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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09 毫秒
1.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给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网络教育发展在我国方兴未艾,但是对于网络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仍须作出冷静的思考,文章就网络教育基本概念以及网络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几点问题提出了分析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网络教育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教育形式,是构建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实现终身学习的重要手段.网络教育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学习者自主型学习.特别是随着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网络教学,能够为网络教育学习者提供友好的学习界面,提供图文声像并茂的视听感官综合刺激,使产生于认知学习理论基础之上的自主型学习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因此,加强自主型学习及其策略的研究,对激发网络教育学习者自主型学习的兴趣,提高自主型学习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利用多媒体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开展网络教育已经成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给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变革。开展网上远程教育是教育和教学技术手段上的一项创新 ,高等院校要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契机 ,及时转变教学观念 ,要从教学思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方面 ,形成新的教学机制和教学模式 ,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人工智能技术在促进教育变革的过程中,也给教育带来不可预知的伦理风险.作为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的重要产物,教育人工智能系统备受推崇,但必须遵循相关的伦理原则.首先,从宏观层面探讨教育人工智能系统的一般伦理原则,即通过对世界各地相关政策文件的分析解读,明确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和教育人工智能伦理原则.其次,从微观层面探讨教育人工智能系统的具体伦理原则,即通过相关国际标准和规范的学习借鉴,明确教育人工智能系统开发与应用的伦理原则.最后,针对未来人工智能教育的发展和可能遇到的伦理挑战进行预测,并结合国情,提出我国教育人工智能系统未来发展的策略建议,即培养具备合格人工智能素养的社会公民、制定更加科学的教育人工智能系统伦理原则、构建教育人工智能系统应用过程的监管机制、重视人文关怀的情感教育力量.  相似文献   

5.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给教育带来了深刻变化。我国教育技术随着全球科技发展,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带来的质变对教育的创新意义主要体现在推动教育观念的更新、教育模式的变革、教育体系的重构。迎接教育革命的过程会面临知识资源建设、教育行业科技人才供给、技术应用上的挑战,要避免重科技轻人文,兼顾长期和短期效益,平衡改革速度与质量节奏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网络教育及其关键技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网络教育是计算机和通信网络技术应用于教育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它通过互联网采用一对一、一对多的远程教育方式,实现了适应性学习和智能化教学。网络教育有6个特点多样性、交互性、实时性、全球性、针对性、共享性。在网络教育应用系统的设计和实现过程中有许多关键技术,如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网络技术。  相似文献   

7.
网络教育技术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教育是伴随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教学模式,国内体育界也一直致力于探索网络教育技术与高校体育教学整合的研究。本文运用实地调研、问卷调查、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描述了网络教育技术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现状,分析网络教育技术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应用模式,教学优势及存在问题,为网络教学在高校体育教学中的角色定位做出判断并提供可供借鉴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一、网络化教育将改变目前的教育模式网络化教育是将网络技术、通讯、多媒体技术、虚拟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应用于教育领域而产生的新型教育模式,它将引起教学策略以及教育信息的设计、开发、评价和管理技能的相应变革。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应用网络进行教学打破了时空限制,扩大了教育范围教学活动的开展不再局限于课堂,学习者可按自己的学习能力、兴趣、时间安排学习场所和内容;终身教育将变为可能;计算机的交互性可使学习者自主选择和控制信息,易于激发学习兴趣,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能得到较充分的发挥。(二)可以实现网络教育信息资源…  相似文献   

9.
试析网络教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使得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远程教育成为可能。发展网络远程教育 ,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最具潜力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鉴于此 ,展开了网络教育的重要特点、应用范围、网络教育中教师的地位以及当前我国网络教育面临的问题和对策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海量数据的出现和计算机计算能力的大幅提升带来了人工智能的极大发展。高速发展的人工智能给国际关系研究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带来较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一些机遇。人工智能的发展,在国际关系研究的本体论方面,可能会弱化民族国家的地位、打破民族国家的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在认识论方面,会在很大程度上冲击到人们对国际关系学知识的性质和获取方式的看法;在方法论方面,对传统的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既形成了挑战,也带来重要的机遇。面对人工智能发展给国际关系研究带来的影响,我国应当优化产业支持策略、进一步重视数据安全、监控人工智能发展的风险、支持用机器学习的方式对国际关系展开研究。  相似文献   

11.
从历史上看,"黑客"迭代到"人工智能黑客",是伴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而产生的。现如今的"人工智能黑客"是人机交互体,既非人也非物,介于两者之间,它可以模仿人类、干扰人类认知,为达到设计者或决策者的目的对网络系统漏洞进行智能化侵入和破坏。"人工智能黑客"区别于传统"黑客"的主要特征在于其可以依靠智能算法自主学习、寻找网络系统代码漏洞和加强分布式攻击。部分学者将人工智能技术划分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超人工智能三个阶段,甚至有学者建议从伦理上赋予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赋权理由是强人工智能算法具有独立的"机器意思"表示能力,与人类有情感的联结。显然,这种赋权方式不仅违背"人本主义"原则的主体创新,而且现行法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人工智能黑客"不属于任何一类主体,突兀地将法律主体的理性意思表示与人工智能算法指令的"机器意思"相等同,容易形成"人工智能黑客"行为在算法正义法律评价和民事法律行为构造上的困境,干扰我们对"人工智能黑客"本质的判断。溯本清源,应当以法律上权利义务构造标准去判断"人工智能黑客"的法律属性。"人工智能黑客"本质上是自然人主体通过人工智能算法技术,利用网络媒介进行网络侵权或犯罪的行为。"人工智能黑客"的核心是通过计算机代码设置、大数据运算与机器自动化判断进行决策的一套机制。"人工智能黑客"在责任承担上不是适格的法律主体,只具有特殊的"人格性工具"法律属性。"人工智能黑客"的智能化攻击外在表现为算法程序的自动执行,但程序的设计和算法运行归属于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人,也完全符合法律上间接侵权的调整范畴。对于"人工智能黑客"的侵权或犯罪行为,应当通过揭开"人工智能黑客"的"面纱",找到其背后隐藏的可规制法律主客体,利用"穿透"方式对"人工智能黑客"的非法行为进行伦理、技术和法律三个维度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12.
计算机辅助教学以它的易操作性、便携性、易修改以及易保存性受到越来越多的教师的亲睐。但是,计算机辅助教学也有着它的问题,缺乏人工智能性是其最显著的缺陷之一,结合计算机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进行范围广泛的戏剧实验,由此孕育了MUD戏剧、MOO戏剧、饶舌虫戏剧、机器人戏剧和交互性戏剧等多种新的艺术类型。在上述实验中,数码傀儡的研制是关键环节之一。开发数码傀儡的三种基本思路的代表是:古典人工智能、人工生命和可信智能体。由卡耐基·梅隆大学Oz项目组和斯坦福大学"虚拟戏剧"项目组所进行的研究融艺术与科技于一炉,具有良好的前景。  相似文献   

14.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典型代表,人工智能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变革提供了新契机。从技术逻辑角度看,人工智能驱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变革遵循数据驱动、算法引领、智能融合三重逻辑。随着人工智能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逻辑蕴含的科技伦理也内嵌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为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仅应具备知识传授、思想引领、观念塑造的育人目标,还应对人工智能嵌入可能引发的安全、隐私、透明与开放等问题作出积极回应。人工智能驱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建立开放式、集约化、智能型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更好地实现智能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5.
网络技术发展促成了网络代际更迭。在大数据为核心的Internet 3.0阶段,网络在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网络的刑法属性由传统的犯罪对象、工具演变为网络犯罪的场域空间和存在方式。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也随之演化,在传统犯罪网络化趋势加强的同时,出现了人工智能犯罪等新的犯罪形态。在对比网络犯罪与传统犯罪的危害性评价差异的基础上,可以将网络犯罪区分为三种类型:危害性评价等价于传统犯罪的网络犯罪类型、线上线下危害性评价背离的网络犯罪类型、以网络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网络犯罪,后者尤以人工智能犯罪为代表。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冲击着以人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也给刑法提出了新的命题。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意味着新的风险时代的到来。刑法对以网络为工具和对象的犯罪进行了有效立法应对,但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犯罪规制不力,对以"网络为空间"的犯罪应对不力,对以" 网络为存在本质"的犯罪尚未作出实质回应。刑法缺乏应对新型网络犯罪的风险机制,一是对大数据系统安全、算法安全和数据与信息安全为内容的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应对不足,二是对滥用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瑕疵带来的刑事风险缺乏应对。同时,在立法规制网络犯罪的过程中,刑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予以了必要重视,但失衡于网络安全法益的保护,尤其对网络公共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未予以必要重视。刑法应当进行立法调整,建立风险刑法理念,对大数据时代的网络安全风险和技术风险进行刑事预防,明确对网络公共安全法益的立法保护,其内涵为包括网络空间的数据和以信息为内容的网络秩序的安宁性;建立网络安全法益的保护体系,并增设新罪名对新型网络犯罪行为予以规制;明确人工智能在网络犯罪中的工具属性和非主体性,确立对利用可控型人工智能犯罪的过错责任、对自控型人工智能犯罪的监督过失责任;通过选择适当的路径和立法技术实现刑法对网络犯罪的应对。  相似文献   

16.
The rise of leg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China's legal practice will bring many challenges to legal professionals. Low-end legal profession will be replaced by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eg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will bring some difficulties to judicial work and legal research. Legal professionals must master various legal methods, learn to use common sense and reason in legal work, and master certain basic knowled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 order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legal profession in the era of leg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herefore, the law education in China should be reformed and adjusted in order to cultivate legal talents adapted to the era of leg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irstly, the education of legal method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from the aspects of curriculum, textbooks and teaching methods; secondly, the education of common sense and reason should be integrated into the legal education; finally, the education of basic knowledg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should be added to the legal education to train compound legal talents.  相似文献   

17.
计算机及其网络从物质形态上来讲是机器和软件的统一体,但是它模拟了人的思维模式成为人工智能的载体,因而成为人类大脑的延伸,成为人类改变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力量的延伸。力量不是单纯的工具,它更意味着理念、思维方式等人类特有的自我超越的方式。当前,不少人陷入这样的误区仅仅把计算机及其网络看成工具,这样就不能全面地理解智能的超越力量所在,延缓了人类自我超越的步伐。我们要明白人类对象化活动的实质就是自我超越,计算机和网络世界仍然是人的世界,仍是需要人类超越的世界。  相似文献   

18.
论人工智能的哲学意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哲学和科学技术的联系和区别是 ,它们都面对着同一个客观世界 ,但哲学是出于对人的理解和关怀 ,才去关心世界的。同样 ,哲学是出于对人类自身智能的关心而去关心人工智能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 ,人工智能的产生 ,是人类智能在实践中分化的产物 ,这一分化的意义在于人类智能将在人类智能和人工智能的矛盾运动中迅速而自觉地发展。但是要发挥好人工智能对人类智能的积极的推动作用 ,还需社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人类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人类社会逐渐朝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迈进,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智能技术等前沿技术聚合而成的数智技术越来越成为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面对全新的时代境遇,推动数智时代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也成为学科发展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数智技术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发展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革新,是思想政治教育理念、机制、关系、方法等维度的数智化跃升。这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布局数智融合时代、推动思想政治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数智技术在不断为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赋权赋能的同时,也使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着一系列的困境与挑战。数智技术不仅弥合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空距离、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多元交互、推动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供给、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叙事方式,而且疏离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客关系、限制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互动模式、制约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效果。为此,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应以价值理性为导引,统筹数智技术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合创新;以协同育人为机制,构建思想政治教育数智化育人生态;以平等对话为形式,建构数智化新型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以技术赋能为依托,推动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数智化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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