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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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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是当代公共危机的新型样态,健全横向府际协同法制是今后治理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路径。当前,我国在治理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存在着应急理念相对薄弱、应急主体相对分散、应急资源相对碎片等问题。其中,根源在于我国横向府际协同应急法制供给的不充分,并主要表现为府际协同组织机制不健全、府际应急协议效力阻滞、府际资源共享机制不畅以及府际利益补偿机制不成熟等几个方面。基于此,我国必须围绕《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加强府际协同应急的法制供给,在立法中赋予地方政府对跨区域应急事务以协同权力,明晰府际协调机构的运行规则;加强缔约过程中的诚实信用与平等协商建设,赋予府际应急协议以法定约束力;完善府际间应急资源的共享模式,建立跨区域的资源协同配置以及应急信息分享机制;尊重府际援助主体的自主性,通过职务协助成本机制以及跨区域应急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来保障府际应急援助的主动性和公平性。   相似文献   

2.
跨界环境污染事件频发阻碍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府际治理博弈中环境污染外溢性使地方政府陷入囚徒困境,从而倾向选择以邻为壑的恶性竞争策略,而中央政府介入治理模式成效不彰。以演化博弈与政府行为理论为基础,创新性引入长三角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基金会与A、B两省构建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对均衡点进行稳定性分析并进行仿真,进而通过厘清府际行为机理,评估长三角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基金会介入效果。研究结果表明:长三角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基金会在博弈介入效果与引导调节速度方面优势显著,对行政资源过度依赖问题纾困效应明显。提出引入三方机构参与治理、推进府际治理权力下沉、构建高效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最终实现平等协作、优势互补、互利互惠。  相似文献   

3.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破解长三角港口群治理"碎片化"难题,实现港口群整体性治理成为推进长三角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重要内容之一.现阶段,在府际关系视域下长三角港口群的治理"碎片化"问题突出表现为治理格局的"分割化"、治理主体的"两元化"、治理机制的"权宜化"和治理信息的"孤岛化".解决上述问题关键在于根据整体性治理的内在要求,加强府际合作,形成伙伴型府际关系.具体来看,要注重区域行政协调,发挥现有区域合作行政机构的积极作用;推进多元主体协同,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治的治理格局;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制定长三角区域层面的港口群治理条例;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综合性的长三角港航公共信息平台.实现长三角港口群整体性治理离不开顶层设计,发展目标也需分阶段逐步实现.  相似文献   

4.
城市化发展中废旧电子产品跨区域治理成为重点社会问题,协调政府间关系、促进地方政府协同治理废旧电子产品显得尤为重要。区域环境整体性要求地方政府在治理中共同努力,然而地方政府责任界定不清晰、"理性经济人"特性和监管机制不完善导致废旧电子产品协同治理陷入困境。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不仅要完善协同治理与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有效的区域协同治理机构,而且要健全废旧电子产品治理法律体系,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5.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依赖区域所在地方政府的协同合作。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已成为开展府际合作的主要方式。成渝双城经济圈战略提出以来,成渝两地政府合作极具急迫性和必要性。目前,成渝双城经济圈地方政府合作协议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规范性不足、程序不固定、效力规定不明以及行为外溢影响第三人权益等。府际治理理论是推动地方政府合作的理性工具。在府际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地方政府合作协议要实现规范化运作,必须解决好协议缔结权的法定性问题,且通过设立中央批准机制、独立管理机构以及第三方参与机制等路径予以推动。  相似文献   

6.
改革开放以来,一体化发展机制有力地促进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从整体上来看,长三角区域目前形成了以实现全面对接为主要目标的政府协商机制、以促进市场一体化为主要目标的经贸合作机制、以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为主要目标的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以及以实现区域共享发展为主要目标的资源共享机制。然而现阶段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也面临利益协调与政策协调机制不健全、推进和保障机制不完善以及考核体系约束等多重挑战。在当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背景下,为促进长三角区域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应当以市场机制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合作机制建设,加快跨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建设,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一体化发展机制。  相似文献   

7.
长三角近海海洋环境管理立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崔凤  赵晶晶 《东方论坛》2008,(1):106-111
长江三角洲经济区海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但同时其近海也饱受海水水质恶化、赤潮灾害频发、海洋生态非健康等环境问题的困扰。长三角近海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一种特殊的环境管理方式,即区域海洋环境管理,这是海洋环境管理理论不断发展创新的成果,可以起到解决自然区域与行政区划之间的矛盾、协调多方利益和中观管理的有益补充作用。本文拟探讨通过贯彻区域海洋环境管理理念,创设适用于长三角毗邻海域的、针对海洋环境管理的区域性法律文件,来治理与维护这一海洋区域的环境,从而为其海洋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良好的环境依托,使发展走上可持续的道路。  相似文献   

8.
政府在环境风险治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功能,府际关系则是直接关系到政府效能发挥的主要因素。我国现有的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在政府间横向关系和纵向关系上都具有一定的缺陷,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政府失灵"。对此,应在横向关系上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实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在纵向关系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的合理分权,建构良好的环境风险治理府际关系。  相似文献   

9.
市场经济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促进了地方政府间府际合作水平,使地方政府间关系从"零和博弈"趋于"合作博弈"。地方政府间关系的研究成为当前治理变革的趋势。从多维度分析了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间府际合作的"囚徒困境",在多视角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从多角度提出困境的消解方案。  相似文献   

10.
由于海洋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与海洋利益相关的各种矛盾和冲突也随之加剧。区域海洋管理过程实际上也是区域利益相关者平衡利益关系的过程。如何有效构建区域海洋管理机制,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的合理平衡和治理,是当前区域海洋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需要通过确定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和利益层次、明确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法律适用、调整公共政策、协调区域政府间的利益关系等方法展开。  相似文献   

11.
我国边疆社会问题治理中的府际合作是各级政府在转型期边疆社会问题凸显的形势下,把不同资源优势的政府组织有效统合成一个既分工又协作,以边疆社会问题治理为落脚点的治理模式。边疆社会问题的民族性、互动性、复杂性等特征决定了府际合作是边疆社会问题的最佳治理模式之一。目前,边疆社会问题治理中府际合作模式主要以传统的纵向和横向合作为主,并且这种传统的府际合作模式已然不能够适应边疆社会问题治理的需要。转型期边疆社会问题治理中府际合作应当从在中央政府设立指导协调机构、建立有效的合作协调保障机制、调整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变革压力型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新型政府合作意识这五个方面来进行优化转型,适应转型期边疆社会问题的形势发展,实现边疆社会问题的善治。  相似文献   

12.
纵向政府层级间的有效协调和充分合作是高效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关键,核心是谋求应急所需之人、事、财之间的合理匹配,剔除权能分立阻隔与科层惯性干扰,优化协同治理能力。目前,纵向府际应急协调存在着协调主体资源整合不够以及协调方式相对单一等不足,抑制了政府的应急能力。究其原因,政府应急处置中的条块关系不顺以及应急协调机制建设滞后等是主导因素。为此,需要从恢复型应急转向发展型协调管理,设立国家应急管理委员会并完善相关配套,围绕预案优化、法制建设、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和保障强化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  相似文献   

13.
区域海洋作为一个独立的生态系统,正被来自陆源排放、船舶溢油、海洋工程等多层面的污染影响,区域海洋环境治理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该现实特性问题可以通过区域内外治理主体的协同得到有效解决。在近年海洋环境污染的各类事件和冲突中,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的司法协同和司法救济是实现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对近年来我国近海海域跨区域环境治理现状的检视表明,在这一领域,存在着立法规范欠缺、制度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通过完善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诉讼制度、构建司法多领域衔接机制等方式,构建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的司法协同和救济体系,推动我国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效能提升。  相似文献   

14.
在各种因素叠加作用下,跨界成为公共危机常态,这给传统公共危机治理模式带来挑战,需要对其进行跨界治理,而府际合作已成为跨界危机治理的核心议题。然而,当前跨界危机治理中的府际合作面临多重掣肘:“经济人”理性诱发的政府本位主义导致府际合作受阻;传统科层制强调的专业化分工导致政府部门间合作困难;行政区行政产生的区域分割导致横向地方政府间合作梗阻;行政性分权引发的中央—地方分权模式导致纵向政府间合作不畅。通过理念、体制、机制、法制等层面的革新,可以构建垂直、水平、部门三重互动的府际合作网络,有效化解当前跨界危机治理中的府际合作困境。  相似文献   

15.
流域跨界水污染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亟待打破各自为政的行政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催生地方政府合作治理。通过分析长三角地区流域跨界污染治理模式,为地方政府合作行政治理的设计提供了一个现实依托——水污染治理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可以发现制度创新是流域跨界水污染的府际合作治理的关键所在,然而在立法和执法方面必须要有正当性依据,制度安排和合作规则等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才能促使长三角地区政府合作行政更为高效。  相似文献   

16.
东南亚海域是一个大国利益聚集、各类海洋挑战凸显、域内国家矛盾重重的区域,海洋治理难度极大。面对诸多挑战,近年来东盟沿着一体化的路径多渠道入手开展区域海洋治理。目前,东盟在应对东南亚海域各类海洋挑战方面的合作已经展开,东盟还构建并逐步完善了区域海洋治理机制并加强了与区域外部大国的海洋治理合作。东盟的海洋治理行动呈现出三个特点:各成员国协商一致、归属于一体化进程下的功能合作、区域外部大国共同参与。  相似文献   

17.
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目前海洋生态环境仍呈不断恶化趋势.为此,从长三角地区海域生态环境现状出发,针对现阶段海洋生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建立有效的海洋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利益主体多元、行政区分割、绩效评估价值与区域性社会一体化的悖论以及多中心体制与合作协调的悖论等使得长三角地区的地方政府竞争呈现出较明显的无序状态,由此导致地方保护主义和市场分割而形成行政区个体,区域性社会突发事件治理资源得不到最优配置。文章分析了长三角区域公共合作关系、区域公共政策协调、区域公共治理合作主体、区域性社会安全构建的社会基础和可行性策略,指出,社会性突发事件治理中长三角地方政府协作机制关键在于区域性社会一体化,区域内的利益冲突应该让位于区域性社会发展大局。  相似文献   

19.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涉及上中下游多地区利益,任意一方的独立作为无法解决问题,开展协同治理是必由之路。追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协同效应有必要梳理府际之间存在的政策差异。文章运用政策文献计量和内容分析方法进行中央政府和长江流域地方政府关于发文时间、发文单位、政策工具的对比分析,总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关于长江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差异,进而探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的现实状况及进一步的政策供给。研究发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央地总体差异较小,地方政府之间在重视程度、响应速度及政策工具组合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政策差异与中央政府的立场、各地的资源禀赋、地方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等因素有关,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因此,政策制定者既要基于具体情境制定差异化的策略和措施,又要通过区域政策协同机制的构建更好地开展生态环境治理。  相似文献   

20.
府际治理是指不同层级政府间的治理网络。美国作为一个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其多中心的治理体制被认为是一种无序背后的有序的治理结构。通过对美国府际治理的研究,为我国进一步扩大乡镇政府的自主管理权、变城乡合治为城乡分治提供了有益启示。具体表现为:扩大基层政府的自主管理权;从城乡合治转变为城乡分治;加强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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