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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无疆域外层空间作为人类共同利益的理念与各国开发利用外层空间追求技术性级差空租之间的矛盾,推动着外层空间安全形势的发展。通过国际合作寻求安全的军备控制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同时,从现实建构主义的视角来看,防止外空武器化作为各国"利益-权力"理性博弈的过程,其实质是外层空间多样权力的社会建构。分析外层空间权力类型及其互动,既可正确把握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法律制度的特征,也可现实探讨推进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法律制度现实建构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上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航天大国,一贯主张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反对外空军事化和武器化。为了确保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中国在各个相关的国际论坛上作出积极努力,推动缔结一项禁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国际协议,防止外空军备竞赛。中国虽然也发展空间军事能力,但以保卫国家利益为目的,是防御性的,其目的在于促使在裁谈会最终通过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协议。  相似文献   

3.
外层空间活动许可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外层空间商业化与外层空间私营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非政府实体)将涉足外层空间商业领域。由于目前的《外空条约》所调整的对象是国家和国际组织等国际法主体,私营企业的外层空间活动被视为相关国家的行为,由该国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此,各国为监督管理本国管辖范围内的私营企业从事的外层空间活动,在适用有关国际公约内容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本国的外层空间法律制度,其中外层空间许可制度基本上构成了各国外层空间立法的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4.
人类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活动对地球和外空等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和多重损害,这已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空间环境损害必然引发国际责任,而加快完善有关空间环境损害的国际责任制度是当务之急。文章首先探讨现存空间法律规则对空间环境损害的规制,在分析当前空间环境主要污染源的基础上,总结现存法律框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从责任制度的选择、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求偿主体和责任方式等方面提出构建空间环境损害国际责任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外层空间国内立法的体例主要有四种形式,一是确立外层空间活动基本法律制度的全面、统一的立法;二是规定外层空间活动管理机构或直接从事外空活动专门机构及其权限的特别立法;三是调整特定外层空间活动某些具体事项的专门法律;四是专为实施有关国际空间条约义务所设的国内立法。外层空间国内立法的构成要素可以概括为管理、许可、登记、保护、责任和促进。中国应当制定全面、统一的空间活动管理法,确立空间活动管理的各项主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传统知识国际保护已历经30多年历史,从是否要保护的争论焦点问题开始,逐渐取得了大部分国家就保护必要性、保护方式以及共享利益等领域的共识。虽然各国之间仍存在重大意见差距,同时传统知识国际保护的未来也障碍重重,但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在国际条约的编撰以及各国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约定传统知识相关条款等国家实践推动了国际习惯法的形成。国际法的发展始终以国家实践为其核心,不论是传统的习惯法,还是条约法的编撰,国家实践无疑是推动国际法向前发展的动力之渊源。欧美国家主宰的国际社会秩序将淡出历史舞台,更多的发展中国家通过参与国际条约的制定或者国际习惯法的形成,扩大其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传统知识的国际保护亦将体现上述国际法发展的未来趋势。  相似文献   

7.
随着有能力进入外层空间的行为体数量增多,外层空间开发利益越来越受到重视,以外层空间军事实力保护自身外层空间利益的做法,成为美国、欧盟等主要空间行为体的优先选择,外层空间军备竞赛趋势日益明显。同时,国际社会为抑制空间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积极推进外层空间国际军备控制也做出了不懈努力。分别探讨运用现实主义和建构主义思考外层空间安全互动的不足之处的基础上,首先分析应用现实建构主义分析外空军控问题的适用性,接着进一步阐述了目前外层空间军控的现实困境,最后尝试用以现实建构主义的四种权力类型积极推进外层空间国际军备控制进程。  相似文献   

8.
国际海洋法是国际法学中一门古老而实践性较强的法律分支。作为海洋法渊源之一的海洋习惯法是践行这种法律的重要表现,一系列的国家实践是海洋习惯法渊源的证据所在。海洋习惯法较海洋条约法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作为海洋条约法重要表现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是解决所有海洋问题的唯一法律依据。当条约规定不明,或就某些事项没有规定时,海洋习惯法就起着重要的补充的作用。国际司法机构援引海洋习惯法作为裁判依据已成为惯例,在海洋条约法没有规定或者无法约束的情况下,海洋习惯法成为一项重要的选择。《公约》多处体现对历史性权利的尊重且海洋习惯法的内容属于一般国际法规范的范畴,无视其他与《公约》具有同样效力的海洋习惯法规则的存在是对《公约》和习惯法的误用。  相似文献   

9.
随着各国外层空间活动的频繁,空间碎片造成损害的几率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研究有关空间碎片致损责任的国际制度,为有效地规制外空活动、救济受害者奠定了法律基础。通过系统地对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涉及的各类国际法渊源进行研究,发现虽然没有专门的国际法规制空间碎片致损责任,但根据空间碎片与空间物体以及外空活动的密切关系,与后者相关的国际制度可以适用于调整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此外,在适用这些国际规则出现冲突时或无法协调时,可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来解决。  相似文献   

10.
结合美俄卫星相撞事件,对外层空间法中的损害求偿、空间碎片与外空安全规则这3个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当将"责任公约"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应当为绝对责任所取代,将空间碎片造成的外空环境污染界定为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并应在国际范围内制定有关外空安全利用的规则,使外空的安全利用成为与和平利用相并列的国际外空法原则。  相似文献   

11.
国际法治要求加强国际法的立法质量和系统性,改善遵守国际法的状况,完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外空国际法治面临着条约内容严重滞后、新领域依赖软法治理并出现碎片化趋势、外空法的执行单纯依赖国家意愿、欠缺外空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外空国际法治的发展有赖于适时修订五大外空条约,进一步完善外空软法,改进外空条约的执行情况和建立有效的外空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2.
国际空间法体系主要规范空间碎片减缓措施,对能够切实减少碎片数量的碎片主动移除措施尚未形成统一规定。由于空间碎片的法律概念和所有权、管辖权的规定尚存立法空白,天基空间碎片主动移除可能被视为空间军事活动,进而引发外空军事化的争议以及违反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原则及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合法性争议。厘清天基碎片主动移除的非军事化界限有助于国际社会统一主动移除的法律定性。对现行的国际空间条约的分析表明,空间碎片具有"潜在有害干扰"的法律特征,会对正常空间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主动移除碎片应遵循"消除空间碎片对空间活动的危害"的基本准则,据此进行的碎片移除不应属于外空军事化或非法使用武力的范畴。  相似文献   

13.
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是可持续发展概念在外空领域的延伸,所以它与可持续发展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对比可持续发展原则,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原则应是外空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其内涵包括代际公平、代内公平、长期可持续利用和外空环境与外空活动一体化等四个方面。在现有外层环境日益恶化的情形下,强调并践行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原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所面临的问题包括空间碎片问题、地球静止轨道问题和空间环境污染问题。国际社会正在制定《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准则》,这对解决上述问题发挥很大的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把这一原则规定到《外用条约》中来,或有意推动使其成为一项公认的国际习惯法规则,使其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由于外层空间法和航空法之间的关联性,有必要考虑二者的协调问题。协调的主要领域包括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划界问题、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航空航天物体的法律地位与管理制度、与太空旅游有关的亚轨道飞行器的管理制度、空间环境污染的防治问题等。国际法层面上的协调与国内法层面上的协调是两种主要的协调途径。  相似文献   

15.
制订统一空间法规约是空间活动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际空间法是伴随着人类空间活动的产生而产生的。空间活动发展的爆炸性和跳跃性就必然反映在空间法的发展之中,因此空间法的发展,尤其是统一的国际空间法规约的建立也已经日益迫切,开展有关的研究工作也就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6.
根据不同的标准分类,国际空间合作有多样的形式.1996年联合国《国际空间合作宣言》为国际空间合作确立了八项指导原则,国际合作可以为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工作提供技术和资金的支持,以及法律规范的支撑,故非常必要;然而在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工作中的国际合作经常受到国际政治的消极影响,既缺乏国际协定或国际习惯的规范,又没有国际组织或机构的监督执行,所以目前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问题的解决只能寄希望于《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指南》的制定和执行,但是该指南23关于国际合作机制的规定就有很大的局限性;鉴于此,国际社会可以在技术合作、法律合作、设立基金会、设立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委员会或国际空间合作组织等方面加强合作以促进外空活动的长期可持续性.  相似文献   

17.
外空商业化利用, 使空间活动主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使空间知识产权保护、空间商业运载服务和空间资源的法律地位等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和发展。联合国和平利用外空委员会、统一国际私法协会及主要空间国家通过研究、国际合作及国内立法等方式为国际空间商业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作为世界空间大国, 中国也应积极参与国际空间合作, 以促进国际空间商业立法的完善, 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本国的空间商业立法, 促进国家对外空的商业化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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