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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等16人系某企业职工,1995年7月1日,企业与他们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001年1月30日,企业以"违犯劳动纪律、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为由,行文终止了与王某等16人的劳动合同,并将该文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但没有将文件送达给职工本人。2003年3月17日,王某等16人以企业终止他们劳动合同的依据不符合客观事实,且终止合同程序违法,联名向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撤销企业的终止文件,支付工资并加付25%的赔偿金,依法给他们上缴养老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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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瞭望》2003,(10):54-54
案情简介申诉方:张某,男,37岁,某食品公司工人被诉方:林某,男,48岁,某食品公司经理张某于1992年9月在从事第二职业时(用摩托车载客)因收费问题与乘客发生争执,被打伤,住院后本人要求公司按非因工负伤支付其开支的医药费,并要求按丧失劳动能力给予办理退休。公司拒绝支付医药费并限期要求张某回公司上班。(1)张某于1992年9月17日因收费问题被乘客打伤后,送医院救治达4个月,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张某出院后一直在家休养至1994年10月仍未上班,在此期间张某要求办理病退,公司不同意并限期要求张某回公司上班。(2)张某住院期间到公司借款4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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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被告):某书店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某王某于1987年商调到某书店工作。1993年12月在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时,王某与某书店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次年12月,双方又续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于1996年12月底再次续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1999年12月31日止。1999年12月30日,某书店准备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由该店经理、支部书记及办公室主任与王某洽谈此事。该书店办公室主任高某将一份乙方名字栏填写为“王某”的《×书店全员劳动合同书》出示给王某,王某即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某书店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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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瞭望》2004,(6):52-52
人才了瞭望编辑部:我2000年9月经朋友介绍与某公司负责人相识后,于当年10月被安排参加公司年会及业务培训。同年11月2日,与公司签订了自2000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3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工作岗位为区域代表,月工资1800元。合同还约定,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2000年11月6日,我与原单位以自行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同月24日,我依劳动合同约定至公司上班,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工作。而在第二天即向我发出“辞退通知书”。我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撤销该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获得仲裁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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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瞭望》2003,(9):56-57
案情简介:周某于2001年7月1日应聘进某合资公司工作,双方于同年8月1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自2001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试用期。三个月后,该公司在对周某的工作考查中发现其并不具备招工时所要求的技能条件,并查实周某原工作履历中存在虚假成分,为此,公司人事部于2001年10月15日以“成分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书面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次日,周某突然患病,就医后医院开出一周病假单并交公司,然而公司于17日向周某开出《退工通知单》,由此,周某遂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确认退工无效,恢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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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等16人系某企业职工,1995年7月1日,企业与他们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2001年1月30日,企业以“违犯劳动纪律、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为由,行文终止了与王某等16人的劳动合同,并将该文件报送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但没有将文件送达给职工本人。2003年3月17日,王某等16人以企业终止他们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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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以来,谷 城县结合本地实际,对全县事业单位11488人的聘用(任)合同,对新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进行了鉴证。通过鉴证工作,使该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教育,增强了聘用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与责任感,纠正了部分单位在鉴证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受到聘用双方的欢迎;为预防人事争议的发生,减少人事争议纠纷的申诉,正确处理人事争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 一、实行全员聘用制, 应建立鉴证制度 实行合同聘用管理以来,谷城县已有4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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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称不定期劳动合同,它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有效期限,劳动关系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持续存在,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关系才可以终止。这项制度旨在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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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李某系某发电机厂劳动合同制工人。2002年8月该厂进行股份制改造成为水电公司,夫妻双双同时与公司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张某(男方)在公司技术科任绘图员:李某(女方)在金属加工车间当车工,夫妻两人在公司遵守纪律,工作努力,表现良好。2004年2月初,李某的丈夫张某以技术得不到发挥,工资待遇低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先是不同意,后以同时解除其妻子李某劳动合同为条件故意拖欠不办。在超过3个月的提前申请期后,张某遂于2004年5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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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上诉人(原审原告):于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工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公司于某原在某市一种子场务农。该市劳动局办公室曾于1991年9月发函致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劳资处,同意对于某作为个别照顾,由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先安排工作,待该市落实接受单位后,再办理商调手续。同年10月26日,于某持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劳资处介绍信至某仪表公司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某仪表厂报到,被安排在该厂食堂工作。同日,于某与该厂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1992年4月,双方又重新签订了一份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于合同期满后两次续签,合同期限至2000年4月16…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