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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内外劳务派遣立法比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近些年劳务派遣在我国兴起,逐步产生了对劳务派遣的立法,但主要局限于地方,立法也不够成熟.本文通过对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劳务派遣立法的比较,并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加以分析,以期为我国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2.
劳务派遣既积极促进就业,也消极地破坏劳动关系的安定性。由于我国现行规定的表述方式不明确,实践中出现了随意退回劳动者进而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劳务派遣退回是自由抑或规制?退回条件究竟是约定还是法定广存争议。2014年3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退回制度,然而争议仍然存在。事实上,劳务派遣虽然有着弹性和灵活性的特征,但仍然属于劳动法领域的制度,无论从劳动立法对劳动者进行倾斜性保护的宗旨、劳务派遣的内在法理,还是劳务派遣在实践中超常规发展的流弊来看,劳务派遣退回条件必须守住法定的底线。  相似文献   

3.
必须严格规制劳动者派遣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在目前的劳动合同立法中,如何规制劳务派遣引起了诸多争议。就立法态度而言,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就法律性质而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应如何界定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主责任又应如何分配?就具体运作而言,面对劳务派遣业迅速发展的现状,对其适用的范围,包括行业、职业及时间期限等应如何界定?对派遣机构的从业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等又该作出何种规定?就这些问题本期进行了讨论。希望对我国劳务派遣立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4.
合理选择劳动派遣规制事项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黄昆 《中国劳动》2006,(3):18-20
在目前的劳动合同立法中,如何规制劳务派遣引起了诸多争议。就立法态度而言,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就法律性质而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应如何界定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主责任又应如何分配?就具体运作而言,面对劳务派遣业迅速发展的现状,对其适用的范围,包括行业、职业及时间期限等应如何界定?对派遣机构的从业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等又该作出何种规定?就这些问题本期进行了讨论。希望对我国劳务派遣立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5.
劳动派遣机构资格要有法定规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目前的劳动合同立法中,如何规制劳务派遣引起了诸多争议。就立法态度而言,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就法律性质而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应如何界定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主责任又应如何分配?就具体运作而言,面对劳务派遣业迅速发展的现状,对其适用的范围,包括行业、职业及时间期限等应如何界定?对派遣机构的从业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等又该作出何种规定?就这些问题本期进行了讨论。希望对我国劳务派遣立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6.
劳动关系非标准趋势下的劳动力派遣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目前的劳动合同立法中,如何规制劳务派遣引起了诸多争议。就立法态度而言,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就法律性质而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应如何界定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主责任又应如何分配?就具体运作而言,面对劳务派遣业迅速发展的现状,对其适用的范围,包括行业、职业及时间期限等应如何界定?对派遣机构的从业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等又该作出何种规定?就这些问题本期进行了讨论。希望对我国劳务派遣立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7.
在目前的劳动合同立法中,如何规制劳务派遣引起了诸多争议。就立法态度而言,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就法律性质而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应如何界定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雇主责任又应如何分配?就具体运作而言,面对劳务派遣业迅速发展的现状,对其适用的范围,包括行业、职业及时间期限等应如何界定?对派遣机构的从业资格和市场准入条件等又该作出何种规定?就这些问题本期进行了讨论。希望对我国劳务派遣立法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8.
与劳务派遣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相对应,劳务派遣立法规制经历了弱法律规制、中法律规制和强法律规制三个阶段,体现了从弱到强的规制强度、从地方到国家的规制趋势等特征。现行法律规制存在立法和实施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推进劳务派遣法治化治理,需要按照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由表及里的思路,坚持"严格规制"与"改善环境"并重,"管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行,"专门立法"与"加强执法"协同。  相似文献   

9.
北京市宣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内部分劳务派遣企业及劳务派遣员工进行了调查,本文即为此次调查后的报告。劳务派遣用工由于存在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的特殊性,容易导致管理上的不完善;又因相关立法的欠缺,极易出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本文通过调查分析当前劳务派遣企业的现状,从规范立法和建立四位一体管理体系的角度,对完善和发展劳务派遣企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劳务派遣的发展,既要看到存在的正当性,又要看到发展的负面性。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开展了相关的立法修订工作,部分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劳务派遣管理办法。规范劳务派遣要综合考量和合理平衡,否则劳务派遣用工减少了,游离于劳动法律调整以外的其他某种用工行为又可能快速发展起来。规范劳务派遣的背后是我们抉择究竟想让劳动者走哪一扇门,想倡导哪一种就业形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劳务派遣立法应以减少使用劳务派遣这种非正规用工方式为宗旨,实施性的具体规定应当均衡劳务派遣用工与正规用工的使用成本与程序,同时细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使用范围和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同时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作出更明确的要求,减除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冲动。  相似文献   

12.
实践中,劳务派遣用工被长期化、主流化,严重背离了"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立法初衷,本文对我国地方政府以及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有关"劳务派遣期限"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研究,提出"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则,自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满1年之次日起,视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有必要延长使用的,经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以6个月为限"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对劳务派遣发展现状的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劳务派遣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然而,目前社会对劳务派遣的认识还不够清楚,这会阻碍劳务派遣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劳务派遣问题进行研究非常迫切。劳务派遣:雇佣和使用分离的一种就业形式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兴的就业形式目前在许多国家广泛推行。我国的劳务派遣最初出现于经济发达地区,如广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并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全部展开。劳务派遣是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进行的劳务活…  相似文献   

14.
日本劳务派遣业伴随日本经济由高速增长到低速增长的转变,经过多次调整和改革,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劳务派遣运行制度,并对其进行了专门立法。日本劳务派遣规范完备的法律、严格精细的管理监督机制、适度的发展规模、明确的权利义务配置,值得我国吸收借鉴。  相似文献   

15.
张帆 《中国劳动》2012,(1):24-27
劳务派遣的快速发展符合了当今社会劳动关系非标准化的发展趋势,但在另一方面也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以及对劳动力市场上的正规雇用体系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现行的"单一雇主"规制模式的漏洞以及在许多情况下的不合理性非常明显,与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并不相符。我国对劳务派遣规制模式的选择,应当借鉴国际社会关于劳务派遣政府规制立法的经验教训,确定公权力在劳务派遣中应该涉及的领域,通过"共同雇主"模式对劳务派遣进行有限的政府干预。  相似文献   

16.
2012年12月28日通过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重点对劳务派遣进行了立法完善,主要内容有对从业资格、同工同酬、"三性"岗位的规制,以及相关处罚性、过渡性条款。此修正案实施后,将会提高劳务派遣经营的准入门槛,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也将进一步得到强调,劳务派遣将回归其作为劳动用工补充形式的本位。而与此同时,用工企业也应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合理调整用工策略,完善劳务派遣用工制度。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用工与国外相比已经处于超常发展的状态,这也说明,现行立法存在着"规制失灵"问题。为确保劳务派遣行业健康发展,应认真落实劳务派遣的"三性"原则、同工同酬原则和连带责任制度。同时制定限制和禁止使用劳务派遣的行业目录,建立派遣用工转正制度,加强工会的作用等。  相似文献   

18.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存在被部分单位滥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两大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立法修正中应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实行行政许可,明确"三性"岗位认定标准和程序,建立身份转换制度等。此外,对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同工同酬、社会保险等问题,也应作出更严谨完善的规定。  相似文献   

19.
运用雇主分立理论确定劳务派遣中的雇主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劳务派遣的快速发展,因劳务派遣而发生的侵犯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纠纷也层出不穷.与传统的劳动法律关系只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涉及派遣单位、要派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我国立法和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如何确认劳务派遣中的雇主以及雇主责任就成为各地司法机构和仲裁机构处理劳务派遣纠纷的焦点和难点.为此,笔者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劳务派遣相对于一般劳动关系而言是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灵活用工方式,本应该是对传统用工方式的补充,但由于国情的特殊性,劳务派遣迅速发展但被滥用。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对此以"特别规定"的方式作了规定,还有其他专门性法律规制,但因现实中用人单位对相关立法的规避和曲解,再加上立法本身的缺陷,导致了劳务派遣领域的诸多问题,尤其是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被严重侵食。现实迫使立法机关不得不修法以查漏补缺,但仍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这种态势。我们应该纠正社会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错误认知,强化劳务派遣的相关程序性机制,完善被派遣劳动者权利实现的程序性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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