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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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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方式,被誉为“国际商业的生命液”。然而信用证欺诈行为却对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破坏作用,发展中国家往往是欺诈的主要受害者,其中也包括中国。对信用证欺诈进行研究,揭示信用证欺诈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并寻求有效对策,以期为实践中有效防范信用证欺诈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如今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但是由于信用证自身的特点和缺陷,容易被某些不法分子所利用,进行欺诈.以即将施行的UCP600为基本准则,分析信用证欺诈产生的根本原因及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欺诈的产生原因及防治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已成为国际贸易领域广泛运用的支付手段 ,有关信用证欺诈的行为也愈演愈烈。本文对信用证欺诈的产生原因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阐述 ,并提出了防治信用证欺诈的一些措施。尽可能地防范信用证使用过程中欺诈行为的产生 ,充分发挥信用证的优越性 ,对稳定国际贸易秩序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4.
信用证欺诈是一种严重影响当代国际贸易的一种非暴力犯罪,然而在各种信用证欺诈中,以银行为欺诈对象的欺诈比较普遍,且极大的危害着银行的信誉及利益,也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因而对以银行为目标的信用证欺诈的防范与制裁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的主要结算方式,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为确保信用证快捷、便利的流通,国际社会赋予信用证以独立性,将信用证的开立、兑付、纠纷解决与基础合同分开。信用证的独立性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护了信用证的流通,另一方面也刺激了信用证欺诈的发生。信用证欺诈“生意”的繁荣又导致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产生。由此产生了信用证独立性与欺诈例外原则的矛盾。信用证的独立性和欺诈例外原则可以实现法律上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跟单信用证是当今世界贸易结算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支付工具,也是我国对外贸易结算的主要支付方式。我国入世后,信用证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必将日益重要。但是近年来,我国企业与外商之间的信用证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有相当比例的纠纷涉及到信用证欺诈问题。因此,从信用证欺诈入手,深入研究由此产生的信用证司法保全措施及“欺诈例外”理论的适用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7.
信用证是最主要、最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但同时信用证也被大量的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信用证诈骗,从而严重扰乱了国际贸易秩序。为解决问题,在国际上逐步建立起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来遏制信用证欺诈现象的发生。从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概念和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角度出发论证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中所存在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以及承担的程度问题。  相似文献   

8.
日益猖獗的国际海事欺诈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大障碍。国际海事欺诈的主要形式包括:信用证欺诈、船舶欺诈、租船合同欺诈、保险索赔欺诈。对此,各国应加强反欺诈的国际合作,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维护国际贸易及航运的正常秩序。  相似文献   

9.
国际海事欺诈及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益猖撅的国际海事欺诈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大障碍。国际海事欺诈的主要形式包括:信用证欺诈、船舶欺诈、租船合同欺诈、保险索赔欺诈。对此,各国应加强反欺诈的国际合作,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维护国际贸易及航运的正常秩序。  相似文献   

10.
跟单信用证交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独立抽象性原则,但由于跟单信用证所具有的银行仅对单据不对货物进行审核的这一特性,国际贸易中随之出现了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进行欺诈的现象,因此,为保护开证申请人和进口商及其他关系的合法利益,跟单信用证交易中的欺诈例外原则也就应运而生。我国在适用该原则时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法院审理跟单信用证民事纠纷案件的核心在于:审查单据欺诈的事实是否成立,该项事实的证明责任在主张拒付信用证款的一方,通常即为开证行。审查受益人是否参与欺诈,或对欺诈事实是否知情,这是该类案件审查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1.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对信用证抽象独立性原则的排除.在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适用的情形下,银行往往处于两难的境地,因此厘清其权利义务有重要意义.借鉴并吸收英美国家的先进经验,笔者认为银行有止付权、调查权、受偿权;银行有合理谨慎地审核单据的义务、通知义务和禁令遵从义务.我国应尽快对信用证及其欺诈问题立法,并提高法官对国际惯例的认知水平,为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12.
信用证欺诈是民事欺诈在信用证领域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导致信用证欺诈的主要原因是信用证法律制度的抽象独立性原则,此外,低风险高回报的利益驱使以及单据格式的不统一都可诱发欺诈的产生。按欺诈的主体不同可将其分为:受益人欺诈、开证申请人欺诈、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共同欺诈、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共同欺诈、受益人和承运人共同欺诈。对信用证欺诈问题的规制,可以分为事后与事前两种方法,以确保交易安全。  相似文献   

13.
提单欺诈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海事欺诈,在国际贸易中,尤其是涉及货物运输、保险的贸易中,单证交易已经越来越占据主要地位。利用单证进行欺诈也就日益成为一种主要的海事欺诈手段。海事欺诈使提单信誉大大受损并影响到整个国际贸易体系,日益成为航运界比较重要的危害,我国成为海事欺诈的主要对象。对提单制度的完善正是其发展的新契机。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结算工具,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使用,但是由于信用证采取的是纯粹的单据交易的方式,给了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了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出口商和进口商以及银行都应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15.
信用证交易中信托收据下进口押汇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交易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对其各环节融资的法律性质认定有分歧,对发挥其优势不利。发端于英美法系的信托收据在我国亦有大量实践,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信托法》、《担保法》尚不足以为通过它形成的进口押汇提供法律依据。信用证的法律性质是担保和借贷的结合,以此为前提,进口商在付款赎单环节上通过信托收据进行的进口押汇则当定性为让与担保,以发挥其资金融通和动产用益相结合的效用。  相似文献   

16.
信用卡诈骗犯罪是金融领域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在对其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的同时也应对信用卡诈骗罪与信用卡纠纷及其他犯罪的界限进行科学区分,犯本罪的数额标准及多次使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问题与犯本罪的"其他情节"的立法完善对有效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诉讼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不亚于普通诈骗,只有启用刑罚才能加以遏制,因此应当纳入刑法规制范围。以诈骗罪定性最能反映诉讼欺诈行为的本质,符合司法实践潮流,且法院作为直接被骗主体并不与诈骗罪的构成要求相违背,因此对诉讼欺诈行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更能获取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  相似文献   

18.
信用证交易被视为国际商业的生命线。它牵涉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受益方如何在交易中做到单证相符,规避欺诈及其它风险,是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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