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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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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乡规民约的合理性及其与国家法律的协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乡规民约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教化乡民,协调、化解民间纠纷,弥补国家法律不足,维护基层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乡规民约在制定程序、条款内容及执行上存在缺陷,与国家法律存在一定冲突,不利于国家法律在乡村的实施。在法治化背景下,应对乡规民约进行整合、引导与制约,促进乡规民约在国家法律框架内的自我完善,实现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协调。  相似文献   

2.
《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1754—1949)》的社会与法律价值是目前四川近现代经济史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之一。文章利用该书所提供的288件契约档案,着重就档案的主要内容、社会价值与法律价值进行深入分析,指出这些档案不仅具有同乡规民约一样的规范社会关系、确保社会发展的社会价值,而且具有教化乡民道德、协调民间纠纷、弥补国家法律不足等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3.
乡规民约与村治:研究范式的综述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乡村共同体残存而社会未立的格局使自上而下的法治国建设遭遇落地难题。乡村自治范式混淆“共同体”与“社会”的团结性,共同体以压制法而社会以恢复法为自治基础,共同体自治掣肘社会自治的形成。法治国以社会自治为基础,以乡民自治排斥国家法,不利于乡村从“共同体性”到“社会性”的转型。“官督民治”较乡民自治主张更贴近中国经验,为国家法与乡规民约合作之基础。乡规民约研究的“个性化”范式基于文化自觉或实践理性,注意政治疆域内的地理差异和民族多元,主张国家法的统一理性化秩序应与地方生活经验理性化有更多亲和;但该范式缺乏对个性化乡规民约普遍化和通则化以通向统一法秩序的努力。行动中的法范式关注乡治中有效而便捷的手段,挖掘乡规民约在维风导俗、治安与群防、社仓与资源保护等方面作用;但该范式只关注乡规民约的某一方面,忽视了杨开道的“乡治的整个性”问题。  相似文献   

4.
乡规民约存在形态刍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乡规民约起源于人类社会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乡村社区形成之后,以协调超越家庭、家族关系的社区社会秩序的需要。其文本形态分为劝戒性乡规民约与惩戒性乡规民约,其组织形态在早期普遍依托于村落组织,北宋以后,又出现了专门的乡规民约组织。自《吕氏乡约》以降,传统乡规民约就不仅仅是以乡民自愿合意为基础的行为规则条文,同时也是一种民间自设的处理地方性社区事务的较为完整的社会组织体系。由于历代的推崇,传统形态的乡规民约不断发展完善,成为国家正式法律制度以外民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影响到今天正在进行的村民自治实践中乡规民约建设的形式和内容。  相似文献   

5.
作为一种本土化的社会治理资源,传统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不仅承担着政府“有形之手”的治理功能,而且发挥着市场“无形之手”规范引导与“第三方力量”组织协调的重要功能,是维护乡土社会良序美俗和社会稳定的“地方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化、城镇化发展的不断加速和乡土社会秩序重构的加快,传统乡规民约面临着治理理念落后、合法性不足、治理效果日渐式微、手段单一落后、治理效果不具通约性等现实困境和治理限度,严重阻碍了乡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价值与功能的发挥。为此,扬弃和再造传统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与时代精神、法律规范、基层自治和政府治理等现代治理文明有效衔接,积极回应当下我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变化,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相似文献   

6.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层工程。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重塑,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的内在需要。桂西南壮族地区传统文化与乡村治理的多维耦合空间,表征出“文化空间”“空间表征”“象征秩序”三个维度的空间生产特性。在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中,乡村治理中的个体实践能动性、内在价值动能性和社会互动礼俗性,诠释出了地方传统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重塑效能。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情感支撑,在增强自治有效性、弥补法治不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德治仍存在一些问题:优秀传统道德观念作用弱化,乡规民约局限性突显,农村道德评价机制不完善,乡村精英人才大量流失等。因此,必须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乡规民约建设,健全道德评议体系,壮大乡村精英队伍等方面下工夫,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实现传统道德价值的现代性转化,推动乡村善治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了乡村社会的变迁,并伴生着当代乡村治理路径的探寻。关于乡村治理模式重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法学和社会学领域,运用经济学理论分析的较少。考察传统乡村治理的特点可以看到,以宗族为代表的社会组织是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以乡规民约为核心的民间法是主要治理规则。本文通过构造当事人选择适用民间法和国家法的决策模型,分析了国家法价格下降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进而探究背后的法律含义,得出乡村治理规则的选择取决于人们购买司法正义的价格。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共存应当构成现代乡村治理的基本架构。乡村治理的良性实现有赖于科学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乡约"不等于"乡规民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长期以来,学者们在研究中经常将“乡约”与“乡规民约”不加区别地混为一谈。事实上,“乡规民约”是基层社会组织的社会成员共同制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而“乡约”是乡村社会中以社会教化为主要目的的一种民间基层组织形式,二者的内涵并不相同,其历史发展也遵循着不同的路径。将“乡约”等同于“乡规民约”的研究方法既违背了历史事实,也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文化现象。  相似文献   

10.
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下,乡村生态宜居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焦点之一。乡村生态治理能力的提升不仅影响着乡村生态振兴的成效,也关乎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理论上说,社会资本与乡村生态治理在逻辑上存在紧密的契合关系,是粘合不同治理主体、促成共治的强力胶。然而,当下乡村社会资本主要存在关系网络重构、规范约束力不足、信任流失等困境。推进乡村生态治理,应当克服社会资本的局限性,发挥政府引导、规范的作用,实现社会资本成长与国家生态治理现代化相统一,释放乡村生态治理新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助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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