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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38 毫秒
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演进的历史,其核心是礼与法的融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演进是以礼文化和法文化的冲突、整合为主线的.史广全先生的力作<礼法融合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历史演进>,正是建立在礼与法融合的基础上,论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演进的历史.史先生将全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礼法融合的理性透视.史先生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做了回顾与反思,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另一部分是礼法融合的历史进程.史先生提出了礼与法融合萌芽、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的新分期,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史先生在成书说理上有着水的品性,把礼与法关系梳理得圆润稳妥.其作是哲学和史学的高度契合,是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佳作.  相似文献   

2.
梁满仓 《求是学刊》2016,(6):137-151
魏晋南北朝"礼"与"法"的结合,既是西汉以降的继续,也是这个过程发展的新阶段。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礼法概念不同于两汉,不但指国家礼仪制度和法律,还包括家礼和家法。与礼法概念相同的还有"礼律"。礼律并列的概念更是直接地反映了礼法的结合。礼法初步结合大致发生在汉末三国,紧密结合发生在魏晋以及北朝北魏孝文帝太和以后。礼法紧密结合的一个突出特点,表现为二者在思想认识、法律制定、司法实践等方面的全方位结合。魏晋南北朝时期礼法结合的紧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二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连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有机结合可以说是魏晋南北朝礼法结合区别于前代的特点,具体表现为礼制执行的刚性化,刑事案件中的礼法结合,不因礼废法,法不离礼独行几个方面。礼与法的有机结合无论在礼制发展史还是法律发展史上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自此以后,这个有机体就变得牢不可破,一直影响至今。  相似文献   

3.
马建兴 《唐都学刊》2004,20(5):60-64
唐律的伦理法思想,根源于天人合一的世界观、耕农社会的宗法思想、儒家法律化思想的影响,也与唐初的时代背景紧密相关。礼教思想主要体现在唐律中的立法指导思想、同罪因身份而异罚、依礼教原则解释律条、修律以礼为蓝本等方面。唐律伦理法思想的基本精神与特色是家族主义、礼刑合一、义务本位、男尊女卑、仁恕教化等。唐律伦理法思想有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  相似文献   

4.
《孔学堂》2015,(4)
"礼法传统"是中华法制文明在数千年世代相传的历史进程中,所具有的以"礼"之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及"差序格局"为依归的立法精神、司法理念及执法原理。"礼法传统"的典型特征就是"礼法合一"。古代中国法律保障礼治秩序,礼治支撑法律。而"现代法治"则是西方社会历史及文化的产物,其实质在于以法律支配权力,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都必须遵从法律、崇尚法律,法律至高无上。本文以法律史的视野重新审视"礼法传统"与"中国现代法治"的关系。意在说明中国现代法治既有学习西方先进法治经验的一面,又有着鲜明的民族特性与时代特征。现代化的法治,必然有传统的基因。"礼法传统"就是中华法制文明区别于西方法治文明的最重要特征。在建设中国现代法治时,礼法传统蕴含的固有理性因素、机制及生成原理,更值得我们重视与挖掘。  相似文献   

5.
东方人的法典情结由来已久,自李唐以后形成的“唐律情结”绵亘至近代,逐渐变成对引入的西式法典的崇奉,乃至在日、韩、中等东亚国家形成了本文所称的“民法典情结”。从唐律情结到民法典情结,究其实质不过是为名所累,求其形而忘其意。本文以唐律情结的由来及其近代以降日、韩两国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形成的民法典情结为参照背景,针对当今中国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出现的相近问题展开分析,认为民事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造就出一种本诸公平精神、顺乎国情民生、有效捍卫私权、切实促进公益的民事法律秩序,而非追求法典自身的完美。纵然得意忘形,亦未为不可。  相似文献   

6.
梁满仓 《求是学刊》2013,40(5):155-162
复仇是中国古代社会经常出现的现象,秦汉时期,有关禁止复仇的法令,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但复仇现象始终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魏晋南北朝明令禁止复仇,所见文献记载的复仇事件也大大少于秦汉时期。这种情况的出现与礼制的变化及礼对法的影响密切相关。礼法结合使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讲究法"理",重视生命,法贵得中,宽法倡德,越来越充满了"礼"的精神。在这种结合中,礼对法产生的影响有其不可忽视的积极的一面。在礼的影响下,冷峻严酷的法具有了尊重生命的人性,刚硬的律条注入情和理的灵魂,杀罚止恶的同时又兼道德提倡,从而提高了服务国家政治的效率。  相似文献   

7.
荀子在批判改造孔孟之礼的基础上,强调以礼治国,以法入礼,把礼法结合起来,教化与刑罚并用,形成了自己的礼法思想,对现代社会具有极大启示  相似文献   

8.
高聆 《社科纵横》2002,17(5):31-32
本文对以唐律和大明律为代表的中华法系与以拿破仑法典为代表的罗马法系的特征、立法指导思想等进行了比较研究 ,分析探讨二者的文化渊源 ,揭示中华文化与法兰西文化的区别 ,以期促进其交流  相似文献   

9.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要制定自己的成文法典,其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论方面潜在的原因在于法随时变的立法理论和变易进化历史观的影响;形式上的表层原因在于法典体例等编纂技术上的变革要求;内容上的中层原因在于贯彻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原则;深层的原因在于政治文化心理层面,即制定成文法典还有其重要的象征意义,象征着皇朝政权的正统性和合法性。正是这些原因的存在和促动,才使得中国古代形成了悠久的成文法传统,进而令中国古代立法文化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古代盛世律例很重视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解读:一是古代律例中所表现的儒家元典精神和宪政情怀,这主要是<汉律>和<大唐律>的民本法律观和儒家"仁政"思想,以及<大明律>"空印案"所折射出财产权掌控之"严于治官而宽于治民"的司法理念.二是儒学视域下的大清律的财产权法典保护以及沈家本"仁"核心的宪政期许.  相似文献   

11.
唐史研究会编辑出版的《中国律令制的发展及其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一书,是综合分析中国古代律令的一个尝试.其中堀敏一的《中国律令法典的形成》一文,概括了中国律令的形成过程(从刑鼎到唐律令),归纳了研究中的焦点;菊池英夫的《关于律令法系特殊性质的形成过程》,是中国法基本原理(礼、刑、兵)形成的理论概说;池田雄一的《关于春秋战国时期罪刑法定化的动向及  相似文献   

12.
李彩君 《社科纵横》2006,(10):74-75
中国古代的刑事起诉制度存在着“公诉”和“自诉”两种形式,起诉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起诉的具体制度在各个朝代体现出内在的联系和统一的标准。礼法结合作为中国封建法的基本特征,在刑事起诉制度中同样得以体现。  相似文献   

13.
《求是学刊》2013,(6):105-113
传统法内核是什么的问题一直困扰现代法史学。讨论揭示,虞夏后秩序之纲是服制,服制的内核是名分说。以孔子、邓析、韩非为代表的儒、名、法三家名分说的疏解昭示,名分学说是传统秩序观不可或缺的节点。"名"、"分"字源讨论揭示,此二者浓缩了古代华夏思想家的是非认知。模范性法典《唐律疏议》的构造解析显示,名分是断狱理论构造的基本材料,名例律、断狱律首尾相顾,腹裹诸罪名的构造为狱吏以抽象思维高效断狱奠定基础。汉以来疑案审理的解析揭示,成功的法律适用都基于狱吏谙熟名例说及相应的思维规律。但"权利义务"说临疑案不可承用。服制、名分学说及法典构造与疑案审断的解析无不显示,传统法是名分法。此认知是深入研究、参比西方法的一个理路。  相似文献   

14.
《唐律》,通常指《永徽律》,即在唐《武德律》、《贞观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编纂,于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由于《唐律》在国内和国外(主要是东亚)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有关《唐律》的专题研究文章,尤其是考证方面的著述颇多。《唐律》既然是一部重要的封建法典,律文又极其严密,所以,文字的训诂,语义的钩玄,编纂年代的考辨,律例沿革的探究,都是必要的。但对《唐律》在我国封建法律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尤其是通过剖析《唐律》来  相似文献   

15.
婚姻家庭制度的完善,不仅需要解决立法技术问题,更需要解决立法观念与立法意识问题.要使<婚姻法>成为具有前瞻性、适用性、科学性的法典,则须认真思考如下问题<婚姻法>以独立法典的模式出现,既可兼顾立法传统,又能顺应制定民法典的趋势;确立婚约制度,不仅是婚俗生活的要求,也是完善婚姻家庭立法的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对婚姻自由原则的补充,有助于对善意当事人权益的维护;建立完备的亲权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6.
礼法社会的政治秩序──唐宋以来民族认同史反思李宝臣中国古代社会自唐宋以后,就其社会、国家的管理方式而言。已步入成熟的礼法社会,而并非通常人们判定的人治社会。在当代国人深感法制不健全所带来的种种麻烦与困难的时候,一进行历史反思,就极易接受中国古代社会是...  相似文献   

17.
为保证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行政效率,自秦汉至明清,历代封建王朝都特别注重吏治.盛唐时期,为了贯彻"安人宁国"的治国方针,统治者积极地修订法律,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唐律以"一准乎理,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唐律在整饬官吏方面的立法颇具特色和影响.其中关于惩治官吏守职有阙、违制违纪以及贪赃枉法等规范,其设禁之严密,法条之详尽,集前代立法之大成,开后世立法之先河,且为宋元明清所沿袭,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行政程序"法典化"一度曾是中国学界与实务界的热点,不仅有其必要性也具备可行性。在总结和梳理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历史的基础上,建议在制定行程程序法典时应:一要明确范围,立足实际力求概全;二要开宗明义,以权利为主兼顾效率;三要分解程序,统筹安排各要素;四要民主立法,警惕立法行政化;五要分步立法,循序渐进法典化。  相似文献   

19.
彭岁枫 《求是学刊》2008,35(2):25-29
荀子创造性地提出了礼法结合的思想,它是儒法两家礼法之争的思想结晶,也为儒家思想增加了现实的活力,其精髓在于克服单纯礼仪和单纯法律的局限性.荀子礼法结合思想不仅有其确凿的理论依据和实施方式,对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孔子、孟子、荀子都是先秦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孔子把尊礼看做"正名"的重要手段,并认为"礼"规范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孟子把"礼"与国家的存亡紧密地结合起来,并主张尊礼时要善于权变;荀子认为"礼"对社会的意义是全方位的,礼是为政的大节,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手段,是个人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是人与动物区别的主要标志,同时主张礼法并用.他们三人"礼"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礼"关乎国家存亡,都主张用"礼"来维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秩序.但是,由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背景和各自的思维路径不同,孟子在"礼"论中摆设了"仁政"的前提,而荀予以儒家为宗,同时吸收了法家的营养,以"礼"为纲,以法为纪,主张"礼"法皆用.荀子的思想也许更实用,孟子的思想则富于理想化.但不论怎样,实用的思想自然不会被抛弃,而理想化的思想也没有因为在当时无法实现而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它们对当时社会乃至后世都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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