体的一定方面和属性才成为人的对象;同时,主体的一定状态才成为特定的反映主体。审美作为特殊的人对现实的反映形…  相似文献   

4.
我认为充分尊重和发挥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以利于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是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实质所在。 一、《决议》指出:“人的素质是历史的产物,又给历史以巨大影响”。这表明人既是主体(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又是客体(为客观环境改造的对象)。人既有主  相似文献   

5.
美的本质是多方面的,从认识论角度来探讨,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便是关于美的本质的中心问题。美到底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抑或是主客观统一的……各种对美的本质的观点、看法,都围绕着这个中心而展开论争。但是,美又不同于在自然界中本身有质的规定性的事物。我们尽可以说花是红的、草是绿的,并无人反对,我们却不能期望说花草是美的也一定无人反对。因此,对美的本质问题的讨论的方法又不同干一般认识论的讨论方法。我们如果把两者等同起来,就有导致对美的本质、审美现象、审美的历史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简单化、机械化的结果。正确的方…  相似文献   

6.
文学艺术是以具体的、感性的艺术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作家、艺术家不仅要真实地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而且要按照美的法则来加工,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任何作家、艺术家总是根据自己的美学理想,努力发掘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并加以典型化,造成美的艺术形象,或者勇敢地揭示生活中的丑恶事物,加以典型化,把丑恶的事物暴露得更彻底。无论是表现生活中的美,或者暴露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家的加工,都赋予这种事物以审美的使命,透过作品中的艺术形象,表达作家、艺术家的社会理想,从而让人们在美的感受中受到启发、教育和鼓舞,把人们的精神提到更高的  相似文献   

7.
戚杰强  代晓丽 《创新》2015,9(1):67-70
认识不仅是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还包括主体对主观世界的反映。主体、客体、中介是认识的影响因素。信仰是一种认识活动和反映客观存在的精神状态,同时还是一种确信态度。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确信态度,终究属于主体对客体的反映范畴。马克思主义信仰就是主体与客体在中介影响下相互统一的过程。主体、客体和中介影响着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生成。  相似文献   

8.
审美对象的主体性构建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人对现实的特殊关系——审美关系出发,认为:审美对象与人对现实的其他关系中的对象的根本区别在于,它是按主体的审美性或审美的主体性原则构建的,它不单纯取决于客观外物,而存在于审美关系之中。其主要特征有三:被审美主体想象构建的内心意象性,这是创造的方式;被审美主体的体验表现性,这是其被创造的动力;被审美主体表现出来的丰富多样和千差万别性,这是其被创造的形态。文章初步论证了上述理论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根据。  相似文献   

9.
认识论的各种问题都是从主体和客体的各种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因此,主体—客体关系问题不能不是认识论中处于核心地位的问题。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有的同志已经指出,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互相区别、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互相滲透、互相转化等等。用对立统一观点去说明主体—客体关系,方向无疑是对头的。但是,如果满足于这种一般的理解,人们对主、客体的关系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抽象的水平上。为了使我们对主、客体关系的认识,不断由抽象到具体,还应深入探索这一关系的具体特点。本文试图从本体论、价值论和认识论三个方面,对主体—客体的具体关系,作一初步探讨。从本体论的角度看,主体—客体关系根源于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从价值论的角度看,主体为了利用客体,必须改造客体;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主体为了利用和改造客体,必须正确反映客体。  相似文献   

10.
艺术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现实生活并不是一个纯而又纯的真善美的集合体,而是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彼此交融、互相掺杂的混合体。艺术要反映现实生活,就不可能只反映生活中美的事物,而是要描写和反映更广泛的社会生活,这当然要包括现实生活中丑的东西了。那么,作为现实美的对立面的生活丑,是怎样进入艺术作品中,又为什么能够进入艺术作品中呢?它在艺术作品中的价值与地位又是怎样的呢?研究这个问题,无论对于美学理论还是艺术创造都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中西美学在审美客体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中国儒家美学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统一,力求从这种统一中去寻求美,也就是说,在中国美学中,审美客体决不是纯粹的自然,它应该是内容(伦理道德)与感性形式(自然形式)的统一;在西方美学中,审美客体更多的指向自然世界,更多地注重外在的感性形式,即便是指向人,也主要是指向人的外在感性形体,而不关乎伦理道德层面,是一种纯粹客观的美学。  相似文献   

12.
美感,就是审美的感受,是客观存在的诸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能动的反映,是人们在欣赏活动和创作活动中的一种特殊心理现象。美育就是美感教育,“审美教育”,它是以马克思主义美学原理为基础,根据教育学原则,通过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生活美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和体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并在审美过程中,逐步形成正确的审美观点,健康的艺术趣味和高尚的思想情操。语文课就囊括着审美教育的诸因素,可以说语文课是一块宝地,语文教师在教学中不仅是在给学生挖掘知识的宝藏,而又是在同学生一起吮吸美的甘泉。因为课本中百分之七十的课文是古今中外的名著,这些名家名篇,文质兼美,脍炙人口,文中讴歌人的思想,塑造美的典型。这就给我们利用语文课向学生进行美感教育准备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就是充分利用这一条件向学生进行美感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激发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文学创作是作家对社会生活一种情感和形象的审美反映立论出发,论述了作为文学创作反映客体的社会生活审美特征的内容和特点;探讨了文学反映主体,即作家自我审美感受活动中的直觉、想象和认识、情感和表象等三个层次及其作用,作家的自我审美感爱不同的心理类型形成了不同的创作方法和艺术风格;分析了文学创作中的主体与客体,即作家自我与社会生活的诸种关系及其互相间的客观制约和主观创造的两种作用。  相似文献   

14.
论美的规律     
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也是人类审美活动的第一个前提。美的规律便是造就有生命的个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规律。审美是人作为人的存在的本质特征。追求美、创造美是人类社会的驱动力。丑作为美的伴生物,不表现人的本质,“审丑”永远取代不了审美。研究美的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重要任务。为此,本文探讨了美的规律的宏观方面,并论征了它的某些主要特征。  相似文献   

15.
李大敏 《唐都学刊》2005,21(6):124-127
丑在人类审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更是艺术创造、艺术鉴赏中的重要内容,它衬托美、突出美。对丑的表现与鉴赏,能使审美主体在体会感性世界的丰富与多彩中,领悟历史与人生的多层次意蕴,提升审美感受。  相似文献   

16.
社会调查或社会研究中有没有价值倾向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研究者在社会调查中能否保持“价值中立”的立场?即采取所谓公正、客观的态度,或者社会调查在客观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价值倾向?这个问题的回答只能是后者,即在社会调查中,研究者的价值倾向总是存在的,不论研究者在主观上是否意识到这一点。和对自然界的研究不同的是,在社会调查中,研究者既是研究的主体,同时又是研究的客体。他在研究社会时同时又是一个被研究者。所以,在社会调查中,研究者本身就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体,他不可能象天外来客一样对人类保持一种纯客观的立场。因此,研究者在研究自已的同类时,不可能不反映出自己的倾向。  相似文献   

17.
认识方法的基础是关于客体的知识;认识方法的本质则是主体和客体的统一,是客体规定主体和主体规定客体的双向运动过程。作为认识方法的唯物辩证法是最高层次的普遍方法;但不能认为它已经将其他各种方法包罗无遗了,它揭示的普遍规律已经将其他学科的规律完全包含在自身之中了。对各种科学的认识方法持贬低的态度,试图使辩证法绝对化,这是不对的,片面的;而对唯物辩证法持虚无主义的态度,甚至企图抬高某些科学方法来反对、排斥它,则更是错误的。唯物辩证法与其他方法密切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完成着人类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任务。  相似文献   

18.
山菊同志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吗?》一文,对“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讲法提出了疑问,认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真理的形式也具有客观性,真理的内容和形式是相一致的”。我认为这样的分析对真理的认识是一大进步,但觉得似乎还应该再补充一点意见:客观真理的内容和形式都具有客观性,也是统一的,但是这并不妨碍真理的表现形式的主观性质,因为真理既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又是客观范畴,它的内容的客观性可以不依赖认识主体,但是它的表现形式则必须要有认识主体参加。如果离开了认识主体对客观真理所依据的客观内容的反映或表现,也就无所谓有认识论中的真理了。因此,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真理的内容和形式的客观性表现为其内容和存在形式的统一;而真理的主观性质则表现在真理在认识主体上的表现形式。把真理的形式区分为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也符合事物的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的区分。这样既可以肯定了客观真理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也正确表述了认识论中认识主体和客体对象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乐之成为理学范畴,主要是指天人合一,亦即人和自然界合一的情感体验,也是一种主体意识。作为一种本体论的超越的体验,它既是情感的。又是超情感的;既是理性的,又是超理性的。它和诚、仁等范畴一样,代表天人合一、心理合一这样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但它是从审美角度说的,在理学真善美合一的范畴体系中,它代表美的境界。作为美的境界,它更强调直观体验,也更强调主体性和主观性。乐作为特殊的情感体验,和诚、仁是不可分开的,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渗透了伦理学的内容,也有认识的参与。因此,在理学范畴体系中,乐从来就不是纯粹的美感体验或纯粹的形式美。这又是理学范畴体系的最大特点。  相似文献   

20.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美学思想发展进程巾的一个重要时期。此时,人们审美活动的领域空前扩大,审美感受的能力大大加强,对自然美的认识日渐深入;“畅神”说的出现,标志着自然美理论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畅神”说的提出中国古代的自然美理论,可溯源至先秦时的“比德”说。儒家学派“知者乐水,仁是乐山”的“比德”审美观,反映了先秦两汉时期人们对自然美的理性认识。“比德”说是指:自然物之所以为美,在于作为审美客体的自然物象可与人“比德”,即可从中意会到审美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