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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第三人是从广义的行政相对人中分离出来的概念,与狭义的行政相对人和行政诉讼第三人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行政第三人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权人、竞争权人、受害人、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等。对行政第三人的事前救济,就是通过通知、听证、回避、说明理由等行政程序制度来保护其权利;事后救济则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要求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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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第三人是从广义的行政相对人中分离出来的概念,与狭义的行政相对人和行政诉讼第三人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行政第三人的主要类型包括相邻权人、竞争权人、受害人、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等。对行政第三人的事前救济,就是通过通知、听证、回避、说明理由等行政程序制度来保护其权利;事后救济则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要求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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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行政法的发展,传统的双边法律关系理论已经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对行政第三人的研究逐步深入,但在理论上仍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行政第三人的研究意义、概念界定、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主体构成以及常见类型等几个方面对行政第三人研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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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及其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张时春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9(1):93-95
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主观上并不以其为行为的对象,但客观上侵犯其合法权益,从而与具体行政行为形成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行政第三人可以分为对象错误型、事实牵连型、利益波及型和行政不作为型,赋予行政第三人在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或补偿中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是维护他们权益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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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建辉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2(4)
于行政主体而言,行政契约既是契约,也是行政行为。为此,行政契约的生效,高于私法契约生效要件之要求,不仅应具备行政主体符合缔约权限、相对人具有行政契约所需之缔约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契约形式书面化等一般要件,还需符合参与保留、第三人同意等特殊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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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行政程序法及其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学贤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1)
行政程序法成为我国行政法治理论和实践的焦点之一。本文认为现代行政程序法是规范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遵循的程序,以及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的总称。其功能主要表现为:规范、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的合理行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相对人的参与程序,促进行政民主化;通过权力与权利之间的沟通、协调、平衡,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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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向田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5(2):67-69
在行政法领域,实现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良性互动,是构建和谐行政的基础。相对人行政程序抗辩权之于实现和谐行政的价值展现在两个向度:一是能有效平衡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地位;二是能有效消弭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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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71-73
行政相对人权利类型的丰富使其法律地位发生了重大的转变,从传统行政法中的从属、消极和被动的法律地位转变为现代行政法中的独立、积极、主动的法律地位。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变化使其与行政主体的关系不再局限于行政权力支配下的“命令—服从”模式。在现代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表现出更多的交流与沟通。 相似文献
10.
杨惠梅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07,(3):165-168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领域的"弱势群体".赋予行政相对人防卫权可以使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制度内进行及时有效的博弈.行政相对人行使的防卫权不仅具有防卫权的一般性质和功能价值,对行政相对人和行政主体来说,还具有其特有的功能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