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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53 毫秒
1.
作为美国环境公益诉讼“诉讼资格”问题上最经典的判例,“塞拉俱乐部诉莫顿案”引发了关于在公民诉讼中“诉讼资格”问题的讨论。鉴于“事实上的损害”及“美学和环境福利”上的损害,公民个人或其团体得以扮演“私人检察官”、“私方司法部长”的角色,对环境违法者提起“公诉”,成为环境资源法律的特殊执法主体。虽然这有助于扩大司法救济的范围,但同时也使我们面临着多种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和选择、私人原告代表能力有限、纠纷解决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在无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情况下,建立在公益诉讼模式基础之上的公民诉讼难以成为保障环境法有效运行的基本的司法形式。  相似文献   

2.
传统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理论将原告资格限定在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一理论越来越受到现实的挑战。为 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文旨在分析发达国家公益诉讼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由于受损的是公共利益,因而在诉讼中由谁来提起诉讼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而言,考虑到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价值取向和司法实践,在公民权之司法保护的语境下,结合域外行政公益诉讼的发展趋势.应赋予我国公民个人、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拓宽原告资格为特色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是维护环境公益的必需。目前我国缺失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规定,从而使环境公益的司法救济受限于传统诉讼法狭义、严格的原告资格概念。应当借鉴国外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拓宽原告资格,抛弃“直接利害关系人”说,扩大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扩展“实际损害”的范围,承认环境保护团体以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原告资格,赋予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起诉权,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采取有利于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措施,从而建构我国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当前,中国缺失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规定,从而使环境公益的司法救济囿于传统诉讼法狭义、严格的原告资格概念。中国应当借鉴国外对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拓宽原告资格,抛弃“直接利害关系人”说,扩大对环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范围,扩展“实际损害”的范围,承认环境保护团体以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原告资格,赋予当代人保护后代人合理的环境资源福利需求的起诉权;应当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采取有利于保障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措施,从而建构关于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传统诉讼法理论将原告资格限制在申诉人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于社会经济公益,公民被认为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其原告资格不被承认,公民也无法通过司法手段来维护这一公益。经济公益诉讼制度的出现,既是诉讼法对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的突破,也是对传统诉讼法律制度的超越。  相似文献   

7.
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现行的环境诉讼制度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出现了法院不予受理环境污染行为诉讼的问题。而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资格受到限制。因此,鉴于环境公益诉讼的特殊性,在确立环境诉讼主体资格时,应对"利益关系"做出扩张解释,以扩大公民诉讼,同时,明确参与环境诉讼的主体范围,尤其是原告的范围,并通过设立保证金制度防治滥诉。  相似文献   

8.
在诉讼活动中,参与诉讼的各方当事人,必然要付出一定的诉讼成本才能得到一份"司法产品",既包括经济成本,也包括时间成本和精神成本。当事人自身自然会考虑这种诉讼的成本,但是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的司法审判人员,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应当有诉讼成本控制意识,通过诉讼引导、释明、高效审判等途径,帮助当事人压缩诉讼成本,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9.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法纠纷日趋复杂,我国现有的解决机制对此已经有些束手无策了。而传统诉讼法理论要求原告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于很多涉及社会经济公益的案件,公民被认为不具有直接利害关系,其原告资格不被承认,使得公民无法通过司法手段来维护这一公益。本文着重阐述了在中国设立经济公益诉讼的迫切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如何在我国建立完善的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一些个人的见解和主张。  相似文献   

10.
股东派生诉讼是通过司法干预公司自治的手段来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一种制度设计.作为一种弥补公司治理异化、追究侵害公司权益人的方式,究竟由谁来享有派生诉讼提起权是立法和理论探讨中的重点,也是派生诉讼制度设计的关键.为此,明确派生诉讼中的原告资格及其相关问题对于完善制度设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存在的法理基础要求将原告范围限于公司股东,且只有满足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的股东才能具备派生诉讼原告的资格.我国在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写入派生诉讼制度,但仍存在缺陷.在立法修改时应完善派生诉讼原告的设计,使其有助于发挥派生诉讼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模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学者对其没有区分,对二者的研究较为混乱,因此,有必要对这些概念进行梳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刑事诉讼构造理论划分为刑事诉讼横向、纵向构造理论,"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构造、"以裁判为中心"的诉讼构造的理论,刑事诉讼两重构造理论。  相似文献   

12.
从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呈现出“公权主导”和“民主行辅”的制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本质与核心价值,由此造成主体困境、法理困境、制度困境等诸多问题。通过域外经验考察, 中国应当秉持行政执法优先的理念,建立激励机制,发展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环境公益诉讼。具体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发挥司法监督功能;以民事公益诉讼为辅,运用惩罚性赔偿发挥震慑功能,回归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本质。  相似文献   

13.
负面清单模式体现了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治理念,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充分保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归根到底是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体现了公民行政诉权的性质,理应以符合权利属性的方式来表述.当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不断扩大可诉范围,但其设计模式存在问题,难以实现对公民权利充分保护的目的,必须引入负面清单模式进行重新设计.先以肯定的方式对受案范围作概括性规定,然后将不予受案的各类事项以排除方式明确列举,而未予排除的其他所有符合概括性规定的行政案件,均在应受理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4.
机关诉讼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构之间因权限问题产生争议而请求法院予以解决的一种行政诉讼类型。从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机关诉讼制度的具体内容来看,确立机关诉讼制度需要有历史传统、地方自治、法院权威以及现实需要四个条件。在我国建立机关诉讼的设想不符合实际,我国没有机关诉讼生长的土壤,机关诉讼与我国行政诉讼性质定位相左,法院缺乏应有的权威,借助诉讼程序推动实体法发展的愿望也难以实现。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环境争端非诉讼解决方式(ADR)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观念上的障碍、缺乏系统化的非诉讼解决机制等问题,其比较优势未能有效发挥.因此,我国应建立多元化、系统化非诉讼解决机制;环境争端早期中立评价机构以及司法性ADR机制;完善环境争端解决方式之间的协调性;充分发挥行政处理方式在解决争端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2018年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标志着诉讼合作模式在我国正式确立。有别于传统对抗式诉讼,合作式诉讼模式下,控辩双方由对抗转变为合作,检察机关主导认罪认罚程序,诉讼重心由审判阶段转移至审查起诉阶段。控辩双方合意削弱了法庭调查,法庭审判成为“确认式庭审”,案件真实更多体现为控辩“合意性”,即合意真实。合意真实的诉讼观念蕴含了被告人主体理念,体现了对司法效率、司法权威和协商正义的时代价值追求,具有正当性基础。因对抗与合作二元诉讼程序变革,诉讼真实观应从传统一元的实质真实观向实质真实与合意真实并存的二元真实观转变。  相似文献   

17.
当前,在我国法律体系内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采用了并行模式。并行模式关注于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差异性,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利益维护。这虽然看似诉讼目的明确,符合环境权益救济需求,但其实际忽视了环境的整体性特征,不但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梳理,而且容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甚至可能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面对并行模式存在的弊端,我国部分学者提出了强制合并、混合并存、另赋实体请求权、诉讼信托、诉讼担当等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模式,上述模式分别从诉的合并和诉讼实施权融合两个方面对融合方式进行了探讨,但是其中仍存在当事人诉讼选择权忽视、公私益失衡以及责任重复认定等问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使更多的人开始关注环境质量,环境公益诉讼的数量日渐增多。基于环境问题的关联性、潜伏性特征以及环境侵害发生的阶段性机理,环境诉讼中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交叉使得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融合成为应然趋势。在尊重环境整体性特征的基础上,以追求环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平衡为原则,结合我国实际,以具备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作为枢纽,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监督权以及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权,构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新融合模式,将有利于诉讼目的实现。新融合模式强调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效能,争取将同一事实产生的公私益诉求在同一时段提出,并依据诉的合并将两者合并审理,继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关注公私益交融之处,实现责任公平分配。新融合模式尊重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了责任的重复认定,节约诉讼资源的同时提升了诉讼效率,不失为环境民事公私益诉讼的理想选择。当然,该模式尚处于理论初探阶段,要想真正具备实践性还需要在自诉讼制度、监督机制以及协作配合等多个层面进行建设构想,从而为环境诉讼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8.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相继法治化,滋生出一种通过诉讼方式维护环境公益的程序竞合,并引发了现实中的模式选择难题。"扬"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模式选择主张,根源于学界对法院承担环境规制职能的忌惮。实际上,在"夜警国家""福利国家"和"风险社会",法院以私人讼争裁决者为底色,根据社会情势变迁还承担了环境规制制衡者和环境规制替代者的角色。法院的环境规制替代者角色可以从"代理彩票理论"中得到证成,加之法院和政府在环境规制中存在优势和功能互补的特性,双方的合作规制成为一种"次优选择",这也就决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二元并重"才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应然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9.
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是各国公司法的重要内容。我国公司法虽在2005年进行了较大的修改,但并未引入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本文期待在对各国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我国的公司瑕疵设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20.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为中国环境公益诉讼走出困局迎来了良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环境污染破坏事故频发,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环境纠纷急剧上升,而环境公益诉讼却一直被“原告资格”卡住瓶颈,环境公共利益长期陷入无人、无力、无法申请司法救济的困局.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为环境公益诉讼打开了一扇门,但并没有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到底该由谁来启动?何时启动?如何启动?所以该法实施两年多来,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困局仍未得到明显改善.在未来《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中,应赋予检察机关、环保组织和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多元化、系统化、规范化的环境公益诉讼启动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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