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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近年来,我国邻避项目不断爆发信任危机,究其原因是邻避项目的负外部性、信息不透明、企业的逐利性和公众对邻避项目认知缺乏。社区利益协议要求信息公开、平等沟通、互利合作使其对化解邻避项目信任危机具有优势。我国已经具备引入社区利益协议的基础,但在协议的适用范围、社区利益代表、内容和政府定位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国社区利益协议的制度建设需要合理界定邻避项目和相关公众,明确社区利益协议适用范围;设置科学的公众利益代表机制,确保公众利益的实现;将政府定位于服务者和监督者,保障社区利益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引入第三方组织参与,推动社区利益协议的专业和公平。  相似文献   

2.
由于核的特殊性,加上公众普遍缺乏核相关知识,涉核项目的风险被放大,“邻避效应”更加剧了公众谈“核”色变的心理。我国核科普公众沟通存在顶层设计不足、方式单一、对象定位模糊、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因而,做好顶层设计,推动法规制度建设;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提高公众可接受度;注意科普的精准沟通;关注核心理建设;加强核科普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3.
我国核电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发展核电最终目的在于减缓能源危机,保证能源安全,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然而在核能发电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核伦理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核电发展需要坚持决策参与、多方参与、信息公开和利益保障等伦理原则。由于我国核电发展相对较晚,公众参与途径尚未完善,因此,提升核电发展的公众认知度,保证核电规划的公共性和增强核电项目生命周期的公众参与程度是推动核电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4.
邻避运动的治理是学界关注的热点议题,传统的治理思路大多是基于利益补偿的“市场路径”,或是基于公众参与的“回应路径”。通过对R市10年核电历程的调查发现:传统邻避治理路径应对风险集聚类设施引发的邻避现象时,公众的“经济理性”和“价值观念”的交织会使市场路径失去成效;而“权力惯性”与“权利抗争”的互构也会导致回应路径陷入歧途。其失效的深层逻辑在于:目标趋利化和主体单一化使传统治理路径无法有效应对预期损失较高的“风险集聚类设施”。鉴于此,提出基于目标重塑和主体重组的技术路径嵌入到传统治理机制中,针对不同类型的邻避设施采取不同的治理路径,以找回“邻避”有效治理的最后一块拼图。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中国公众对有害邻避设施(垃圾焚烧、化工厂等)带来环境风险的强烈感知,使得邻避类群体性事件高发频发。风险感知视角下浙江余杭垃圾焚烧项目先后经历了强烈的风险感知、坚决反对—风险感知的下降、尝试了解—态度转变、迎臂接纳三个阶段,最终成功破题原址建设。风险感知视角下邻避项目中公众的行为演化机理遵循的逻辑为:项目本身的实体风险—风险感知的放大—危机产生—介入因素转变—风险感知降低—危机解除。要摆脱邻避项目陷入应急处理的窠臼,应构建嵌入公众风险感知的常态化决策程序,其内核为公众风险感知的嵌入,中间为到位的风险沟通、科学的技术评估与合理的利益补偿三环相扣的闭环环节,协商民主的理念则贯穿整个过程。  相似文献   

6.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需求和城市污染的压力日益增大,邻避冲突此起彼伏。被剥夺心理、从众心理、法不责众心理和宣泄心理,以及引发这些心理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客观诱因,构成了公众参与邻避事件动机的内因与外因,且二者互动关系密切。只有通过外在制度构建,消除公众参与邻避事件相应的内外在诱因,才能有效解决邻避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邻避冲突作为一类特殊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在我国频繁发生。基于"经济人"、"政治人"、"社会人"三种人性假设,可以发现公众参与邻避冲突的动机。相应地,只有居民的经济人、政治人和社会人的人性诉求得到合理的回应,才能有效地化解邻避冲突。而利益补偿机制、决策参与机制、社会信任机制及社区化解冲突机制将有效地回应公众的人性诉求,是治理邻避冲突的重要机制。  相似文献   

8.
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引发了公众对核电发展的质疑,公众的“核态度”成为核电能否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基于调查问卷的设计与发放,文章从核能发电、核电站运行、核电属性、核电项目等多个角度开展公众问卷调查,分析了我国公众对核电发展的认知程度和接受态度,提出科普宣传、专题报道、现场体验与利益补偿等相结合,以共同提升公众对核电的理解和接受度,进而推动我国核电事业的安全高效发展。  相似文献   

9.
我国因邻避设施的兴建而产生的邻避冲突越来越多,邻避设施的后果承担者及其所带来的社会收益享受者之间是不对等的,这种负外部性和成本—效益不均衡性的存在致使邻避设施极易升级为矛盾的导火索。减少邻避设施的负外部性,实现成本—效益对等,避免或解决邻避冲突的对策在于:提高邻避设施的科学技术水平,实现人与生态的和谐;采取适当的经济补偿,弥补邻避设施的负外部性;扩大利益受损者的话语权,降低因预期性负外部效应引起的不安和忧虑等。  相似文献   

10.
当前,持续爆发的邻避型环境维权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抗议公众“俘获”政府决策,造成的“公众参与悖论”,极易导致各方利益“多输”、政府公信力遭疑、民主程序并未因此重建、地方发展失去宝贵机遇的困局。在多元利益格局、公民意识崛起、公信力危机的情境下,利益公众、地方政府、市场和广泛大众对有限的空间权,及其附着的经济权、环境权、政治权的争夺和碰撞是这一困局的本质归因。为治理这一困局,管理部门需要重视邻避事件背后的利益和权力逻辑,“适应性治理”是回应国家治理能力建设,尊重已有空间权利格局,保障各方正当权益,预防和化解邻避危机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1.
接受度研究是以公众与技术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为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通过研究民众的风险意识特点,最终缓解技术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潜在冲突。核电站是一类十分特殊的大型工程,自面世以来一直具有较大的争议性,引发邻避冲突的可能性也较大,因此,民众的接受与否对于核电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运用AHP法建构核电站周边居民接受度评价模型并对湖南省桃花江核电站的周边居民接受度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桃花江核电站周边居民对核电站的接受度评估为良好,发生邻避冲突的风险较低,但在个人健康水平和民主性保障等单项指标上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诸如垃圾处理厂、核电厂、污水处理厂等邻避项目陆续兴建,多次激起公众的对抗情绪,引发"邻避型群体事件"。目前对此问题的研究多侧重于利益剥夺、环境影响、权利保障等,从心理视阈进行的研究还很少,尤其是拓展到事件对社会大众的心理影响,并以积极的"心理资本管理"代替传统"心理问题防治"的探讨非常少见。因此有必要从"心理资本"视角入手,研究邻避型群体事件中公众心理资本的内容、特征与开发路径。在此基础上提出若干规避邻避冲突的对策:提升外部心理资本,塑造政、企、民良性关系和强化内部心理资本,提升项目接受度与风险应对力等。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对邻避项目的需求不断增加,但这种项目具有的风险非自愿和规避成本高的特征,极易激起民众的反抗情绪,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我国的邻避项目基本进入了“计划修建一公众反对一说服+恐吓一反对升级一计划撤销”的死循环,呈现政府、企业、社会的多输局面。以引发江西、安徽相邻两省之间胶着对抗的“江西彭泽核电站”为例,可从安全之忧、利益之争、权利之辩和文化之殇几个方面分析邻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产生原因,并提出提升项目安全性、改进补偿手段、注重公民权利、塑造健康文化等相应的对策建议。本研究可为项目的顺利建设和社会稳定风险的预防预控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新公民参与是邻避冲突的核心议题,它对规避邻避冲突具有重要作用。基于社会建构过程的分析表明,邻避冲突中新公民参与缺失激化了对抗和非理性的集体行动。新公民参与是对邻避问题扩大化的负面解码过程,认知解放、信息不对称、知识垄断、信任差距等对此有重要影响。提升新公民参与应从制度化建设入手,扩大参与主体,建立决策参与、法律框架、信息沟通、知识分享等制度体系,建立邻避问题的有序、协商与对话机制。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中国发生了多起针对燃煤电厂建设的公众抵制事件,影响了现代燃煤发电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平江燃煤电厂事件”为例,分析公众在政府宣传前后对煤电项目的态度变化,应用SIR传染病模型对公众支持率的变化进行系统仿真,通过计算基尼系数对政府宣传效果进行评价。结果表明:传染病模型可以较好地反映公众支持态度的动态变化过程,政府宣传促进了公众支持态度的确立,政府宣传行为的基尼系数值G=0.375<0.4,虽在合理范围内但仍存在优化空间。根据以上研究结果,从大型火电项目决策模式变革和宣传策略实施两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为公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创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坚实的物质条件。为了适应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扩大公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公民参与公共政策是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保证了公民获得维护和满足自身利益诉求的权利,并通过社会共同体内部的利益综合,进而维系了社会共同体内部的稳定,而且通过利益表达可以维系公民与政府间的沟通以及彼此间的信任,确保了政府公共决策的合法性基础。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公共利益的研究忽视了对公共利益的保护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公共利益受到侵犯,尤其是受到公权力侵犯的事例屡屡发生,而各种防控措施都要么是只顾眼前,不顾长远,要么是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建议应以法律手段为主,而不应以政策等手段为主,应以程序法为主,而不应以实体法为主,来保护公共利益使其免受公权力的侵害;并科学理性地制订保护公共利益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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