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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平衡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现行专利行政强制许可制度建立20多年来仍然是"零实施",探寻其他有效途径解决专利保护与公共利益冲突势在必行。多年来,美国司法机关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实施的司法强制许可,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办法。在严格规范适用条件的前提下,通过拒绝适用停止侵害的做法,适当推行专利司法强制许可,可以弥补现行行政强制许可的不足,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需要。  相似文献   

2.
绿色技术是加速“双碳”目标实现的“催化剂”,在我国构建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必要环节、履行国际义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构建专利生态化的关键路径。我国现行《专利法》缺失“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相关规定,现有制度还存在“公共利益”条款适用不足、许可使用费“度”难以把握以及申请强制许可主体及救济程序不健全等法律问题。据此,问题破解之道应当聚焦于:在现行专利制度的框架内增加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条款、将环境利益明确纳入公共利益的范畴、健全许可使用费定价机制以及完善强制许可主体及救济程序等4个方面。  相似文献   

3.
针对专利制度与绿色技术的关系问题,通过对中国相关专利法律法规文本的分析,发现现有专利制度仍以技术中立为基本价值,并未体现对绿色技术的引导与激励,绿色专利制度尚未建立,从理论探源、法理依据分析及国际实践经验比较 3个维度对构建绿色专利制度进行探讨。研究认为,无论从绿色技术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出发,还是从绿色专利制度对绿色经济促进作用的视角,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进一步凸显了中国绿色专利制度构建的必要性;同时,绿色发展理论是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与完善的,强调规律性与目的性统一发展,涉及社会、经济、政治、生态、文化各方面,为绿色专利制度构建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对比分析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家缩短专利审查时间、为绿色专利申请提供条件和经费便利、并运用强制许可制度等绿色专利制度经验,结合中国法律制度现状及经济转型需求,建议中国尽快构建绿色专利制度以与国际接轨;中国绿色专利制度的构建应当包括“绿色标准”作为绿色专利授权实质条件的确立、绿色专利审查特别程序的增加、绿色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特殊设计、绿色专利创造激励机制的设立与绿色专利实施监督机制的配套等 5个核心环节,其中绿色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设计需在激励与限制之间把握最佳的利益平衡点,并制定专门的绿色专利强制许可办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的普适性规定相呼应。  相似文献   

4.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对印度本国医药产业从简单的模仿国外专利药品到能够独立自主研发新药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对印度药品强制许可制度进行概述并对其政策效应进行评价,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设计与执行提供借鉴。我国需始终以人民健康利益为中心,进一步理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实施路径,明确专利强制许可各方的权利及义务,提升重大公共安全卫生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以及价格管理、医保补偿等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5.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维护公共利益和防止权利滥用的重要手段,随着多哈谈判的进展,国际社会已就药品强制许可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根据TRIPS协议的有关条款,我国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强制许可制度,但这些立法是否充分运用了TRIPS协议弹性空间,是否符合当前我国公共健康利益之需要,还存在一定的疑问.  相似文献   

6.
中国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的规定主要源自于民法上对有体物的规定。囿于传统民法理论,侵权即判令停止侵害业已成为专利领域的司法惯例。专利司法解释(二)第26条被视为是侵权当然停止论的突破。但中国现行专利权制度并没有就其中的公共利益及合理费用等概念进行厘定。美国在禁令否决和替代性措施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从中国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限制的立法沿革及现有的司法实践上看,公共利益与企业性质以及专利性质无关,应当严格界定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内。当权利人滥用专利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时,也可适用第26条。合理费用不同于自愿专利许可使用费和强制许可的许可费,而应是在给予侵权人充分救济的前提下对权利人损失的合理补偿。在合理费用界定方面,可以通过借鉴美国乔治太平洋案所确定的15种因素来进行判定未来使用费。此外,专利停止侵害请求权限制不应扩展到诉前禁令。  相似文献   

7.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在世界多个国家的传播,不仅对社会大众健康产生了威胁,而且更加凸显药品专利保护与公众健康需要之间的矛盾,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无疑是解决这个矛盾的一条途径。文章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背景、理论进行了分析,指出了目前实施这一许可的障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标准必要专利由于其封锁效应和强制适用,成为其他经营者无可替代的选择。由此,专利权人极易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滥用标准必要专利,实施垄断行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时间不长,对于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的规制立法较为滞后,与传统工业国家的反垄断规制相比,在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标准和规制措施上都存在着重大差异。清晰辨识滥用标准必要专利行为并对其依法规制是保护我国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时代要求。  相似文献   

9.
药物可及性问题是解决公共健康问题的关键因素,药品强制许可制度是一个国家获取基本健康药物的工具之一,而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投资保护协定中含有的TRIPS-plus条款会影响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施行。TRIPS-plus条款对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未披露数据的独占保护,专利保护期的延展,旧药品新用途可获专利,专利撤销理由缩小,限制可以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提高补偿标准,明确限制强制许可下生产的产品出口等方面。  相似文献   

10.
论后《京都议定书》时期的清洁能源技术转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UNFCCC及《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促进包括清洁能源技术在内的国际转让,是《哥本哈根协议》之后的气候变化谈判的主要议题之一。由于我国在清洁能源技术领域的研发与运用起步较晚,因此,在继续积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同时,应加大自主研发力度。鉴于目前尚缺少有拘束力的国际技术转让协定,我国在后《京都议定书》时期,应根据国际惯例和国情,规制反竞争的专利许可做法;区分专利侵权与合理利用,保障专利技术的转让后续研发;制定太阳能和风能技术标准和相关专利许可规定;适当强制许可使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清洁能源技术专利;大力推进CDM项目开发,促进发达国家在我国转让清洁能源技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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