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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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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建东 《经营管理者》2013,(28):253-253
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中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这对于完善我国产品责任,维护产品使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具有严格的条件。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产品缺陷造成的责任,在主观要件上要求"明知",即故意和重大过失,在损害要件上要求具有"严重的人身损害",即死亡和健康严重受损,从而排除了财产损害;责任承担上仅要求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金,对于惩罚性赔偿金的确定应当考量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受处罚情况等因素。  相似文献   

2.
韩宇 《经营管理者》2013,(23):244-245
惩罚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惩罚不法行为人,遏制类似行为再行发生,并就受害人之损失充分予以补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关于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既有进步意义,也存在一定问题。合理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明确其适用条件,特别是对赔偿金数额标准的合理确定关系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与价值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3.
易丽媛 《经营管理者》2013,(7X):251-251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食品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笔者通过分析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存在诸多的弊端,结合国内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发展,就如何确定赔偿数额、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此外,本文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了若干构想,以试图使其系统化、合理化和可行化。  相似文献   

4.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上的制度,它的出现改变了美国的侵权法,在美国的知识产权领域也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在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中,由于侵权成本低,使得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泛滥。惩罚性赔偿的功能使得一些学者考虑将其引入到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中公布的几个征求意见稿中都有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其积极意义值得称赞,但其中的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本文结合著作权法送审稿的相关规定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5.
“三鹿奶粉门”备受瞩目,最后以三鹿集团的宣告破产草草结案。在被受关注的赔偿中,作者认为当三鹿奶粉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时,质检总局对于自己的行政不作为应承担因侵权产生的国家赔偿责任,并提出《侵权责任法》中应该规定有关国家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6.
贾星星 《经营管理者》2013,(21):251-252
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远远不够,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并且其侵权容易维权难,赔偿更难。世界知识经济的一体化也逐渐影响着我国经济格局的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保护,对于我国的这种局面,必须予以改变。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惩罚与补偿的功能,对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对此,惩罚性赔偿制度必须引入知识产权领域。国外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比较成熟,借鉴其成熟的系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莫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人格利益的侵害在性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大部分人格利益的损害,在立法缺乏规定的情况下,通过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实现救济。人格财产范围的扩大扩张了侵权责任法保障的范围,尤其侵害人格利益中的精神利益所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丰富了侵权责任法中损害赔偿的内容。因此,侵权责任法对于人格利益的救济将会直接决定人格财产的实际存在价值。  相似文献   

8.
郭通 《经营管理者》2009,(15):216-216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确定行为人侵权责任的标准和原则。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是确定一切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我国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产品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本文通过一个典型的产品侵权案例,从产品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的主体、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等方面加在分析论述,使消费者从更全面的角度了解遇到产品侵害时的法律适用和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对这一制度较陌生。但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产品质量面临严峻挑战。本文将从四部分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阐述。首先,概括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对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初步的了解。其次,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进行论证,得出构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及意义。再次,分析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规定及其不足。最后,对如何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建议,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相似文献   

10.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赔偿原则已由“补偿性”过渡到“惩罚性”。探析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知识产权侵权和维权行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对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十分重要。本文使用2010-2019年电影著作权侵权案件及相关电影信息,以2014年6月公布《著作权(修改草案送审稿)》为外生冲击,利用其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改变经济激励预期却未能如期完成立法的契机,排除了其法律判决功能的潜在干扰,识别了该制度的核心功能——调节经济激励预期——对侵权与维权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引入该制度使电影票房代表的实际被侵权损失与原告诉讼请求额由不相关变为显著正相关,促成了法院判决的侵权损害赔偿额与实际被侵权损失之间的正向关系,提升了著作权人的维权收益预期,且其作用大于对侵权成本预期的提高,形成了维权意愿的净增长,增加了电影涉入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可能性和次数。  相似文献   

11.
惩罚性赔偿制度诞生于英美法系,我国于1993年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在契约责任方面设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这一制度使我国的消费者保护水平更上一个台阶,具有重大意义。但是,该条款自颁行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有较多争议,本文旨在给来完善《消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12.
王明雯  薛培 《经营管理者》2009,(23):239-239
目前我国药事立法已经取得了不小成就,民事法律救济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我国仍缺少一部对药害责任有效追究以及对受害者救济的特别法。因此,我们认为应当考虑针对药品这种特殊产品以及药害侵权这种特殊侵权而尽快制定专门的《药害责任追究与救济法》,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应对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并对如何确立药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和药害救济制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对于中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完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归责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严格责任作为过错责任的特殊原则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从罗马法归责沿革、严格责任实质及适用等方面对我国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产品进入市场,这些产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舒适与便利,而同时缺陷产品致人损害所带来的问题也与日剧增。在当今全球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大环境中,我国原有的有关产品责任的法律制度存在的弊端和不足也彰显出来。笔者认为,应对我国产品缺陷法律制度加以完善,在产品责任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产品责任风险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5.
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由此引发的环境侵权问题时有发生。但我国目前的环境侵权救济理论中盛行的补偿性赔偿原则,却无法为受害人和受损环境提供全面充分的救济。将惩罚性赔偿原则引入我国环境侵权领域,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6.
在实践生活中,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现象十分普遍,诸如家庭雇佣保姆、小时工、家教等.那么对于劳务期间发生的纠纷如何解决,需要法律给予明确的规定.我国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35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在具体案件审理中会遇到责任认定与划分及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所以,有待进一步明确统一.本文拟通过对劳务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责任方式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侵权责任法》及最高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中关于劳务侵权行为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就如何正确适用法律作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在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作为一种典型的侵权责任单独列出加以规定,为原本在概念、法律使用和医疗鉴定等方面未能达成统一认识的医疗纠纷处理带来了新的局面。本文主要分为医疗纠纷相关理论解读、医疗损害责任构成要件研究、医疗损害膏任归责与举证及结论鹳个部分,列举了以浙江省为例的医疗纠纷处理新规,并对《经权责任法》施行后医疗纠纷的处理作了前景展望。  相似文献   

18.
高空抛物的侵权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这在学理界与实务界一直是一个颇有急诊的问题。2009年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这一立法的理论急诊依然没有休止。本文试图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高空抛物连带责任进行分析,为我国的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规则正名。  相似文献   

19.
沈田 《决策与信息》2009,(12):61-62
作为民事权利保障法的侵权责任法在民法典中居于什么样的地位,是我国在设计未来民法典时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在未来民法其中单独设立侵权责任编,是侵权责任法重要地位的反映。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有着更为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现实需要。侵权责任法作为调整人。门行为的机制、分配风险的法律机制,作为保障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扳济手段的重要性显得更为突出。正如肯的学者指出的那样,我国民法典在借鉴世界各国经验的同时,必须顾及民法典的实质理念和法治的本土资源。其次,侵极责任法在倡导人们的权利意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方面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法律技术层面上,未来的民法典应该给侵权责任法一个更为独立的发展空间,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本文试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梁家玮 《经营管理者》2013,(4X):281-281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必要措施的规定在定位和标准上不够明确,司法审判中对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主观过错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对免责制度的认识逻辑混乱不清,使得司法实务中网络交易平台对自身权利义务混乱不清。本文主要以淘宝为研究对象,以厘清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侵权责任构成与免责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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