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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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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区域自治权的法源包括非正式法律渊源和正式法律渊源,它在实质上表述的是自治权来源的正当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宪法和法律对民族区域自治权的规定在性质上是一种“确权”而非“赋权”.“确权”性质的认定,有助于对自治权性质与主体的深刻认识和实现自治权的法律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相似文献   

2.
浅析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自治权及其行使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自治权是其核心的内容,对自治权从内容、范围到实施都应由法律明确地加以设定.自治权的确定和行使直接关系到民族自治地方的建设,关系到各民族的切身利益和权利的实现,因此<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作了专章的规定,从各方面明确了自治权的内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包括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权,经济权,教育、科学、文化的建设权,治安权等多项内容.在这些自治权中,经济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各项建设的物质保障,对其加以界定、予以行使并给予法律保障,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意图通过对民族经济自治权的定义、内容及其行使的法律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为我国民族法理论的完善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3.
在当前构建西藏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要实现西藏民主法治的和谐社会,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是重要保障,因此,西藏应从实际出发,勇于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行使自治权,要从完善自身地方立法体制、强化自治法规体系建设、完善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和监督环境等方面不断深化和发展,以解决目前自治权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4.
《民族区域自治法概论》一书(江立等合写,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以宪法规定的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为指导,以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条款为研究对象,对自治法的性质、任务、指导原则、自治权、民族关系等内容进行了全面阐述。《概论》首先从法学基础理论的角度论述了自治法的研究对象和民族立法体系:“民族区域自治法研究的对象是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现象。”“在我  相似文献   

5.
自治区的立法自治权及自治条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治区的自治权是自治区自治机关专有的权利与权力.法律赋予自治区立法机关特定的立法自治权,自治区的立法自治权主要是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必须遵循法定原则,维护法律的横向协调,构建科学的立法内容,实现制定过程的程序化,改革与完善立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6.
本文就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自治权”问题展开探讨 :“自治权”的基本理论概念应该准确定位 ,并指导实践 ;民族“自决权”和“自治权”有根本的区别 ,不能混淆 ,历史经验教训值得汲取 ;现阶段对“自治权”和“少数民族人权”的理解必须有一个全面的政治理解和理论认识  相似文献   

7.
当代中国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稳固国家主权和领土,并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核心内容则是围绕少数民族权益保护这条主线,依照国家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少数民族较为聚居的地方,建立少数民族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民族内部事务.可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含有五个要素:少数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自治法规、自治地方,这五个要素构成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整体系.文章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在结构出发,试图基于五个要素,提出当下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可能方向.  相似文献   

8.
自治区自治条例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化。民族立法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制定和出台自治条例是完善民族法制体系的必要条件,是对自治区立法自治权的具体落实,是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原则规定的细化。研究自治区自治条例立法内容,必须以自治机关自治权为核心。自治区自治条例立法机制主要解决的是自治区自治条例立法的程序性问题,它具有主体特定性、程序正当性以及结果确定性的特点。必须尽快寻找到一条能够促使五大自治区自治条例顺利出台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正> 所谓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指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管理当地内部事务的权利。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新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八个  相似文献   

10.
民族自决权作为国际关系的准则,在今天却被当作了民族分离和民族分裂的理论依据.本文通过澄清民族自决权的涵义,阐明了其本质特征,说明了民族自决权与民族自治权的关系,论证了民族自决权对我国少数民族人权保障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1.
人类必须尊重与大自然和睦相处的一些基本定律。自然资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实现经济现代化的物质条件,它关系着民族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本地方内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管理和保护本地方自然资源的自治权,优先合理开发利用本地方自然资源的自治权。法律同时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在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管理方面的义务与上级国家机关在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尽的“职责”。  相似文献   

12.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生态环境管理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情况和特点,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事务的一种特定的行政权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生态环境管理自治权的内容较为广泛,经全面实施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时俱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针对其生态环境管理自治权的不足之处积极加以改进,以更好地实现生态环境管理职能,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的良性、长效发展.  相似文献   

13.
文章认为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有立法权。地方民族立法的核心是保证民族自治权的行使,使之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完善区域自治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法律保障。文章分析了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4.
重构社会控制体系,完善、加强对社会失范行为的社会控制,是建设当代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任务。壮族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先进理念,为社会控制体系的重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构建新的社会控制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充分利用传统法律文化的本土资源以及国家赋予的自治权和立法权,注重从当前壮族社会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出发,来制定适合壮族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为当代壮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相似文献   

15.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它既是政治制度又是法律制度,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推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面时新形势,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存在着自治权未能得到有效实现、民族自治地方获得利益补偿机制不健全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加以解决,以实现我国各民族真正的平等、发展与共同繁荣.  相似文献   

16.
在“恩信慰怀”的民族政策和“蕃汉各为一法”的法律处罚依据下,神宗开边之前,北宋对西北边区蕃民违法犯罪的处罚,因时而宜、因地制宜且呈现“宽轻”特征。与内地“重法地”法相比,西北边区法律惩治体系反映了一种民族地区特别的刑罚模式,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特别法地”即“轻法地”刑罚理论并付诸实践,为稳定边地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国家治理体系理论为视角,在全面深化改革视域中,探讨完善以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核心的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分析研究国家治理视域下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区互动关系的自我认知和主题阐释,系统阐释中央集中统一指导下“俯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内涵和运行机理,全面分析民族自治区自治发展上“仰视”单一制统一多民族国家集权治理体系,从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社会治理等多维视角把握两者互动的基本主题,系统认知中央与民族自治区政府互动关系的内在逻辑和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18.
当代中国构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稳固国家主权和领土,并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核心内容则是围绕少数民族权益保护这条主线,依照国家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少数民族较为聚居的地方,建立少数民族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民族内部事务。可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含有五个要素:少数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自治法规、自治地方,这五个要素构成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整体系。文章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在结构出发,试图基于五个要素,提出当下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可能方向。  相似文献   

19.
在市管县体制下,县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小,财政分配主要倾斜于市,县级财力弱,但事权(责任)却很大.为了克服这些弊端,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改善、扩大基层公共服务,发挥县市发展潜力,调动县市积极性,促进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推行了“强县扩权”、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但这项改革在少数民族地区,却遭遇了与民族区域自治体制(主要是自治州)的冲突,有削弱自治州自治权之嫌;从“市管县”与“省管县”两种体制的优劣比较来说,二者也是各有利弊,后者并没有明显的优势.怎样避免“强县扩权”、“省直管县”改革与现行民族区域自治体制“撞车”,使二者“兼容”?如何在“两难困境”中作出正确抉择?我们认为,应尽快修改、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创新自治地方形式;细化自治地方自治权,增强可操作性;重新调整、划分省、州、县三级权力,逐级放权.  相似文献   

20.
<正>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自治机关要全面有效地行使自治权,就要有充分的保障。应当肯定,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已有一定的保障。一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机关有权管理地方财政;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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