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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我国现行的《破产法》(试行)没有明确规定破产管理人制度,而是规定由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存在诸多弊端。鉴于此,新的《破产法草案》明确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然而,该《草案》在管理人的选任方式、管理人的撤换和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却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必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草案》中关于管理人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目的的实现乃至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规定过于简陋粗疏,已经滞后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需求。如何构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已经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各国破产法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破产法非常重视的一项制度。而我国破产法中一直没有管理人制度,管理人的部分职责主要由清算组来承担。由于担任清算组的人员不专业、时间及精力难以保证等原因,现行制度产生了各种问题,亟需进行改革,因此我国新破产法草案借鉴各国经验,首次设专章确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本文拟探讨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规则。一、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和人数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三种立法模式:1.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日本、西班牙、法国、比利时等国采用这种做法。该方式的最大优点在于效率高,破产…  相似文献   

4.
论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在范 《北方论丛》2005,(1):148-151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事关破产法中诸多问题的解决和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的设计.但大陆法系所流行的各种学说皆不能圆满地概括与表征其在破产程序中的角色与作用,我国应借鉴英美法系的立法经验,将破产管理人定位于破产财产之受托人.  相似文献   

5.
管理人制度自从被引入破产法之日起,就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也就注定了管理人要在众多的利益冲突甚至是矛盾之中生存。新《企业破产法》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赋予了破产管理人相应的管理权。但是,破产管理人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往往会违背破产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损害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相关权利人的利益,而现有的破产犯罪刑事责任体系缺乏对管理人相关危害行为的规制。为此,应当建立、完善破产管理人刑事责任体系,真正实现破产管理人的责权统一。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存在一些不足,所以在适用法律上存在诸多问题。我国破产制度应建立和完善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修改和完善企业破产界限和破产程序,建立跨界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聘周权的行使予以了限制,即管理人聘用权的行使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该制度的设置实质上否定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制度,否定了管理人独立性地位,不利于破产制度的功能和价值的实现,并且模糊了责任承担主体。这些问题的出现乃由于该制度的立法理念与我国《企业破产法》整体理念的不统一所引起。我国《企业破产法》在借鉴日本该制度的基础上应作出适合自身的立法安排,以使得其立法理念在整体上得以统一。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具有可行性,但目前相关立法却仍是空白,现存的只允许企业法人破产的制度模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的需要。对此,应尽快制定独立的《个人破产法》,并完善个人破产制度中的破产类型;引进自由财产制度,保障破产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借鉴企业破产法中的和解制度及破产管理人制度;制定相应的事后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对个人破产犯罪的惩罚制度。  相似文献   

9.
将生态环境理念融入破产法,对破产制度作绿色化改造,从法理上契合了破产法时代发展要求,也有利于破产法与所属法体系的价值融贯。保护生态环境、平衡多元破产利益是破产制度绿色化的两项基本功能。破产法应循内在制度改造的方式路径,构建包括生态环境强制识别、管理人生态环境义务、重整的生态环境限制规则在内的支撑绿色化功能的一般规则,以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功能;构建破产债权确认、破产债权顺位安排、未确定生态环境债权保障规则,以支持多元破产利益平衡的功能。由此,通过破产法的制度改造,使绿色化功能发挥与规则支持实现逻辑自洽。  相似文献   

10.
设立遗产管理人的监督机制,有利于遗产分配公正、效益价值目标的实现,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预防遗产犯罪。我国应借鉴各国遗产管理人的监督立法例,从监督遗产管理人的主体及权利的设置,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事后法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构建遗产管理人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1.
社会保障基金风险准备金制度是实现社会保障基金最低收益保证的重要保障.我国现行的制度设计不仅缺乏激励效应,而且会产生对投资管理人的负激励,增加投资风险.我国可以通过改变风险准备金资金来源、优化其作用机制,实现防范风险、补偿损失与激励投资管理人的目的,并达到保障最低收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2.
论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清算是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我国存在着多种公司破产后不清算的情形,这些情形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国家税收流失等后果,并严重危害到市场交易安全.鉴于此,应在借鉴国外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明确清算中公司的地位,完善清算人制度,增设特别清算制度,完善公司的清算程序和破产救济机制,从民事、刑事、行政角度构建清算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3.
破产立法政策告诉我们,破产债务人财产的定性、管控与估值制度的妥当与否,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破产法功能的实现.破产程序饱含私权博弈,债务人财产制度直接左右破产利益相关群体的权利实现.就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性而言,信托关系的界定或许比客体说与主体说更具有法律逻辑的解释力.就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机制而言,美国破产法采纳的债务人友好型的企业管理层接管模式,或许比大陆法系的破产管理人接管模式更有利于企业重整计划的推动.就债务人财产的估值而言,破产程序进程中的动态估值应该嵌入立法政策的考虑之中.我国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性、管控机制与估值理论,面临法律的重新解释与完善.  相似文献   

14.
杨咏婕 《南方论刊》2023,(8):70-71+8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的传承与流转越来越需要专门的法律制度予以保护和规制。遗产管理人制度作为《民法典》新设的一项制度,重构了我国民事法律规范在遗产处理领域的诸多立法应对。然而,《民法典》仅用五条法律规则构建遗产管理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仍有未能明晰之处,本文主要探讨遗产管理人本身的法律地位,及其在民事案件诉讼阶段、执行阶段的法律地位因立法上没有规定而如何在司法中予以应对,从而实现遗产管理人制度保障遗产的完整与安全,从而实现公平有序地分配遗产的逻辑起点与价值归宿。  相似文献   

15.
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诉讼学界和实际部门面临的一大难题.加拿大在执行方面的规定和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加拿大执行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点是具有系列的执行关系法以保证法院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我国现行强制执行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而组建债务人资信网络体系、增设财产发现程序、扩大破产适用范围、设立藐视法庭制度和判决重新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全新的立法,是我国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6.
孟凡麟 《学术论坛》2008,31(4):174-177
能否允许自然人破产是我国破产法立法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学界认为目前实行自然人破产存有诸多障碍,比如经济基础欠缺、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以及对实行自然人破产后果的担忧.这些障碍,有的来自对自然人破产制度的误解,有的则是对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主流认识不清造成的.文章针对这些障碍提出积极的解决办法,为自然人破产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提供理据.  相似文献   

17.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新《企业破产法》,与旧法相比,有了制度性创新:破产清算制度公平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为债务人提供了法律救济,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破产重整制度,有利于积极挽救困境中的企业;引入管理人制度,强化了对债务人财产以及整个破产事务的管理;重新界定了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使操作性增强。正是这些新规定构成的相应制度,使新《企业破产法》成为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18.
苏洁澈 《江汉论坛》2012,(4):137-140
存款保险体系作为"金融安全网"和银行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国的存款保险机构在银行破产程序中的角色各不相同,美国的存款保险机构集监管机构、保险人、接管人、管理人等多种角色于一体,而欧洲国家的保险机构则仅仅作为破产银行的保险人,在银行破产程序中的作用并不大。欧美国家的经验对中国合理定位存款保险机构在银行破产中的角色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张一鹏 《天府新论》2005,(Z1):220-221
临时仲裁是国际上解决商事纠纷的一种通行做法,而我国现行仲裁法律法规排除了临时仲裁的采用.事实上,在我国建立临时仲裁制度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建立临时仲裁的实践中,应改变传统的以单一方式解决纠纷的观念,成立中国仲裁协会,由其履行任命临时仲裁员和临时仲裁庭的职责,并对仲裁庭、临时仲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20.
巴于茜 《江汉论坛》2024,(2):120-126
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是现代国家个人破产立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破产失权制度是现代破产法中为数不多的破产惩戒主义余音,发挥着调节债权债务双方利益冲突及警戒、威慑债务人的政策性作用。破产复权制度的正当性依据为人权至上的理念,是为保障破产人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而存在的权利救济机制。我国个人破产失权制度与复权制度应当在参考国外立法和考虑本土传统文化观念及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选择裁判形成主义的破产失权模式和混合主义的破产复权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与破产免责制度相适应和衔接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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