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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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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作用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能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在实践中生命力较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家庭农场的作用是其他农业组织形式不可替代的,应确立其基础地位。家庭农场的一系列特征,决定了其具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枢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业科技推广、耕地保护、传承农耕文明等重要作用。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瓶颈,制约了其作用发挥。应通过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强化农场主教育培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措施,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东岳论丛》2017,(4):128-134
家庭农场是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的重要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障,那么粮食类家庭农场是否实现了规模经济,其适度规模是多少,需要进一步验证。本文以山东省粮食类家庭农场为例开展调研,获得了家庭农场的经营数据,根据研究需要构建了规模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对粮食类家庭农场进行了聚类分析,将家庭农场分为10类,分别基于产量和净收益目标运用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对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率进行分析,明确了粮食类家庭农场的最优规模效率单元为50亩以下,界定了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为150-250亩。通过分析发现,在适度经营规模下,粮食类家庭农场能够实现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家庭农场是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一个载体,发展家庭农场能够使科学技术更好的应用于农业生产中.构建完善的家庭农场科技支撑体系对于解决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对构建家庭农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面临的困难及如何构建家庭农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王治  程星 《江汉论坛》2015,(4):21-24
21世纪是现代农业创业经济时代,发达国家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十分重视支持农民创业活动,在培育家庭农场和发展规模化经营等方面颁布、实施了许多激励政策.在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鼓励、扶持职业农民创业,实现以家庭农场为载体的农民转型与创业致富是帮助农民致富,推进城乡一体化与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培育职业农民和指导家庭农场创业发展将成为解决今后我国现代农业“谁会种地”课题的重要突破口,这有利于有针对性地选择和调整创业孵化政策,更好地扶持职业农民进行创业,进而促进家庭农场向集约、专业与适度规模的现代农业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5.
作为我国新兴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其独特的制度基础和发展需求。文章以福建为例,剖析现有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发展瓶颈和家庭农场发展的内在需求,并探讨我国家庭农场的制度特征、创新优势和制度供给,进而分析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制度需求和制度环境,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家庭农场是不同于种田能手、大户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从种田能手、大户到家庭农场,是经营规模和资本投入不断增加,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升级的过程。以松江楠村的经验看,家庭农场需要的支撑条件有: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应的城市适度规模需求;活跃的在地非农就业;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组织在农业功能区划、田间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为;村集体所有权、小农承包权和家庭农场经营权的制约平衡。这一系列条件的背后,映射着从“三个集中”到“四化同步”等政策框架的渐变。家庭农场的地方性实践启示人们,经营的适度规模需要政府在完善服务、统筹管理、财政支农、地权配置等方面有适度作为。  相似文献   

7.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是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的两个主要新型经营主体,而二者融合发展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方向。文章基于798个种植型家庭农场的调查数据,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法测算出家庭农场的生产技术效率,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分位数回归模型考察了加入合作社对家庭农场生产技术效率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家庭农场平均生产技术效率较低,采用PSM方法消除样本选择偏差后,参与合作社可显著提高社员家庭农场的生产技术效率,且在采用变换核心变量、敏感性分析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参加合作社对绩效水平低的家庭农场影响较大,而对绩效水平高的家庭农场影响较小。文章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支持家庭农场参与和领办合作社;提高合作社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相似文献   

8.
2013年,国家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但家庭农场主才是家庭农场的主体和灵魂。在发展外部条件基本一致的情况下,少数农民可以从众多农民中脱颖而出,演变为粮食规模生产者,进而发展为家庭农场主,这很大程度上是由其个人内在特质主导的。通过对国内粮食规模生产者的发展历程研究,可以看到,这些个人内在特质主要有:坚定的信念、开拓进取的精神、执著和坚韧、善思与尚学、竞争性与亲和力、较强的承受能力。这为国家引导农业生产方式转型、瞄准扶持目标、培养农业后备人才的素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9.
粮食安全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国家战略性问题。在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农村土地撂荒和农业劳动力不足成为影响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因素。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不但能够解决土地撂荒和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还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经营的集约化程度,从而保障粮食安全。然而通过对河南省舞钢市21个家庭农场进行调查之后发现,家庭农场呈现出显著的"非粮化"倾向,原因主要在于粮食经营投入高、收益低。因此本文在对该地家庭农场"弃粮从经"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何引导家庭农场转向经营粮食作物的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王波 《东岳论丛》2019,40(5):129-137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从产业组织视角看,家庭农场下一步的发展应从追求适度规模转向追求产品细分和市场势力,从而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收益和形成持久的发展动力;还应寻求家庭农场与现在发展迅速的双边平台的进一步融合,加大现代化管理要素的注入,从而提高家庭农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期取得更大发展。而作为整合要素利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土地股份合作则可以成为培育家庭农场的重要机制设计与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纷纷把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推动本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出台了多项扶持其发展的金融政策,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作为其中一种,与其他措施相比,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将引导与扶持结合起来推动家庭农场的发展,因此,应成为发展家庭农场的一大助力,但是,许多地方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认识不足,没有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相似文献   

12.
《江西社会科学》2017,(7):59-66
家庭农场是政府选择中国农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以及激活农村经济基础的有效形式,但是家庭农场的生存与发展存在多重限制。应破除家庭农场进入的身份障碍,赋予农户家庭选择的自主权;破除家庭农场发展的规模限制和政策限制,明确家庭农场发展导向;破除农地分散细碎化束缚,让家庭农场发展张弛有度;破除错位的农业补贴政策限制,弥补政策对家庭农场公共政策的缺位。  相似文献   

13.
生态农业模式与节能型家庭农场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是新疆农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家庭农场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如何解决家人和员工的日常生活问题都涉及到家庭农场的模式问题。根据新疆的特点,尤其是南疆的特点提出新疆应建立生态节能型家庭农场模式。生态节能型家庭农场模式,包括两部分内容:生产区的“种养结合”生态农业模式和生活区的“四位一体”节能型模式。  相似文献   

14.
家庭农场的规模化土地是通过众多土地流转合同构建起来的"契约式合并",存在着地权的不稳定性、收益分配的复杂性、生产经营的低可持续性等问题。应通过农民土地退出这一桥梁和纽带,逐步扩大家庭农场享有完全支配权和控制权的承包地规模,进而实现由土地租赁型家庭农场向土地产权型家庭农场的转变。然而,这一转变过程可能面临土地退出对价补偿水平以及补偿方式的确定、家庭农场主支付土地退出对价补偿的资金来源、退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应科学界定土地退出对价补偿标准,设计多元化的退地对价补偿方式;拓展家庭农场筹资渠道,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完善退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退地方式,降低农民退地风险。  相似文献   

15.
随着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越来越注重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发展.家庭农场作为近年来新兴的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农村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提高农村的国民经济.然而,由于我国(扎兰屯市)的家庭农场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全市家庭农牧场1113家;规模经营户8445户).其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制约着...  相似文献   

16.
家庭农场是一种新型农业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形式,我国对此尚无统一立法,相关研究亟须深化。家庭农场的组织形态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带有合伙企业或公司的色彩,但不可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国立法应当将家庭农场确认为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家庭农场的市场准入包括民商法意义上的工商登记和经济法意义上的农业部门认定。目前农业部门的认定标准不尽合理,其中关于雇工数量应少于家庭务农人员数量的硬性规定人为阻碍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只要家庭农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主要由一个家庭控制,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和雇工多少就不会影响家庭农场的性质。立法在确定家庭农场的市场准入条件时,不应考虑此两种因素。  相似文献   

17.
《江西社会科学》2015,(11):188-193
传统农户向家庭农场的演化是许多因素交互作用与演变的过程。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环境、制度与农户行为,它们的相互作用与演变是家庭农场生成的基本动力机制。制度与环境关系是影响农户行为的关键因素,当它们匹配时,务农是最佳选择;反之,农户就可能作出非农选择。农户是最具主观能动性的因素,他的非农选择会反作用于环境,引致环境朝符合农户意愿的方向变迁。当达到一定程度,农户回归农业的动机会为新的制度变革提供动力。在制度发生变革并与环境实现再匹配时,农户会选择回归农业。但这次回归相对上次的务农选择具有明显的高层次特征。因此,环境、制度与农户行为交互作用与演变过程是一个螺旋式上升过程,正是这一过程推进了农户向家庭农场的演化。  相似文献   

18.
家庭农场优势与农地规模化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家庭农场式的规模经营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易于制定、执行较为严密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易于发挥农民的勤劳本色。对西方发达国家及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农地规模化经验及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分析表明.家庭农场经营是我国农地规模化的正确选择。  相似文献   

19.
新内生发展理论对于助推乡村组织振兴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在现阶段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存的格局下,家庭农场处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重要地位,相对于小农户和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具有明显的内生与外生发展相互交织的发展特性。围绕“激活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内生发展能力—巩固内生发展成果”的理论机理,构建了“资源—参与—响应—反馈—认同”的内生动力模型。在总结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和发达国家农业生产主体内生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家庭农场的内生发展要立足本地文化特色激活内生发展动力、利用组织化和数字技术手段提升内生发展能力及增强利益相关主体的认同感巩固内生发展成果等路径。  相似文献   

20.
论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这一经营主体,但其“法定身份”亟待确认。根据各省市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本文认为家庭农场的法律组织形式为非团体法人,拥有独立的字号、意志、相对独立的财产。依据我国国情,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介于专业大户与农民合作社之间,属于一个过渡的经营主体,最终发展方向是农民合作社。同时,国外发展家庭农场的部分经验,在我国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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