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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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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患关系法律属性的界定是医事法律研究的最基本问题,对此法学界存在较大分歧。从社会法概念和产生背景入手,在客观和主观两个角度上分析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医患关系既不是私法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也不是公法性质的行政法律关系,而是社会法关系,对它应当采用以((侵权责任法》为专门法律,其他法律为补充的调整方式。  相似文献   

2.
社会法的定位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法理论发展的关键问题。社会法对于“人”这一主体的认识不同于私法抽象权利主体,或公法上的平等公民,而是具有社会身份的类型化、差异性的人。从这一主体认识出发,社会法应确定以倾斜保护弱势群体为特征的注重实质正义的价值追求。基于这样的主体观念和价值基础,社会法是独立于公法私法法域之外的“第三法域”的总称。  相似文献   

3.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4.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5.
论社会法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6.
法律上的人     
法律上的人,并不是现实的或真正生活中的人,而是研究所需的一种范式,即马克思·韦伯所言的“理想类型”。在建构法律上的“人的类型”时,必须对人性凝结的“域场”进行区分。作者认为,依据人性不同可将法分为四大法域:身份法、私法、公法和社会法。身份法上的人是“亲人”,私法上的人是“经济人”,公法上的人是“政治人”,社会法上的人是“社会人”。文章对不同法域上的人的形象进行了剖析,并指出法律上的人的现实研究意义。  相似文献   

7.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8.
经济与社会断裂的法律修复路径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经济与社会的断裂,发生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有政策目标、市场化、消费结构、国际竞争、政治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运用法律手段修复这种断裂,应当遵循法律社会化的路径。法律社会化包括公法与私法融合、社会本位、政府与市场互动等内涵,其外延包括公法、私法的社会化,第三法域的形成和发展,以及程序法的社会化。其中,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功能组合对于修复这种断裂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9.
“三农问题”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从法治社会角度而言“三农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法问题。社会法是国家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具公、私法相融合特点的第三法域。私法仅就农民利益问题寻求救济,而国家行为对市民社会亦难以作为,故“三农问题”由于牵涉到社会整体利益,应归于第三法域———社会法调整范畴,文章以社会法视角,从降低农业人口、农村城市化和农民教育三方面,审视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相似文献   

10.
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涉及到经济法的健康发展。作为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不同于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是以社会保障法为主体的法律总体,而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是社会性法,是以社会利益为调整对象的法律总体。因此,经济法和社会法同属于社会性法,都是相对独立的部门法。  相似文献   

11.
论经济法的社会整体利益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济法是社会整体利益本位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立法宗旨和终极目标。它所追求的整体利益是经济社会化、现代化和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既不同于个人利益,又不同于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新型利益,是一种发展中的动态的"社会利益"和"增量利益"。经济法通过立法宗旨、社会整体调节机制、制度架构和个体协调来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它是一种追求实质公平、结果公平的可持续发展的整体利益,是科学发展观对经济法理念的客观要求和科学反映。  相似文献   

12.
成人教育法肇始于国家通过立法途径对成人教育活动的干预。由于成人教育法是福利国家理论的实践,并且以社会公共利益至上,所以成人教育法不属于公法,也不属于私法,而属于社会法。  相似文献   

13.
本文在明确法律移植主体问题既是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也是法律移植秩序化和我国法律体系完整性要求的基础上 ,从狭义的法律移植角度和宽泛的法律移植角度对法律移植主体构成进行阐述 ,认为法律移植主体应依法拥有法律移植权 ,而法律移植权属于立法权的范畴 ,故法律移植主体应具有专属性。就我国法律移植的现状而言 ,我国应尽快在法律中明确法律移植权的归属 ,使法律移植主体合法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理论的新思考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经济法是 2 0世纪法律体系适应社会本位思潮的一大创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是经济法的基石范畴 ,由此决定了其性质——公私交融 ,价值——社会效益和社会公正 ,功能——平衡协调经济运行 ,原则——适度规制与适度自由相结合 ,体系——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管理法  相似文献   

15.
法的价值问题是所有部门法研究都不能规避的问题。从法的价值方面入手,将经济法与民法进行比较,把握二者之间的内在价值差异,有助于人们更加明确地了解经济法与民法的本质,有助于更好地创制、评价和完善法律。民法强调机会公平、交易自由,着眼于增进个体效益,维护微观交易秩序;经济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强调竞争和发展的公平、自由,着眼于增进社会整体的效益,维护宏观秩序。二者价值取向的差异源于他们调整对象的不同。  相似文献   

16.
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如何时社会公共利益进行法律保护已成为法学界研究的特点和前沿,但对其独立性的探讨尚未引起足够重视:从理论及实证两方面对法律中社会公共利益的独立性进行分析,提出社会公共利益是因其主体--社会的独立而存在的一种与个人利益、国家利益并列的利益形态,它一经产生就有着独立的法律诉求,这种独立的法律诉求客观上要求法律对之做出相应的调整和保护,法律社会化成为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7.
论行政执法的新闻媒体监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其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受到全方位的监控才能保证权力行使的正当性。这种监控既有来自行政系统内部的监控,也有来自行政系统外部的监控。新闻媒体监控属于行政执法的外部监控形式之一。新闻媒体监控包括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进行监控和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监控,侧重于对行政执法过程的监控。这种监控目前尚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立法、政务公开、优化新闻监督环境和提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什么是社会法?这是社会法学必须首先回答的一个核心问题。社会法是随着社会问题的凸显、社会问题的性质要求而传统公私法又难以完全适应而产生的。社会法立足社会整体、跨越公私两域、是一种用社会方法解决社会问题的法律。  相似文献   

19.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却承认公有的民法调整并保护民法存在的私有基础。民法是以私有为基础和条件的法。私有是民法之本,民法是私有之法。私有是民法构造的社会经济基础,没有私有就没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没有民法和民法的精神。制定和完善一个国家的民法体系,提高人的社会地位,必须以发展私有关系为根本,而人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又必然成为促进私有关系发展的社会内在动力。任何一种社会体制,都不能割裂人与私有之间的关系。私有作为一种正义的规则,必然决定一个人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格特征。民法与私有的本质联系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基本社会结构。  相似文献   

20.
企业重整制度关注公权力的正确介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合理调节当事人利益间的平衡,理应归属于经济法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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