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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6 毫秒
1.
我国对专利权有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种途径,但将专利管理机关的调处职能规定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使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的法律地位十分尴尬。本文提出了协调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关系的几种方案:现阶段对行政机关的调处结果规定为类似仲裁或准仲裁的法律效力,最终取消专利管理机关的调处职能,法院建立专门的专利审判庭或国家设立专门的专利法院。  相似文献   

2.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3.
商标权的行政保护,是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行政手段对商标权予以法律上的确认与授权,对商标权权利归属纠纷进行审查与裁定等。我国商标权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对商标权侵权案件进行行政调处、行政执法。我国对于商标权的行政保护,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均有明确的规定,并建立了相应的行政保护队伍,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问题。本文根据加强商标权的行政执法实际情况,从加强商标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行政主体调处一定范围的民事纠纷,在世界各国已成通例。在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调处的法律依据,已包括在现行许多法律,法规之中。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复议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应以行政复议案件的成立为前提;两个不同性质的请求之间具有内在关联性;有关联的民事请求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提起。对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进行司法审查不仅有客观现实性,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主要途径是由人民法院行政庭作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此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附带民事调处及其复议决定的申请,在执行前对相关行为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5.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采取的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关键是明确行政机关的处罚权限。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采取了不同的知识产权侵权行政保护的立法模式,决定了不同行政管理部门的不同行政处罚权限。应修法解决双轨制所带来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关系,确立司法作为私权最后保护屏障的权威。  相似文献   

6.
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存在制度治理主体单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重叠、管理效率低下,管理部门职能划分不清晰,管理机关多元化等问题,且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部门立法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立法层次多,法律效力的差别与弱化并存。为此,在行政生态学视域下,重构一个良好的环境,实现知识产权制度健康发展,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知识产权管理和多元治理,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在国家的宏观主导下,加快高新产业的立法。  相似文献   

7.
专利权行政保护是指相关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在遵循法定程序和运用法定行政手段的前提下,依法处理各种专利权纠纷、维护专利权秩序和提高专利权社会保护意识,从而有利于专利制度扬长避短的一种保护方式。我国专利权行政保护制度在加强专利保护、打击专利侵权、调处专利纠纷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认为是我国专利保护的特色。但是,我国专利权行政保护制度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分析我国专利行政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各国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的专利权行政保护制度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信力的提升直接影响我国国际声誉和行政执法的实际效果,也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等政策目标的内在要求。现有的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兼具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集权模式为执法公信力的塑造埋下了制度缺陷,应当进一步夯实行政执法的信用基础,树立公正和效率并重的价值理念,通过各种行政执法的信息载体昭示执法公信力之所在,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促进形成有利于政府推行政策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相似文献   

9.
各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构设置存在较多弊端,不利于中国进行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也不利于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参照各个知识产权管理先进国家的成功经验,根据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我国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构设置进行改革,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下设工业产权司和版权司,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体制基础和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10.
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曾几度划归政府司法行政机关,1982年以后又回归人民法院.为了适应深化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的归属问题.基于人民司法制度的历史和一些国家的惯例,以及对司法行政管理现状的利弊,认为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应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自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产生之初即已存在,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上的特色制度,也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三部主要知识产权法律的最新修改显示,行政执法呈现出扩张趋势,但无论是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考察,还是从知识产权本身特有的属性、法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行政权扩张本性的抑制、社会条件的变迁等角度着眼,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都应当受到严格限制。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在修改时可适当保留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内容,但应当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弱化。具体而言,修法时应弱化对知识产权纯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提倡行政调解,并适时调整行政查处的范围和力度。  相似文献   

12.
Strengthening the coordin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in the FTZ is conducive to improving the efficiency of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and optimizing the legalized business environment in the FTZ. Based on the theory of rule of law-based government, the theory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nd the theory of holistic governance, the connotation of the coordin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in the FTZ is defined, the status quo of the coordination of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in Shaanxi FTZ is investigated and analyzed. Learning from the experience of Shanghai FTZ and Fujian FTZ etc., it is proposed that the reform of the comprehensive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FTZ be deepened, the basic multilateral framework for coordination of inter-department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be established, the mechanism of the coordination of the existing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be improved, the public service platform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be buil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enforcement teams be strengthened, so as to improve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in the FTZ.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被视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公权力的过度介入往往带来权力的滥用,违背当事人行政调解中的自治性,进而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传统的行政执法模式转变为现代的行政服务模式,既是当代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发展趋势,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然要求.从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的制度嬗变、制度借鉴、制度设计、制度确立等角度系统地诠释服务模式下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制度,能为未来的调解架构设计和操作实践匡明思路和方向,提供相应的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明显存在误区.国内企业不管从自身知识产权发展的内在环境,还是从外在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来说,普遍滞后于外资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在这样的处境下,国内企业既要面对外资企业凌厉的知识产权攻势,还要面对越来越严厉的行政及司法等方方面面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然而与国内企业相比,外资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方面,往往得到行政等执法部门的特殊待遇.行政执法部门鉴于国际舆论压力等,强调加强针对国内企业涉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但是国内企业知识产权部门建设起点低,成效缓慢,自身重视程度也不够,在很少能获得来自行政以及社会团体组织等帮助的状况下,一味地对其加强打击力度,无疑是一种武断的、片面的、缺乏思考并且最终将导致执法部门与企业处于严重对立状态的不可取的知识产权保护局面.所以,涉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突出问题,就是如何提高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护意识,正确认识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为的性质,帮助国内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进而合法合理地解决国内和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争端,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法和行政法规或措施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措施,但刑法的保护作用不应被忽视。刑法通过知识产权罪刑规范和附属刑法规范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保护。该文认为应完善我国刑法中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刑规范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规范,以更好地发挥刑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文章分析了中药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行政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 ,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除运用现有的办法外 ,应着重改善和加强中药的专利保护 ,利用高新技术解决专利侵权不能认定等问题 ,从而建立起有效保护中药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末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等高技术迅猛发展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问题日益突出 ,知识产权保护被纳入WTO规则的调整范围。WTO规则从法律上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联系 ,形成了涉及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较全面的高水平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 ,并要求其成员必须接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保护知识产权 ,从而大大提高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水平和保护力度。中国加入WTO ,必将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因此 ,加入WTO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不仅是法学理论研讨的一个重要课题 ,而且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现实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8.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理论研究方面,私权论(无形财产论)一直占据主流,产业政策(industrialpolicy)被认为是一个负面词汇,原因是新经济学强调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国家干涉市场,而法律制度追求"人人平等",不会根据产业领域有所歧视。但是在各国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以及实践上,却无不体现出强烈的产业政策立场,纵观各国在不同技术领域的司法判例上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在同一技术领域中探戈舞般的左右摇摆,以及市场主体自相矛盾的知识产权保护观点,尽管都以捍卫智慧、保护创新为借口,但却决然掩盖不住背后针锋相对的产业利益之争。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是一种含行政力因子的财产权,具有特殊的排他性,其行使极易与反垄断法所追求的目标相背离。反垄断法是反对非法垄断与保护合法垄断的统一。除了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要对其所确认的独占权进行自我限制之外,反垄断法这种外在的制度也要对知识产权的滥用加以规制。因此,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复杂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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