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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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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袁哲 《兰州学刊》2009,(2):68-73
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破坏践踏了中国司法主权的独立完整,但也把新的法律思想、法律制度带入古老的中国,如律师、律师团体和律师制度。1912年,留日法科毕业生成立了上海最早的律师团体“中华民国律师总会”,但不久便宣告重组。同年12月上海律师公会成立,依法采用会长制。1927年,上海律师公会改组采用委员制。改组后的上海律师公会贯彻新的管理理念,采用新的管理模式,有效整合了上海律师群体,公会自身也得以发展壮大。上海律师公会的改组体现了中国法律在司法领域实现由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型,是先进的司法制度同落后的社会形态逐渐融合的过渡。  相似文献   

2.
律师职业自治的制度源自于西方,其主要功能在于维护律师职业群体的声誉、独立和利益,并进行自我管理。民国时期律师职业的自治组织是律师公会。律师公会的组织结构经历了从会长制到委员制,最后到理监事制的转变。这一转变既体现了民国律师职业群体日益增强的民主意识和自治精神,同时也反映出国民党政权对律师职业控制的日益强化。  相似文献   

3.
民国时期,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合法身份确立,其群体迅速壮大,但因其职业自由性特点以及国家外部控制的不可操作性等原因,出现律师职业道德下降、违背律师风纪以及律师纠纷等现象,并为报纸等媒体传播、甚至放大,致使律师行业信誉发生危机。作为自由职业者团体组织的上海律师公会,为应对这一危机,一方面,加大对律师纠纷内部调解力度;另一方面,采取各种举措阻止报纸等对律师信誉的侵害,维护了律师业的信誉,发挥了职业团体应有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明载于宪法。1985年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又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同公、检、法机关的关系也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近10年来,司法行政部门同公、检、法的互相配合是好的、受欢迎的,但制约却阻力重重、步履维艰。 其实,司法行政部门早就有制约的历史。从五十年代到被撤销前,司法行政机关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制约外,还担负着审判政策指导与审判制度建设指导的职能。司法行政机关重建后,职能已与过去有所不同。因此,尽管监狱和劳教所在发现法院判决和劳教决定确有错误时可进行一定的制约外,主要和大量的仍然是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制约。至于如何制约,法律一直未作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实践表明,要真正实现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制约,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应有的作用,必须转变观念,对律师工作有正确的认识。 首先,应正视和提高律师的诉讼地位,克服对律师的偏见。一是要克服来自社会的偏见。这可以通过立法和宣传,使社会公众达成共识:社会主义国家的律师是国家的法律专业工作者,与资本主义国家律师有着本质区别。二是要克服来自公、检、法机关的偏见。这  相似文献   

5.
肖红松  韩玲 《河北学刊》2007,27(3):116-119
朱文通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为个例对研究范式的多元化和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新动向展开探讨。文章认为,在历史研究中,运用新资料至关重要。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资料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如能得到充分发掘利用,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近代史研究向纵深发展。肖红松对民国时期河北的烟毒吸食问题进行探讨后指出,河北烟毒的吸食群体总量在三十万人左右甚至更高,文章还对烟毒吸食群体以及烟毒吸食的蔓延趋势进行了多维度解读。王小梅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中的部分破产案卷为中心,对南京国民政府《破产法》的制定、实施及其所具有的作用、意义等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任吉东探讨了近代天津永租房地契其在中国内部的固有形态以及在外力冲击下所产生的变化,阐释了天津土地契约形式在近代的蜕变,以及城市近代化过程中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与融合。裴赞芬对中国继承法律文本的近代化、司法实践中的立嗣与女子继承权问题进行探讨后认为,民国时期近代继承法理念已从法律文本逐步渗入民间生活,实现了中国传统继承制度的近代嬗变。  相似文献   

6.
王小梅 《河北学刊》2007,27(3):119-121
朱文通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为个例对研究范式的多元化和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新动向展开探讨。文章认为,在历史研究中,运用新资料至关重要。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资料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如能得到充分发掘利用,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近代史研究向纵深发展。肖红松对民国时期河北的烟毒吸食问题进行探讨后指出,河北烟毒的吸食群体总量在三十万人左右甚至更高,文章还对烟毒吸食群体以及烟毒吸食的蔓延趋势进行了多维度解读。王小梅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中的部分破产案卷为中心,对南京国民政府《破产法》的制定、实施及其所具有的作用、意义等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任吉东探讨了近代天津永租房地契其在中国内部的固有形态以及在外力冲击下所产生的变化,阐释了天津土地契约形式在近代的蜕变,以及城市近代化过程中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与融合。裴赞芬对中国继承法律文本的近代化、司法实践中的立嗣与女子继承权问题进行探讨后认为,民国时期近代继承法理念已从法律文本逐步渗入民间生活,实现了中国传统继承制度的近代嬗变。  相似文献   

7.
裴赞芬 《河北学刊》2007,27(3):124-126
朱文通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为个例对研究范式的多元化和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新动向展开探讨。文章认为,在历史研究中,运用新资料至关重要。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资料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如能得到充分发掘利用,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近代史研究向纵深发展。肖红松对民国时期河北的烟毒吸食问题进行探讨后指出,河北烟毒的吸食群体总量在三十万人左右甚至更高,文章还对烟毒吸食群体以及烟毒吸食的蔓延趋势进行了多维度解读。王小梅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中的部分破产案卷为中心,对南京国民政府《破产法》的制定、实施及其所具有的作用、意义等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任吉东探讨了近代天津永租房地契其在中国内部的固有形态以及在外力冲击下所产生的变化,阐释了天津土地契约形式在近代的蜕变,以及城市近代化过程中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与融合。裴赞芬对中国继承法律文本的近代化、司法实践中的立嗣与女子继承权问题进行探讨后认为,民国时期近代继承法理念已从法律文本逐步渗入民间生活,实现了中国传统继承制度的近代嬗变。  相似文献   

8.
朱文通 《河北学刊》2007,27(3):114-116
朱文通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为个例对研究范式的多元化和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新动向展开探讨。文章认为,在历史研究中,运用新资料至关重要。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资料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如能得到充分发掘利用,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近代史研究向纵深发展。肖红松对民国时期河北的烟毒吸食问题进行探讨后指出,河北烟毒的吸食群体总量在三十万人左右甚至更高,文章还对烟毒吸食群体以及烟毒吸食的蔓延趋势进行了多维度解读。王小梅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中的部分破产案卷为中心,对南京国民政府《破产法》的制定、实施及其所具有的作用、意义等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任吉东探讨了近代天津永租房地契其在中国内部的固有形态以及在外力冲击下所产生的变化,阐释了天津土地契约形式在近代的蜕变,以及城市近代化过程中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与融合。裴赞芬对中国继承法律文本的近代化、司法实践中的立嗣与女子继承权问题进行探讨后认为,民国时期近代继承法理念已从法律文本逐步渗入民间生活,实现了中国传统继承制度的近代嬗变。  相似文献   

9.
围绕司法与民意的讨论,目前各界存在原因认知、概念认知、价值认知上的观点错位,影响民众对司法回应的肯定.作为法律适用机关的法院在回应民意上具有不同于政治机关的特点,必须以一种理性、中立的态度审慎地回应民意,做到有理有节、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回应过程中,应当根据民意的特点着重处理法意与民意、社会民意与权力意志之间的矛盾冲突关系,为此,必须在回应民意的时机选择与方法操作上遵循司法活动的基本规律.通过认定疑难案件的程序操作,使得外在的民意得以稳定化,以程序阻隔"舆论暴力";通过法律论证的操作,以普遍化、一致性与融贯性三原则检验与提升民意本身的合理性程度,以方法压缩个人恣意.法院的回应是对成熟且理性的民意的回应,建立在个案基础上的回应能逐步挽回民众对法院的信任.  相似文献   

10.
杨兆龙(1904-1979),字一飞,江苏省金坛县人,1922年考入燕京大学哲学系,后经司徒雷登推荐入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后受聘为上海持志大学、上海法政大学、东吴法学院教授,1930年兼任上海市地方法院、江苏省高等法院、镇江地方法院执行律师.1935年取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到德国柏林大学法学院进行博士后深造.1936年回国,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法制专员、最高国际委员会专员、教育部法律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等职.  相似文献   

11.
“通过司法判决塑造公众法治观念”命题有其内在的逻辑理路。“法律文化的内部结构冲突”和“法治观念社会化的事业未竟”是命题得以提出的背景和问题意识;个案判决塑造的特殊性是命题得以成立的逻辑前提;文化性意义的影响、法律与社会沟通的中介、司法判决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及未来理性生活的安排是命题自身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价值释放模式、案例指导模式以及反面型塑模式是命题得以开展的基本模式。但是此命题的开展依然面临困境,需要从多种路径加以消解。  相似文献   

12.
任吉东 《河北学刊》2007,27(3):121-124
朱文通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为个例对研究范式的多元化和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新动向展开探讨。文章认为,在历史研究中,运用新资料至关重要。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资料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如能得到充分发掘利用,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国近代史研究向纵深发展。肖红松对民国时期河北的烟毒吸食问题进行探讨后指出,河北烟毒的吸食群体总量在三十万人左右甚至更高,文章还对烟毒吸食群体以及烟毒吸食的蔓延趋势进行了多维度解读。王小梅以民国时期河北高等法院档案中的部分破产案卷为中心,对南京国民政府《破产法》的制定、实施及其所具有的作用、意义等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任吉东探讨了近代天津永租房地契其在中国内部的固有形态以及在外力冲击下所产生的变化,阐释了天津土地契约形式在近代的蜕变,以及城市近代化过程中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与融合。裴赞芬对中国继承法律文本的近代化、司法实践中的立嗣与女子继承权问题进行探讨后认为,民国时期近代继承法理念已从法律文本逐步渗入民间生活,实现了中国传统继承制度的近代嬗变。  相似文献   

13.
我国目前对律师的监管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两结合”模式,在这个模式下完善律师惩戒制度,需要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进行职能定位,合理划分惩戒权限;设立律师协会惩戒机构,分设立案调查室与律师纪律庭,赋予相应的职能;完善律师惩戒的立案、调查、听证、审理、复查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建立司法最终救济机制,对律师惩戒进行合法和合理性的审查。  相似文献   

14.
《江西社会科学》2019,(10):186-194
现有研究对先决问题法律适用中国司法实践的关注不够。考察先决问题法律适用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行样态,对我国先决问题法律适用的特点分析、问题发现、理论反思和制度完善,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先决问题存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主要问题的解决以先决问题的解决为前提条件、先决问题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及当事人对先决问题存在争议,这一先决问题构成的"四要件说"建立在扬弃传统构成要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法院地关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确定先决问题准据法的做法,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优越性。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 ,各地公安机关为提高司法效率 ,先后进行机构改革 ,将“侦审分设”① 改为“侦审合一”② 。这一全新的侦查体制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但由于公安内部证据审查机关被撤消后 ,因检察机关监督的被动性、薄弱性和滞后性 ,以及法院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仅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往往缺乏真实性而流于形式 ,加上侦查权固有的强大 ,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利成为理论界和司法实践界关注的热点。本文针对“侦审合一”后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弊端 ,从理论上探讨设立预审法官制度的必要性 ,目的是想通过设立预审法官来行使司法授权、司法审查、司法救济 ,从而限制侦查权的滥用 ,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16.
大陆法系国家检察院在刑事执行程序中均被定位为裁判执行机关,并承担相应的职能。分析起来,这种制度性安排具有其合理性。而在我国,检察院被定位于刑罚执行监督机关,法院实际上处于裁判执行机关的地位。这种职能分工是影响检察院法律监督实效性的制度性因素。针对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发生的裁判不公、执行不公现象,有必要借鉴外国的经验从职能分工体制上作出改革。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中,法院对行政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法定程序以及法律结论的司法审查是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重要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各国相关的司法审查标准有一定差别,或宽松、或严格。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虽粗具规模,但存在不足之处。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建立适度的行政诉讼司法审查标准是改善现行法制不足的较佳选择。  相似文献   

18.
抗战胜利后武汉律师群体的发展轨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抗战胜利后,武汉的律师队伍迅速恢复。经过积极筹措,武昌、汉口两地的律师公会得以重建,并试图在维护律师群体的切身利益方面有所作为。武汉的律师在战后仍然能获得较为可观的收入,但律师们的表现良莠不齐,虽不乏维护正义的律师存在,然而一些律师唯利是图、混淆黑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武汉律师的形象。  相似文献   

19.
司法实践表明,律师作为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对于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与刑法的正确实施,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现行的辩护制度、刑事诉讼制度还不很完善,其中尤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之间全面适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致使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随之尚难最大限度地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这种状况,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对此予以研讨,提出修改、制定有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试论香港律师制度的特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香港律师制度渊源于英国律师制度,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律师界存在着大律师与事务律师两个分支。同时,香港律师又有执业律师、政府律师和公司律师之分,资深大律师与普通大律师之分,公证事务律师与普通事务律师之分。此外,香港律师在法律上是高等法院的“人员”,接受法院的监督,是香港法官的候选人,却又游离于法院管理系统之外。香港律师制度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反映了香港社会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广泛性,同时也说明香港律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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