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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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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区域自治是个大题目,本文想就几个理论政策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一、关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问题一九五七年周恩来总理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我们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这种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正确结合。是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正确结合。不仅使聚居的民族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而且使杂居的民族也能够享受到自治权利,从人口多的民族到人口少的民族。从大聚居的民族到小聚居的民族,几乎都成了相当的自治单位,充分享受了民族自治权利。这样的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制度, 改革开放促进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本文论述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谋求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民族自治地方如何行使好自治权力的问题, 并提出实行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 应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即: 自治地方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关系; 行使自治权的民族和其他民族的关系; 政治形式与目标的关系, 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关系等  相似文献   

3.
历史和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解决民族问题只能走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这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模式。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赋予少数民族地方“变通补充权”,体现了国家充分重视和保障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与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原则和国家法制统一原则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最佳形式。但在新时期,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集中在自治地方未能很好地行使自治权和上级国家机关未能很好地领导、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等两个方面。为此,需在实践中通过进一步提高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能力,加强党的领导等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随着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一些自治州、自治县面临着撤(州)县建市和行政区划调整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政治架构之中,民族区域自治形式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除此之外的其他行政区划单位都不能构成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撤(州)县建市及区划调整导致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流失、虚化与偏离,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形式制约了民族地区城市化的步伐。在城市化进程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应该创新自治形式,增设"自治市",明确城市民族区的法律地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制度和法制确认和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切实保障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  相似文献   

6.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具体实际,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截止到1990年底,我国共建立各级民族自治地方159个。自治地方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4%,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已有45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占少数民族总数的77%。民族自治地方大部分是边疆,民族成分和社会环境都较复杂。因此,自治地方是我国民族问题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正确把握住自治地方民族问题的特点,解决好自治地方的民族问题,对于我国整个民族问题的解决具有决定性意义。  相似文献   

7.
一、问题的提出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和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有两个最重要的方面,一是自治机关的组成,二是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由于民族区域自治是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在自己聚居地实行自治,因此,无论是自治机关组成人员,还是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的行使,都要以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为主”。不然,自治就流于形式。但是,我国民族分布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各民族相互交错居住。全国几乎没有一个单一的民族自治地方,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四种自治单位内部,都或多或少有一部分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这就必然提出一个自治民族与非自治民族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8.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渊源于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自治的基本原理,确保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本文论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史,揭示出其形成和发展是社会历史的必然,是有效地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重要政策  相似文献   

9.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专章27个条款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它是这个法的主要组成部分。自治机关的自治权问题,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因为有了这个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才是真正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治权的规定,保障了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地方经济和文化教育等事业的权利,保障了自治地方各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这对于巩固和发展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和文化教育等事业的发展,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  相似文献   

10.
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民族问题是多民族国家面临的历久而常新的课题。在中国 ,实践证明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同时 ,建立完备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将民族区域自治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本文着重研究民族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民族自治地方立法 ,文章明确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在我国法制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规范性认识及其特征 ,并在全面检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成就及问题的基础上 ,指出了新世纪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目标选择  相似文献   

11.
实践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巨大的优越性.要做好民族工作,处理好国内的民族问题,必须坚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自信,坚定中国特色民族理论体系的自信,坚定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自信,当前,坚定制度自信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制度自信离不开制度自身的不断完善,新形势下应着力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问题,完善和落实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问题,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和变通权.坚定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信,需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建立民族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相似文献   

12.
地方自治作为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和地方治理形式,可以有效克服中央集中管理的弊端,提高地方治理的效率,保护地方的利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框架,保障聚居少数民族享有自治权利和自治权力,维护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利益,且自治地方各民族都享有民主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虽有各民族共同参与管理的现象,但主要基于人民共和体制和现代民主制度而存在和发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制度资源,通过多样的民主形式,保障自治地方享有法律规定的自治权等各种权益.  相似文献   

13.
社会转型期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完善与创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成功之路与最佳形式,是我国必须坚持的基本政治制度.随着我国的社会转型,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面临着"自治市"的建制、立法困境、民族自治权的落实等六个方面的新问题.要继续探索发展民族区域自治的实现形式、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权威性、落实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等,进一步完善与创新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相似文献   

14.
藩属制度是中国古代国家政体的一项重要内容。地方自治与民族自治是藩属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 本文主要探讨在历代藩属国及边疆藩属政权,其实行有限的地方自治与民族自治的具体情形,揭示藩属自治的意义及后 果。  相似文献   

15.
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社会实际相结合,推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从"民族自决"向"民族自治"转变;推动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努力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新中国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和政策。不仅解决了中国特定历史阶段的民族问题,而且为中国整个社会主义时期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一般理论与方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民族自治地方机关干部民族化,是指自治机关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中尽量配备实行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与工作人员,并由自治民族出身的干部任主要领导职务。自治机关干部民族化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不同的经济体制对自治机关干部民族化的要求不同。目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转向市场,原有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施和运行的自治机关干部民族化程度已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自治机关干部民族化的新要求,对于自治地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  相似文献   

17.
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开创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制定与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各少数民族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区域,设立机关,行使自治权,实现少数民族人民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的一种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列主义民族理论的创造性运用与发展。  相似文献   

18.
论自治条例制定与完善的困境及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的现实运行仰赖于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完善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自治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居于核心地位。目前,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制定与完善却面临诸多困境,要摆脱其困境,必须从内外两方面着手,这是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9.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民族政治制度历史性飞跃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式确立和推行的关键时期,是我国民族管理由传统到现代、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也是民族自治地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按照全面从严管理、适度民族化和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干部教育的原则,民族自治地方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各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创办民族院校、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实践中培养锻炼少数民族干部,配合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吸收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参政等方式,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应深入探寻历史智慧,统一认识,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道路,健全干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统战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突出关键岗位历练与源头培养,强化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而推动民族自治地方"五位一体"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相似文献   

20.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保障我国少数民族自治权、处理民族问题、促进民族和谐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根本政治制度。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的变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当前民族地区的治理存在不足和局限,一些学者提出应该对我国民族采取"去政治化"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历史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极大的实践性,我们不是讨论废除而是应该讨论如何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如何进行完善和创新。少数民族政府作为一个政治体系随着环境变化需要不断做出调整,不断地完善和创新以实现治理的现代化,提升民族地方自治政府的治理能力和适应性以应对当前的民族冲突、民族矛盾以及民族分离主义,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和社会环境,促进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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