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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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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中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法》划分行政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笔者主要结合有关行政诉讼法律规定 ,解析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分析入手,结合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规范,阐述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从而对原告、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3.
举证责任最早源于古罗马时期,其与民事诉讼相伴而生,两者有同样源远流长的历史。1883年,德国学者尤里斯·乌格尔查在论文集《刑事诉讼导论》中将举证责任的含义作了"实质上举证责任"(Materielle Beweislast)和诉讼上的举证责任(Prozessuale Beweislast)的划分。本文从分析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内涵及其分配规则入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就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分析入手,结合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规范,阐述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从而对原告、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应包括证明责任与推进责任。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证明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在诉讼中不能转移。对行政诉讼程序的有关事实的证明依具体情况由原告或者被告承担推进责任,推进责任在诉讼中可能随着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充足程度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  相似文献   

6.
行政契约的诉讼制度架构探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契约在行政与合意两方面的混合特性决定了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解纷规则。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契约争议的最佳渠道,然而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制度尚缺乏有效解决此类争议的能力。针对行政契约案件,现行行政诉讼制度迫切需要在受案范围、审查原则、举证责任以及法院审理程序与判决等方面有新的建构或改进,在行政赔偿与补偿规则上也需要有相应的突破。  相似文献   

7.
举证责任包括提供证据责任、说服责任和不利后果承担责任。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应明确行政机关举证责任的范围和举证的规则,以使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诉讼活动。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行政程序中,举证责任分担至今仍然是一个未解决的问题.而我国治安管理处罚面广量大,举证责任完全由公安机关承担不利于执法的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彰显,必须对当事人在治安管理处罚中的举证责任的承担进行确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9.
一、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意义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依据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不同。刑事诉讼中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负举证责任外,其它刑事案件由控诉机关负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一种作为法律技术处理的假定,一种基于程序正义的理念而设置的法律上的假定。因法律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完成其使命。  相似文献   

11.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直接左右着审判的最终结果,也直接影响着行政诉讼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的发挥。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较为详细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提出了各种不同情形下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具有可操作性。但这些规定只能说是提供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框架”,并没有详尽提出适应所有情形的完整的“分配规则”。日本的举证责任分配学说的发展与实务动向给我们的启示是:应当以“个别具体说”为“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理念,应立足于“依据形式与实质标准的举证责任分配说”。  相似文献   

12.
在行政诉讼中,利益对立双方均起诉的共同原告是存在的。承认这一命题,既丰富了共同原告的内涵,又是对共同原告利益一致、权利义务共同的传统理论的发展;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不到庭的缺席判决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在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而均不到庭的情况下,行政诉讼法应增加拘传这一强制措施;行政诉讼原告部分承担举证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而应是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3.
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核心,有道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是一点也不为过.证据问题与诉讼的实体内容直接相关,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民事举证责任又是证据问题的核心,因为它要解决的问题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在争议的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由何方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因此,举证责任制度是否公正、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司法制度的威信.本文拟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实践中的问题,谈谈自己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初浅看法.  相似文献   

14.
论举证责任倒置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是相对应的概念。两者构成了完整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体系。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主体在诉讼中对全部事由担负完全的举证责任 ,而是原告方也应对发动诉讼的特定事由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能成为法官自由裁量的领域 ,而应法定化 ,即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范并非全部由程序法规定 ,而是应当由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规定 ,特别是对倒置的事由必须由实体法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5.
田凯 《中州学刊》2006,(3):83-86
行政公诉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由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机关针对行政机关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的制度。行政公诉属于公益诉讼、公诉、行政诉讼,其诉讼对象并不限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西方国家行政公诉制度产生很早,并一直良好地运行。中国未来设计行政公诉制度时,要注意解决好原告的资格和地位、诉讼范围、举证责任、管辖、诉讼费用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基于无罪推定原则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控诉方负担是刑事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规则。由于刑事证明对象的多样性及犯罪本身的复杂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司法证明的需要 ,或基于诉讼效率及诉讼经济的考虑 ,在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规则之外 ,还存在被告负担举证责任的情况。被告的举证责任不是证明其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而是证明其犯罪的某些要素不存在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有关举证责任分配的各种学说,直接影响到我国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现行立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规范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尤其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较好的解决了一些特殊侵权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举证责任倒置的存在有其必要性,但在法律对举证责任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需进一步明确其适用标准,与立法的宗旨保持和谐一致。  相似文献   

18.
王春连 《南方论刊》2007,(10):45-47
民事诉讼中,证据是核心问题。本文从现代法治的角度,阐释和讨论了"民事举证责任"的内涵;行为举证责任和结果举证责任之间的合理关系。"谁主张谁证明"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有其合理性,但是在特殊情形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并且在出现法律漏洞时往往需要法官自由裁量举证责任的分配。  相似文献   

19.
在医疗损害侵权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患方和医方应分别对哪些事实进行举证,以及谁应承担败诉的风险等问题。文章结合新的《侵权责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医疗损害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进行梳理和探讨。  相似文献   

20.
对民事举证责任倒置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倒置是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前提的,是对依该学说分配举证责任所形成的分 配结果的修正。其实质是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变为由否认 权利的对方当事人就不存在法律事由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中第4条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对举证责任 倒置理论的完善,在立法技术上也更加科学,但是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笔者从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概念 入手,结合《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做出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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