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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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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教师职业认同是衡量教师职业适应性的重要标准,关系着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当前我国民办高校教师职业认同感普遍不高,出现不同程度的职业认同危机。高校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可以增强民办高校教师职业归属感和提升教师职业价值感。因此,将民办高校教师职业认同纳入社会保障视域进行研究,可以促进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认同。  相似文献   

2.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校从无到有,在数量和内涵质量方面已有较大发展,并进入内涵质量提高阶段。民办高校发展的各种困境已经充分凸显,在所面临的困境中,教师事业编制是民办高校教师日常生活中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为验证事业编制对民办高校教师组织承诺、工作投入的影响,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学课题组和浙江省教育厅政策研究项目课题组以浙江民办高校教师为样本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375份)。  相似文献   

3.
分类管理应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治理最基本的制度设计。由于我国民办高校教育发展的特殊性与阶段性,在民办高校管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行政偏见和政策岐视,导致民办高校出现法人性质模糊和产权权利残缺的问题。而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认定民办高校的法人属性、构建完全的产权制度,使制度供给与民办高校发展的实践相适应。促进分类管理政策的落地,应该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根本目的和战略取向,扩大不同类型民办高校发展的制度空间,以差异化的政策支持民办高校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随着“非升即走”成为我国高等学校教师聘任的主流制度,高校教师的权益保障问题在人事制度改革和相关立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结合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来看,我国高校教师面临的权益保障困境主要表现为“学术青椒”的尴尬:在“非升即走”聘用合同签订前,高校教师的法律身份模糊;在签订合同时,高校教师的主体性尤其是平等参与权缺失;在履行合同中,高校教师权利救济渠道不畅。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学术锦标赛”的异化:高校人事管理的相关法律内容模糊、高校办学自主权边界不清和“非升即走”制度的价值偏离。破解“非升即走”制度下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的现实困境的关键在于学术生态的优化:国家层面应明确“非升即走”聘用合同是“具有行政要素的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重构高校教师“兼具公权与私权性质的特殊劳动者”的法律身份,完善高校教师聘任的相关法律体系;高校层面应重塑“非升即走”的制度价值,充分发挥制度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完善“非升即走”制度内容及配套措施,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5.
高校教师权利救济机制是包括高校内部、外部、行政、司法等教师权利救济制度在内有机联系的整体,是教师权利保护中的事后救济方式的总称。当前,尽管我国高校教师权利救济各类制度已形成一个相对衔接有序的机制,对教师权利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校内救济制度、行政救济制度、司法救济制度等相关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文章指出,建立统一的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厘清和类分行政救济适用范围,扩大司法救济的受案范围是完善我国高校教师权利救济机制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6.
突破传统的民商法范式,从行政权力的视角,开展房地产登记制度的研究,适应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从行政权力的视角看,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面临三重困境,即观念层面的官本位、体制层面的改革不彻底、制度层面的法治不完备.改革完善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树立服务理念,理顺权力与权利的关系,统一登记制度,强化法治监督,完善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7.
高校教师激励机制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高校教师激励机制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收入、人力资本、权力和压力因素是影响高校教师激励机制的主要因素,文章分析了高校教师激励制度被扭曲与不健全的深层原因,提出了突破目前高校教师激励机制所面临的困境的可行路径,以期实现高校人才资源和人力资本的积累与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8.
民办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既是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也是变革民办高校教育教学模式、强化办学竞争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本文将吉林省民办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的必要性和着力点作为研究重点,并结合当前实际提出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9.
从民办高校教师的工作幸福感分析入手,首先给出高校教师工作幸福感评价指标构建的三项原则,然后具体从薪酬福利、管理制度、工作压力、职业前景三个方面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模糊数学工具对民办高校教师群体的工作幸福感进行综合评价,且结合实例进行演算,得出民办高等院校教师幸福感评价结果。  相似文献   

10.
根据现行宪法和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公民应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因身份不同,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现实权利上与城镇人口存在着很大差距。农民是国有资产的投资者和所有者,理应享有所有者权利,而现存的城乡二元化结构限制了农民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这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极不相容的。因此,建设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给予全体农民以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保障权,是发展市场经济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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