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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在当事人申请主义模式下,我国“执转破”启动运行不畅的主要障碍不在于参与分配,而是启动破产对当事人利益保障有限所导致的当事人同意“执转破”的动因不足,加之依职权强制启动破产的立法缺失,使“执转破”呈现“失范”现象。执行退出难和破产启动难激发我国“执转破”的变革,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第82条规定的“执转破”启动模式,将当事人同意调整为终结本次执行前提下的法院依职权强制启动,并叠加破产法院原则上应当受理,增设依职权启动的规定,由此确立我国破产启动的“当事人申请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二元模式。域外国家和地区的比较考察表明,虽然当事人申请主义是破产启动的主流,但职权主义并未被完全摒弃。其成因在于,国家应在执行和破产程序中把公共利益的考量纳入其中,破产利益属于公共利益的应有之义。职权进行主义在程序推进的同时要求,只要不再有进一步审理的余地,即使当事人提出异议,法官仍命令终结并不违反程序规定。就金钱执行而言,我国集中执行模式以债务人全部责任财产作为执行标的,奠定“执转破”职权启动与两法衔接的基础。从本质上说,“执转破”是国家净化市场的职权干预方案,实现特定主体的快速出...  相似文献   

2.
个人破产程序包括庭外程序和庭内程序,二者相辅相成。在我国个人破产的制度构造和司法实践中,庭内程序趋于完备,庭外程序有待完善。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性质认定应当以民诉基本法理为依据,采取和解程序。为减轻司法压力,同时提高申请门槛,个人庭外程序宜采取和解前置主义,未经庭外和解不得进入庭内程序。我国个人破产庭外程序以债务咨询和债务人教育作为前置要件,并设立破产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主导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开展分为申请、和解和履行三个阶段,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应对每个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庭外程序与庭内程序的有效衔接。为保障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实施的可行性,还应健全社会配套制度,与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形成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3.
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是当今世界关于破产原因的两钟立法模式。香港破产法实行列举主义 ,台湾、内地破产法实行概括主义。与港台相比 ,内地存在破产原因多元化的缺陷。因此 ,笔者提出了完善内地破产原因的立法建议并深入论述了“不能清偿”与“停止支付”的含义。  相似文献   

4.
列举主义和概括主义是当今世界关于破产原因的两钟立法模式.香港破产法实行列举主义,台湾、内地破产法实行概括主义.与港台相比,内地存在破产原因多元化的缺陷.因此,笔者提出了完善内地破产原因的立法建议并深入论述了"不能清偿"与"停止支付"的含义.  相似文献   

5.
商自然人破产立法初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商自然人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 ,但我国至今仍无商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本文试从债权人、债务人、市场经济、国民保护、社会治安等五个角度论述了自然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 ,并提出我国自然人破产的立法建议 :采用商人破产主义立法 ,如何界定商自然人及其破产财产、破产申请条件以及如何预防滥用破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等。  相似文献   

6.
执行转破产具有化解潜在纠纷和执行积案的优势,对债权人、债务人和法院而言,却存在低收益性、高负面性和审判负担过重等问题,这直接导致执行转破产启动率过低。协同主义强调解纷主体间的相互协作,不仅为执行与破产回归到应然联结状态提供助力,且与追求社会秩序稳定的司法理念相契合。应当以协同主义作为多方主体协力启动破产程序的法理依据,并完善相关制度。由反对方对被执行人未资不抵债承担证明责任,将控股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纳入申请主体范围。提高执行转破产的程序正当性,实现信息主管部门协查义务的法定化。实施以中级人民法院为主的协同管辖机制,提高执行转破产的效率。设立企业破产费用保险基金制度,化解债务人无产可破的风险。  相似文献   

7.
港台与内地破产法在破产能力上的规定差异较大。内地破产法在破产能力上应采用一般破产主义的立法模式 ,赋予自然人、法人、合伙和遗产等商主体以破产能力  相似文献   

8.
破产界限是破产法中最基本、最关键的核心问题之一。各国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的规定有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折衷主义三种立法体例。我国破产法采用概括主义立法体例,符合现代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立法体例的主流趋势。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为支付不能并且债务超过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十分严格。这一规定摒弃了我国旧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规定的弊端,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各类企业法人破产界限的统一;既借鉴了西方国家破产界限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概念,又创造性地突破了传统破产界限的立法规定,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有利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破产法实行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制度。这一制度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 ,但从目前企业破产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来看 ,这种破产制度有很大的局限性 ,造成该破不破、破产欺诈、债权人利益受损、国资流失等诸多负面后果。我国的破产法应对破产申请制度进行重大改革 ,逐步建立起债务人破产申请义务制度和强制破产制度 ,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各国破产立法的冲突两个方面论证对该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通过对破产属地主义、破产普及主义及破产折衷主义三种典型主张的主要观点介绍和评述 ,提出我国未来破产立法中对待域外效力问题应以破产普及主义原则为基础 ,兼顾对等原则和先受理原则 ,并对外国破产宣告在我国的效力限制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我国1986年《破产法》仅规定国有企业法人可以破产,与现代国际破产制度存在很大差异。破产能力的规定直接涉及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通过对各国和地区破产能力的立法考察,建议在新的破产立法中应当实行一般破产主义,扩大具有破产能力的主体范围,充分发挥破产法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2.
德国个人破产制度及其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国破产法》针对个人破产程序的特点,对该程序作出了一些特别的规定,使得这一程序更加简化灵活,并降低了这一程序的运作成本。文章在对德国个人破产程序的适用前提、基本结构,自然人剩余债务的免除、简要介绍的基础上,对我国建立健全个人破产制度提出了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13.
破产分配中的顺位设计关系着具体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可能和程度。破产分配中顺位法定原则是法律的必然选择 ,它保证了破产制度中公平受偿权的实现。然而 ,我国法律规定的顺位 ,使一般破产债权人失去了参加破产程序的兴趣 ,影响了破产法功能的发挥。通过对现行顺位设计的完善 ,保证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地位 ,限制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优先受偿 ,取消税收的优先权 ,规定特殊情况下债权及劣后债权的处理 ,是顺应市场经济对破产法要求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论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整制度是濒临倒闭的企业的生存希望,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重整制度的运用更为人们所重视。新《破产法》实施两年来,从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计划的制定批准与执行等角度审视,重整制度存在着债权入利益保护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在程序设计上采取了与原来完全不同的设计思路,含有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三个部分,三个部分有共同适用的内容,也有各自特别规定。这种程序制度设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不仅涉及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而且涉及制度基础的完善。  相似文献   

16.
企业重整制度已成为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防止企业破产的重要法律制度, 而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仅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提出可以整顿, 且整顿制度不够规范。本文从建立企业重整制度的必要性出发, 认为, 我国应制定一部完整的《企业重整法》,并着重论述建立企业重整制度的原则及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7.
美国《2005年破产滥用预防及消费者保护法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近10年来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破产法进行改革的愿望.针对日益严重的消费者滥用破产现象,2005年修正案提出了"收入测试"标准以限定消费者对破产清算程序的随意适用,自动冻结、自由财产和破产免责等制度也都本着强化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理念作了相应的修订.新破产法最大限度地转变了对债务人的立场,强化了量化抑制破产滥用行为的功能,并建立了对美国经济的双向作用机制.  相似文献   

18.
2001年的美国安然公司破产案创下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企业破产记录,给美国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安然公司实行混合一体化战略失误造成的.诚然,企业实行混合一体化战略可以取得规模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绕开关税壁垒等竞争优势,但同时,若利用不当它也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笔者认为,我国企业必须吸取安然公司的经验教训,辩证地分析混合一体化战略对自身的适用性,并结合企业经营条件和发展现状谨慎地选择和实行此战略.  相似文献   

19.
新破产法所确立的一系列破产法律制度相对于旧的破产法具有很大的创新和发展。企业一体规范,扩大了破产法的适用范围;确立统一的破产标准,有利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引进破产人管理制度,有利于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保全,减轻了法院的负担;规定破产重整制度,有利于挽救破产企业,避免生产力的浪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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