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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习近平总书记"4. 13"讲话和中央"12号文"都提出在海南探索建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而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必须注重法治,强调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借鉴其他地区成熟的自由贸易港例如香港、新加坡、迪拜的建设经验,同时充分体现中国特色、考虑海南实际,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构建统一完备的自由贸易港法律促进体系,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健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与国际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
与其他国家的自由贸易园区不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不仅具有贸易、保税等传统功能,还承载了先行先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复制推广等特色功能。在高水平开放条件下要实现这些特色功能,在法治上还存在授权法律依据未解决,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立法碎片化与外资立法缺乏衔接,与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协调机制缺失,评估、决策、反馈机制的法治化未实现等一系列法治问题。因此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法治建设应坚持法治定位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明确高水平开放条件下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法治定位,加强国家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立法的顶层设计,制定自由贸易试验区(港)的基本法,从内部差异性立法到“一带一路”衔接立法,规则导向、公平本位以及评估决策反馈的法治化,从而分层次、按步骤、有重点地实施和推进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3.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我国的法治体系尚未形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推进作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对立法先行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做了几点思考展望:一是以"以人为本"法律观引领法律体系的完善;二是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相似文献   

4.
海南经济组织的设立规定与承诺即入制的要求差距较大,退出机制与营商环境的升级需求不符,产权保护力度无法满足优化营商环境的需求,应借鉴国际经验,突出中国特色,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法律化、制度化,把经济组织设立、退出、产权保护、借贷便利放在重要位置,高质量高标准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特区制度。建议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的授权立法规定,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制定具体办法,尤其是经济组织进入、产权保护、税收优惠、破产条款。  相似文献   

5.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制定权,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提及的一项新权力,是对我国现有立法体系的一种更新与升级.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应在考虑与其他两种立法权区别的基础上,确立好自身的横向定位,关注适用空间范围、立法权限、变通权限、备案方面的不同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立法权行使过程中,有极大相似度,因此需在批准机制和行使限度上,吸取自治法规立法方面的前期制度经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与中央立法在各自职守方面,存在相对明确与固定的界限,但同时需要在立法时对自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对不同性质规范的采用、立法权限的广义理解、立法与政策及党规的协同、未来同其他自由贸易港区立法之间的立法协调机制的构建,以发挥自由贸易港法规的最优制度功能,形成中国改革的原创动力.  相似文献   

6.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是一种地方立法权、授权立法权,其具有制定主体和立法范围上的限定性、立法内容上的变通性和创制性,其价值在于开放与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运行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4·13”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为基本遵循。要处理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关系,处理好创制与变通的关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行使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会议表决的立法体制机制;统筹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过渡期的立法权行使;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备案机关和批准机关建立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授予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权力。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基本属性直接关系到建设什么样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这一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价值取向及立法目的决定了“开放”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基本属性,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必须始终紧扣其“开放”的基本属性:即在宏观层面上,海南自贸港法规坚持法律移植与本土化改造相结合的立法思路;在中观层面上坚持立法原则的开放,即坚持立法原则的普遍性借鉴与本土化变通并举;在微观层面上坚持规范创制的开放,即在进行规范创制时坚持借鉴国际化经验并对其作出契合海南自贸港现实的适应性调整。  相似文献   

8.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规划设计中,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新高地,要形成“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集聚效应,对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就业、居留要形成宽松便利、开放包容的整体环境和制度支持。而要构建这种外籍人员就业制度,至少要从三个维度加以完善,即就业准入、居留保障和约束措施,推动外籍人员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得来、留得下、管得住”。海南应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动的外籍人员就业和居留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实践,构建一套完整的、具有自贸港特色的外籍人员就业制度。  相似文献   

9.
营商法治环境是法治化视角下营商环境的面相.提升营商法治环境是应对冲疫情冲击、推动企业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路径.对标国务院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六章营商法治环境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后疫情下沈阳、海口、杭州、成都和西宁五省会城市营商环境政策的代表型经验,揭示出后疫情下西安市营商法治环境的诸多不足,进而提出优化政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以"放管服"为抓手改善商事执法环境、探索在线诉讼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立体式监督体系等优化路径,为后疫情下甚至常态化下西安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和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0.
习近平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交汇之重要场域,系统阐述了法治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的重大作用。习近平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核心意涵包括科学构成、鲜明特征和价值导向三个方面:在科学构成上,需要从主体维度、客体领域、科学含义、内在要求四个层面加以阐释;在鲜明特征上,体现了历史性与时代性、实践性与理论性、整体性与区域性、本土性与世界性的统一;在价值导向上,致力于促进主体自由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静态动态安全、全面落实人权保障。从实践进路上,应从优化立法制度供给、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强化司法文明建设、增强营商守法能力四个维度系统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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