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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海峡两岸业已开展航空直航多年,但两岸航空立法差异明显,严重影响了航空直航的进一步推进。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航空直航却迫使两岸就法律协调问题尽快提出法律对策,以促进两岸航空直航,为解决相关争议提供制度选择。机场的法律地位涉及承运人、旅客及货主权利之保护基础,是两岸航空立法协调的重要内容之一。两岸对机场定义的差异立法反映了立法技术的不同。中国大陆立法将机场看作公共设施,而台湾地区立法未确认其公共基础设施或公益性设施地位。这种功能差异导致两岸机场管理的内在约束与外在强制完全不同,同时导致两岸机场私法地位呈现不同的面貌。  相似文献   

2.
各国诉讼时效制度在诸多方面存在法律冲突。传统国际私法解决诉讼时效冲突的方法是采用定性制度,将其识别为单纯的实体问题或者程序问题,被识别为实体问题则适用相关法律关系的准据法;被识别为程序问题则适用法院地法。传统解决诉讼时效法律冲突的方法产生了诸多问题,也不符合诉讼时效制度本身的特点。因此,应当采用二步定性的方法解决诉讼时效的法律冲突。初步定性为国内公共秩序法,第二步定性为以实体法性质为主。从而,其法律适用应当以适用相关法律关系的准据法为主,特殊情况下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3.
虽然欧盟和我国在区际法律冲突上存在着不同的问题,但是二者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欧盟在解决区际私法冲突上的经验和做法是目前国际上比较先进的,我国在解决自己的区际法律冲突时,也应从中吸取有益的成分。  相似文献   

4.
准据法是指“具体实体规范”还是仅仅指某国的“法律体系”?对此,理论界意见颇不统一。文章从准据法的特点和国际私法的相关制度入手来界定准据法的内涵,指出准据法与冲突规范是互不隶属的两个独立概念。依据冲突规范指引找到的法律体系(系属)只是寻找准据法的第一步,找到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的法律才是寻法任务的最终结束。准据法是通过法律体系最终确定的具体的实体法律规范,这样的界定才符合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对“准据法”的期待。  相似文献   

5.
随着海峡两岸民间交流的增多,两岸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问题也愈显突出,两岸法律问题的解决必然受制于政治因素,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也不例外。对于两岸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协调,应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之下,突出民商事纠纷的私法属性,淡化两地居民身份和住所管辖根据,以便利诉讼、保障和推动民间交流为目的,通过区际管辖协议的途径,有效协调解决两地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冲突。  相似文献   

6.
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的四个不同法律适用领域,它们之间的法律冲突是一种极为复杂的区际法律冲突。根据这四个地区民商事法律冲突的特点,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区际法律冲突十分必要。只有结合四地区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实际情况,在法学理论上有所突破,并参考和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立法理论和经验,才能最终解决这种特殊的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7.
一国两制是事关祖国统一的基本国策,也是处理包括两岸民商事法律适用问题在内的两岸关系的根本指导思想.本文立足现实,参照国际惯例,探讨在"一国两制"架构下海峡两岸民商事区际私法的框架体系.  相似文献   

8.
法律冲突问题是我国需要着重解决的一个问题,而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更为重要。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当中,应该重视一般原则的重要性;在区际法律适用过程中,判例法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渊源;宪法应该在其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合同中法律选择条款体现了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合意,该条款具有效力上以及权利来源上的独立性。法院地冲突规则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如果国际商事合同不涉及公共利益,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院地绝对优先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除非当事人在法律选择条款中明确规定准据法不能适用于侵权责任,该条款确定的准据法能够扩张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当法院地冲突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在侵权责任与国际商事合同存在密切联系或者出现责任竞合时,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法律选择条款既不以权利为内容,也不以利益为内容,该条款不能通过利他合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如果选择了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与其他未选择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具有密切联系,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扩张适用于其他合同,进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  相似文献   

10.
香港与内地分离长达一个半世纪,在英国殖民统治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体系。回归后,原有法律基本不变,使得香港与内地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域,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即区际法律冲突。切合实际的协调办法是在近期内适用冲突法中的冲突规范来协调,然后制定统一的区际冲突法  相似文献   

11.
在涉外产品责任冲突规范的连接因素上,国际条约与我国国际私法立法都出现了引人瞩目的新发展。在对弱者利益的倾斜保护、意思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调和、当事人属人法的立场抉择、强制性规定的优先适用等方面,我国充分借鉴欧盟《罗马条例Ⅱ》及海牙《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的法理命脉。在当下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设定产品责任准据法的前提下,须在具体个案基础上反思中国国际私法视角下的产品责任侵权问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学者对国际私法所下的定义,吸取了西方国际私法理论的观念,即把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看成是解决法律冲突。然而,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会看到,尽管国际私法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13.
土地权利问题是目前我国农村的主要问题,即土地权利直接或间接衍生而来的权利需求和权益保障冲突等问题:公法和私法制度冲突,农民要求发展与土地制度安排的冲突,土地增值实际收益人与权利人冲突……这些冲突长期客观存在且是引起社会不安和隐患的重要因素,冲突实质是农民、农村土地权、农村经济三大主体要求发展,而现有制度安排不能满足或者适应这些发展的需求,基于有限土地资源之上的发展权的发展成了各方问题解决的关键。通过数据分析和法理研究,针对性地提出构建理性法律环境制度的对策,即明确农村土地权利的主体和客体,实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强化使用权,淡化所有权;明确土地增值收益群体和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行政管理制度;综合考虑全国土地资源价值标准,针对不同区域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不同价值标准和征地补偿标准,提供相对公平地权机制;确定农村土地发展权产权机制、程序及管理模式。土地发展权制度理性构建是土地权利相关问题解决的一条新的途径,不但能实现国家对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和控制,而且有利于对土地所有权人和经营权人的权益保护,实现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权利冲突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法律现象,如果不能及时遏制并解决权利冲突,法治现代化进程就会受到影响.权利冲突是不同的权利主体在行使具体权利时,多个权利无法同时得到满足的互相矛盾、互相抵触的法律现象.权利冲突的原因在于利益冲突、立法缺陷和权利内容的复杂性,应当通过立法的方式预防权利冲突的发生或事后通过私力救济、司法救济的方式解决权利冲突.  相似文献   

15.
基本权利冲突最初体现为私权利之间的冲突,但在现代社会条件下,随着基本权利的效力向私法领域扩张,基本权利由传统的“防御权”功能发展出“保护义务”功能,即产生了基本权利冲突问题。在宪法理论与实务上,解决基本权利冲突问题主要存在位阶秩序原则、具体规定优先于概括规定原则、法益衡量原则或实践调和原则等基准。  相似文献   

16.
在消费者合同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及谈判能力的差别,消费者相较于经营者处于弱势地位。在冲突法层面上为涉外消费者合同中的弱势消费者提供保护是当代国际私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关于涉外消费者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独创性地赋予了消费者单方面的法律选择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对于保护消费者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在消费者没有选择法律时,由于缺乏以保护消费者为结果导向的规则的运用,可能导致所适用的法律不利于消费者,从而背离消费者保护的初衷。  相似文献   

17.
当今社会矛盾日趋多元化,单一的纠纷解决机制已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成为司法的重要路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将“检调对接”纳入社会大调解格局,在履行对法院民事审判权监督的同时,积极参与民事纠纷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体现法律监督中的公共服务职能。然而,民事审判检察监督中引入调解、和解却缺乏法律的具体规定。它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范畴?如果不是,那这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的运用会不会弱化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权的监督?民事检察调解是否会损害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及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以上问题均需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立足于民事检察调解的现实价值可知,在尊重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基础上,法律监督与替代性纠纷解决及法院裁判的既判力是可以兼容的。民事检察调解应遵循自愿和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原则、衡平原则、效率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界定民事检察调解的范围和模式对司法实践与民事诉讼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8.
公共秩序虽因其实质在于维护本国国家及其人民的利益而被称为国际私法中的安全阀,但由于它缺乏一个确定、统一的概念与适用标准,因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容易被滥用。而公共秩序的滥用势必大大降低国际私法在协调各国法律冲突中的价值,妨碍国际民事交往的稳定和安全,有悖于当今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甚至走向国际私法价值取向的反面。正因为如此,所以有必要对公共秩序加以限制适用,且业已成为公共秩序的发展趋势之一。我国有关立法也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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