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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反思监视居住:错乱的立法与尴尬的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般监视居住的立法经历了与取保候审从趋同走向分化的过程。在2012年出台的新刑事诉讼法中,一般监视居住已成为一种重于取保候审但轻于逮捕的强制措施。一般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在适用对象上的相似性以及执行措施规定的摇摆,凸显了监视居住立法的混乱与多变。而且,实践中监视居住适用率低下、操作不当等问题,也导致了其虚无化和羁押化两种极端模式。为使一般监视居住继续发挥适当的作用,应当在否定其作为消化案件和惩罚被监视居住人的一种方式的基础上有限使用,同时,注入司法化因素,借助科技手段发展、完善监视居住的执行手段。  相似文献   

2.
朱玉玲 《社科纵横》2007,22(11):83-85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对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立法的不完善、诉讼理念的滞后以及执法的偏差等等原因,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造成取保候审制度这种非羁押措施的功能几乎没有用武之地。因此,必须对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常小锐 《社科纵横》2006,21(2):74-75
中国目前的未决羁押制度存在着诸多的缺陷,严重削弱了刑事诉讼法的人权保障功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弱势地位更加恶化。因此,找出症结所在并就此对我国未决羁押制度进行改造与重构,是我国刑事法治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一国两制”的原则出发,全面探讨了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民商事案件司法管辖权发生冲突的渊源及其解决的途径和方法。作者认为:在坚持“一国两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则的条件下,中港两地可以分别通过立法,制定统一适用两地的民商事管辖权的法律,两地司法机关的司法协助,个案协调,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等方法,减少和消除两地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冲突。作者特别强调: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两地立法和司法机构应有充分理由对长期阻碍两地民商事案件公正、及时管辖的“一事两诉”制度作出排除和限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红  杨蕾 《学术交流》2013,(1):80-83
从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角度出发,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刑罚谦抑性的体现,具有程序分流的作用,在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犯罪嫌疑人的改造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功效。但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存在着适用范围过窄、适用条件规定过于简单、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帮教人员较为片面等问题。因此,通过借鉴国外立法例以及在结合我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出建议尤为重要。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应当在扩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增加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增加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考察帮教人员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6.
中国台湾地区的刑事判例制度诞生于民国初期,1949年以后在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中继续适用;而案例指导制度则是中国大陆2010年才诞生的司法制度。这两个司法制度都属于中华法系,深受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影响。因此,两者在案件选择标准、选编程序以及案件影响力等方面均具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由于半个多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实行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因此这两种司法制度在案件来源、选编依据、案件拘束力程度等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通过对两种制度的比较研究,既可以深刻了解刑事判例制度在台湾地区司法中的作用,又可以为中国大陆案例指导制度的完善提供相应的经验和借鉴。  相似文献   

7.
《社科纵横》2016,(1):67-71
随着我国内地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量日趋增加,我国区际司法冲突日益明显,其中域外证据公证证明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本文旨在通过讨论民商事诉讼域外证据公证证明制度的合理性因素,对人民法院适用域外证据公证证明制度的实践创新作出学理探讨。  相似文献   

8.
王晓华 《社科纵横》2011,26(2):68-70
拘留和逮捕是中国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两项审前羁押的刑事强制措施,也是在审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限制最严重的措施。由于对拘留措施性质的错误认识以及在逮捕制度上片面强调证据条件和量刑条件而忽视逮捕必要性以及缺乏司法审查等救济制度导致中国审前羁押率畸高。应当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要求改进中国的审前羁押制度。  相似文献   

9.
王剑虹 《社科纵横》2008,23(1):85-88
暂缓起诉是欧国家近年来全国各地基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而试行的一种制度.尽管这种制度在德国、日本、美国等其他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了良好的运行,但由于我国立法并未正式认可这一制度,所以其在试行过程中具有一些不规范不统一之处.暂缓起诉制度既可以节约司法资源,也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同时也符合一系列国际刑事政策的理论和倾向,所以借鉴其它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与司法运作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通过立法,明确规定暂缓起诉的适用条件、效力、期限及其监督机制,在我国确立暂缓起诉制度应当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0.
《求是学刊》2015,(4):84-89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法律适用规则,是1804年《法国民法典》创设的立法例,200多年来被绝大多数国家所借鉴,成为大多数民法典的立法通例。20世纪初叶,我国清末西法东渐,变律为法,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时,依照我国古代立法习惯,创设了法例制度,用以概括民法适用规则,并被民国民法所确立。1949年之后,我国的民法草案及《民法通则》都没有规定法例规则,民法适用方法欠缺,导致民事司法不统一。制定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应当坚持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例制度,明确民法的一般适用方法,对于统一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将会起到重大作用。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取保候审与国外保释制度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尹华嵘  钟琪 《浙江学刊》2002,(5):197-200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性措施的一种 ,是国家警察权和司法权的体现 ,其在适用时存在着较大的弹性 ,不易把握 ;且在实践中如何兼顾执法需要与公民权益也有相当的难度 ,因此往往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本文用比较之方法 ,将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与国外保释制度进行了对照分析 ,提出应扩大取保适用的对象、改进取保的执行方式、增加救济措施、完善监督机制等建议 ,并强调了公、检、法三机关间权力调整对改善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笔录类证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是侦查机关在侦查行为过程中制作的、旨在获取证据物或认定案件事实的笔录类材料。作为特定侦查行为的固定方式,笔录类证据有着规范侦查行为的价值;作为证据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笔录类证据有着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其既可以充当实质证据,也可以充当实物证据的补助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笔录类证据的适用存在类型泛化和质证虚化两大问题。在类型上,笔录类证据应当走向法定化,即明确笔录类证据包括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搜查笔录、扣押笔录和证据提取笔录,不包括讯问、询问笔录和情况说明。在质证程序上,笔录类证据应当走向言词化,即构建必要笔录制作人、见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和相应配套措施,以还原案件事实真相。  相似文献   

13.
本文提出了司法实践规范的概念,并通过对案件预期结果不确定性根源和法律规范不确定性成因的分析,论证了司法实践规范在加强司法过程、健全法律制度中不可取代的作用和意义,同时指出了法官创制司法实践规范的实质性条件及其约束机制。文章认为,只有在依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在适用某些案件时并不能贴切地符合立法者的真正意图,或者容易造成偏离法律精神的后果之条件下,法官才可创制司法实践规范;也只有通过判例─—遵从前例与程序性监督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法官创制司法实践规范的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4.
论日本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救济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救济制度,在原来的行政不服审查制度基础上,又规定了必须向审查会咨询的制度:审查会设置法规定了审查会的性质、设置、组织、权限、程序等。司法救济制度除行政案件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外,又规定特别的管辖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审查会作为咨询机关、审查会及法院的不公开审理以及诉讼案件的移送等制度的优点和缺点,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相似文献   

15.
欧卫安  ;倪瑞兰 《探求》2013,(Z1):101-106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由此,原刑事诉讼法框架下公诉人缺席法庭简易程序审判的"司法习惯"将为历史。在社会转型时期公诉任务日益沉重,而检察资源之增长可以预见之限制条件下,如何完成乃至于完善简易程序出庭公诉任务,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历史课题,其研究的意义不言而喻。  相似文献   

16.
《探求》2017,(4)
新时期的司法改革对隐形司法媒介采取挤压式的"零容忍"态度。然而,具体制度的进步无法脱离体制的皮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问题仍是解决隐形司法媒介的关键。文章集中讨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官官相护"、利用政法职权取利、为亲属谋利、"打抱不平"等四种类型和成因,并进一步提出现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应当在明确司法各机关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界限基础上建立更加完备和全方位的预防体系。  相似文献   

17.
在司法审判中为了寻求正当的个案裁判,首先要准确认定裁判事实。如何及时、准确的认定裁判事实,是司法审判的重点、难点和热点。诉讼证明是运用现有的证据试图重构过去事实的发生经过,是对案件事实的真实性的盖然(可能性)判断。通过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诉讼证明标准,以我国合同法为例进行论证,得出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分三个级别:以“高度盖然性”为原则性证明标准,实体法律又特别规定了“显而易见”标准和“相对占优的盖然性”标准。并且,在例外情况下,对证明困难将危及实体法的原则和目的时,法官可以通过法律解释降低原则性证明标准,适用“相对占优的盖然性”标准。  相似文献   

18.
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体制中,国家垄断对犯罪的追诉权,而对被害人的权利则并不重视.刑事和解制度在保护直接被害人的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犯罪人能够重返社会,处理好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也给予密切的关注.在我国民间,刑事领域的"私了"屡禁不止,这种对法律的规避行为与刑事和解制度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将二者紧密结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寻求生长的土壤的过程.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与私了相比,范围是有限的,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主要的价值是诉讼经济、民主和正义,因此没有必要在适用案件上加以限制.其适用范围应分为自诉和公诉两个方面及针对特殊类型的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19.
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应用,在有效地解决“案多人少”“同案不同判”等难题的同时,也在技术化路径上推动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进程。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人工智能辅助量刑面临着司法裁判的暗箱决策风险、算法歧视风险以及量刑结果的可解释性风险。这无疑对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适用提出了挑战。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司法适用,推进“智慧法院”深入改革,应当在现行法治体系的基础之上,充分尊重人工智能的技术特征,采取“概括式+肯定式和否定式列举”结合的模式来设定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合理使用范围;建立人工智能辅助量刑的问责制度,将责任机制与行业准入制度相挂钩;建立法官提示制度、量刑方式选择制度、被告人技术异议回应与抗辩制度等被告人数字权利保护制度,进而实现司法智能化与被告人权利保护的平衡发展。  相似文献   

20.
学界虽然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概念并没有达成共识,但通过分析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概念得知,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应当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准司法处罚权限,责令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并对其处以没收和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存在与民事救济制度界限不清、行政保护主体过多、与司法救济存在一定矛盾和利用罚款处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效率及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待我国通过设立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统一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人的黑名单登记、公布和查询制度等加以解决和克服。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仅能够起到制裁和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作用,而且还会震慑和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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