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已为业界和理论界所共识。公司社会责任应该具有明确的法律内涵和外延,并且在法律的范畴内应该有其实现路径和责任的追究机制。这是公司社会责任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也是防止公司社会责任被泛化的核心要素。当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被作为一项法律原则予以确立,同时,这一法律原则也就贯穿于公司法的规则之中。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方法解决公司社会责任法律的实现问题。  相似文献   

2.
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作为司法裁判的二元目标,是法律的规则性、规则的理性与限度之张力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在中国司法语境中,社会主义法治是“两个效果有机统一”政策的构成性前提,也是其实践的规定性组成部分.遮蔽于道德理由的规则之治,是一种具有明显优势的社会治理模式,但也有其限度和局限,这是“两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践行性前提.相应地,落实“法律效果”就是最大化规则之治的优点与功能,以维系秩序与保障权利;关切“社会效果”则是基于规则适用结果与最优道德判断的不一致性,要求适度返回法律背后的道德理由,平衡法律适用的社会效用.法律效果在法治国家司法中处于优先地位,对社会效果的考量,须设定各种制度与方法约束.唯此才能使司法裁判做到“规范上封闭和认知上开放”,真正实现“两个效果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3.
郑曦 《求是学刊》2016,(4):91-99
盘查、留置、拘留等警察权行使方式均系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短暂限制,具有某些相同的特征,可以被纳入警察暂时性人身限制权这一集合概念中。文章提出适用于这一类权力的监督制约规则,解决其适用时的协调问题,以保证此类权力的行使被严格限定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既发挥其应有之功效,又不至于出现权力滥用而侵害公民权利的现象。  相似文献   

4.
法律经济学、经济分析法学和法经济学都是法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的结果,代表着三种不同的研究路径。法经济学有独立的研究对象,它以权利的公平、有效率的配置为主要内容,以交易为研究对象,以经济分析和法律逻辑分析为主要方法。将法律经济学、经济分析法学和法经济学区分开来,对于促进各种法学与经济学交叉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复杂社会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主流经济学的男性视角决定了在其理论范式内无法建立一个赋予女性平等经济地位的理论,它的经济人的前提假设把客观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简单化,使妇女、儿童被排除出经济人的范畴;主流经济学的实证分析方法确立了一种男性话语霸权,女性的家务劳动由于缺乏经济价值在资料统计中常常被忽略.女性主义经济学从社会性别的角度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进行重构,为女性在经济中的不平等地位呐喊并寻求根本的解决方法.它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再生产性劳动即妇女的无酬劳动、妇女的生产性劳动即有酬劳动及第三世界国家妇女的经济问题,它的目的是引导经济学成为客观的、平等的、民主的经济学.对于在经济体制转轨中遭遇到许多新问题的中国女性,女性主义经济学可以提供一种思考和解决问题的全新视角.  相似文献   

6.
法律经济学在美国:过去及其未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美国首次法律经济学运动始于 19世纪 80年代 ,但当代法律经济学发端于 2 0世纪 6 0年代 ,以科斯定律为其基础。法律经济学的主要贡献是 :运用理性选择理论检验人们对法律规则的反应 ,强调从事前角度考察法律规则。微观上填补法律经济学研究的理论空白 ,对私法和公法进行一致性解释 ,扩大经验性研究 ,修正理性选择理论 ;宏观上加强对制度和社会安排演进的详尽研究 ,是法律经济学在美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家政服务市场已经多年受困于保姆荒,主流经济学虽然用供求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但其提高工资的对策并未能有效解决保姆荒。主流经济学的社会性别视角缺失决定了在其理论范式内根本无法建立一个赋予女性平等经济地位的理论,家务劳动中感情与道德的投入是市场根本无法衡量的,其价值长期被低估。女性主义经济学除对保姆荒的分析赋予社会性别视角外,还引入阶级分析的观点,充分考虑了社会性别平等与阶级平等的密切关系。保姆荒暴露的市场失灵要求重新评价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摆脱西方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模式的影响,在追求社会性别平等与阶级平等中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  相似文献   

8.
《求是学刊》2014,(4):71-78
当前,关于信义义务的讨论已从理论讨论过渡到实践讨论——即探讨新《公司法》信义义务规则的司法适用问题。实证表明,我国现有《公司法》及《侵权法》法律规则在解决公司高管违信责任的案件中存在适用缺陷。在此现状下,代理法的补充适用、特别是代理法特别规则的适用,有助于解决公司高管类型界定、违信风险界定及举证责任分配等司法难题。  相似文献   

9.
康娜 《学术交流》2008,(1):55-57
美国普通法婚姻相当于中国的事实婚姻,从兴起到现在经历了一百多年的历史,从普遍承认到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废除历经多次法官和学者的讨论,现在保留下来的普通法婚姻规则既尊重普通法婚姻存在的现实,又能有效防止普通法婚姻带来的弊端,是一个相对成熟的法律规则,也是协调国家干预和个人自治的一个良好范例,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借鉴美国的普通法婚姻规则,我国应该打破现行僵化的事实婚姻认定制度,规定更加灵活、具体和尊重现实的认定规则;为了更好地尊重当事人的私人自治,该事实婚姻认定制度应该是一个可辩解的推定,可以被当事人通过证据推翻;此外,还应规定请求确认事实婚姻的时效限制,以解决司法效率问题和防止可能的欺诈性诉讼.  相似文献   

10.
科学被想象为纯粹的技术性和工具性的追求。但是事实上在科学和精神性之间存在着深层的联系可以用来改变我们对经济学的理解。在20世纪,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加强了精神性和创造性的科学工作之间的联系。在经济学领域,只有少数学者,尤其是亨利·乔治和约翰·凯恩斯发展了关系的有机视角。他们的整体的或者精神的视角是他们能够找到解决失业和贫困问题的新办法,而这些新的办法用还原主义的分析方法是无法充分表述的。因此,精神性不仅仅是一个私人的或者内在的经验,而且具有通过智慧成果带来社会和谐的巨大潜力。  相似文献   

11.
法定离婚理由是当事人请求国家审判机关作出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是离婚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历史角度进行考察,我国法定离婚理由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从社会性别视角进行审视,法定离婚理由的演进表现为从男性专权到男女平权的轨迹;从立法内容上看,我国现行《婚姻法》中已经明确规定法定离婚理由平等适用于男女两性;从法律适用上分析,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定的性别差异。因此,我国法定离婚理由应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相应地增加列举内容,以增强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注意对司法人员社会性别意识进行培养,从而推进性别平等的法律进程,并最终实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立法目的。  相似文献   

12.
丁小萍 《浙江学刊》2007,103(3):214-218
社会性别是旨在实现性别公正而识别性别不平等的理论和法律分析方法。从社会性别理论的视角出发分析我国妇女法,我国妇女法仍存在明显的性别盲点,主要表现为:妇女法的国际法和国内法不衔接;法律语言以男性为参照;在两性权利冲突时法益权衡的非正义性;规则缺乏或与原则相冲突使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虚化。为实现妇女法的性别公正的立法目的,必须完善妇女法,使妇女法从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相应的措施有:在妇女法法律体系中明确国际法的法律效力;完善妇女法的立法技术;弥补法律规则的缺失;探索男女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3.
中国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第32条及第44条第1款是诚实信用原则类型化条款,可以用来规制绝大多数的非诚信商标注册行为.但是,实践中非诚信商标注册行为花样百出,前述条款的规制范围也有局限性.在此情况下,商标法第7条诚实信用原则条款具有个案适用意义,可以和上述类型化条款形成完整的规范体系,以全面规制各种非诚信的注册行为.商标行政机关和法院面对个案中的非诚信注册行为,若无具体法律规则可供适用,可以解释诚实信用原则,将其具体化为法律规则并适用于个案中.  相似文献   

14.
《社科纵横》2018,(2):39-46
国际私法的核心在于法律选择或法律适用,国际私法的正义就是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上的正义,在国际私法尤其是18世纪中期以来的历史演进中,体现为冲突正义和实质正义的此消彼长和相互依存关系。萨维尼所架构的多边主义的法律选择学说主张涉外民商事案件应适用空间上最适合的法律,是为冲突正义;美国冲突法革命中诞生的若干理论强调适用案件处理结果上最适当的法律,是为实质正义。囿于各自的缺陷,冲突正义和实质正义皆不足以单独实现对当今涉外民商事纷争的合理调整,二者的和合共生才是涉外民商事案件解决的最佳之道。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实质正义是极点,冲突正义是均衡,二者共存的途径是将实质正义的精神内蕴至冲突正义的外化规则中,经由冲突正义达至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15.
当前对某些大型企业开出的“天价罚单”并不是反垄断法的代名词,其并不能反映中国反垄断法的真正实施状况.中国六年来的反垄断法律实践表明,反垄断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从分析实证主义的视角来看,这种不确定性是由反垄断立法无法限定反垄断案件的司法适用所导致的,但这种分析路径忽略并遮蔽了垄断行为的复杂性.事实上,是垄断行为的复杂性导致无法通过立法规则制定来达致司法适用的确定性.立足于此种复杂性,从社会功利主义视角来分析,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与作为生成其背景的多元利益变动和多元价值平衡不可分割.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指引反垄断判决充分面对各种利益、各种价值进行衡量和选择,以达至实质的合理性.由此,中国反垄断法的未来应该更加关注法院的作用,构建全新的立法和司法关系.  相似文献   

16.
论民间规则与司法能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发生在中国的司法能动与西方国家的司法能动并不相同.这种司法能动通过"姜堰模式"、"东营模式"、"陇县经验"、"河南模式"等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四种主要模式都是民间规则进入司法的具体经验.民间规则进入司法的条件有两种:一是在法律有漏洞时;二是当法律调整不能时.但在这两种情形下,民间规则进入司法不属于司法能动.通过进一步分析可知,民间规则作为司法能动前提的可能条件有五种情形:其一,法律虽然赋予其法源地位,但没有规定其是否适用于司法或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的情形;其二,尽管没有规定其法源地位,但在一定时空范围内规定了其作用的情形;其三,法律上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其法源地位的情形;其四,法律上否定其法源地位,并排除其在司法上的适用的情形;其五,因当法律调整不能,用其替代国家法的情形.中国目前开展的能动司法活动是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下民间规则的重视,甚至可以说民间规则是这种能动司法的最重要的规范前提和依凭.民间规则作为人们交往行为规范的事实不可能被消灭,这就决定了以习惯为核心的民间规则在司法能动中所具有的特别地位和作用,也就决定了研究民间规范与司法能动之关系的基本意义.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各国冲突规范的灵活性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速度得以提升,但其始终没有完全取代冲突规范中的确定性.经济学分析能够对冲突规范的这种发展趋势提供合理的分析与解释,并在冲突规范的灵活性与确定性之间做出选择.冲突规范选择灵活性和确定性的不同条件在经济学的视域内可以清晰呈现.增加冲突规范的灵活性、扩大法律选择的主体和可供选择的法律的范围能够营造竞争性的法律选择市场,实现对法律选择权利的有效配置;而保持冲突规范的确定性,对于实现特定政策以及提高相关资源配置的效率所具有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经济学分析提供的分析方法和效率观念所选择的冲突规范发展趋势已经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各国冲突规范中.  相似文献   

18.
王立志  强锋 《社科纵横》2006,(11):72-75
在国际海事诉讼中,法律选择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对于当事人利益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但在提单无明示法律选择条款时,运输合同准据法的推定确定方法往往被法官作为扩大法院地法之适用,从而限制或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技巧.选择管辖法院对准据法具有重要影响."不适当的困难"作为与公共政策相冲突的依据是排除外国法的适用.选择多法域国家的法院并不意味着该国任一法域的法院都被授予了管辖权.  相似文献   

19.
论信用经济与法治建设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信用在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各地都十分重视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信用经济.本文以法治为视角,从诚信原则的法律化、信用立法、公正司法等三方面论述了信用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关系,指出从道德观念到法律原则的转变是诚信被普遍遵守的重要前提、构造社会信用法律体系是建设信用经济的必要基础、公正司法是实现诚信原则法律约束力的根本手段,从而肯定了法治建设在当前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打造信用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20.
在中国,对WTO规则的适用问题,应当依据该规则的性质、内容,依照相关的法律由拥有独立审判权的法院来处理。法院是否适用WTO 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该规则在国内的生命力。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有权解释,因而它对WTO 规则在国内的适用解释也具备法律效力。考虑到WTO规则的公法性、复杂性和模糊性,这种司法解释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同时鉴于中国基层法院在国际法方面的专业知识尚比较缺乏,因此涉及WTO规则适用的案件应该直接由中级以卜的人民法院审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