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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在婚姻法中设立无效婚姻制度,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立法通例。我国于2001年通过对现行《婚姻法》的修正案,正式确立了无效婚姻制度。但我国《婚姻法》确立的无效婚姻制度中婚姻无效的事由不能涵盖现实生活中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婚姻的各种情形,也未区分无效婚姻中有过错当事人与无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且对婚姻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没有进行区别对待。应该从解决这些问题入手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无效婚姻制度是一项主要的婚姻法律制度 ,它作为婚姻法律制度中结婚制度的一部分 ,是保证婚姻成立要件的贯彻执行 ,促进合法婚姻建立的重要手段 ,在目前我国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的情况下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无效婚姻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借鉴国外婚姻立法和我国香港特区婚姻立法的经验 ,从我国国情出发 ,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无效婚姻制度加以论述 ,特别是对无效婚姻请求权的时效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3.
论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修改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这对建立健全结婚制度,加强我国婚姻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无效婚姻涉及到认定的事由、宣告的机关与相关注意的问题及其法律后果,这些内容构成了我国无效婚姻制度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无效婚姻是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成立要件因而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的“婚姻”。我国现阶段无效婚姻仍然普遍存在 ,对当事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其不利的负面影响。新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 ,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比较无效婚姻的立法 ,应注重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5.
简要介绍了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类型.包括过错赔偿责任、无过错赔偿责、混合过错赔偿责任、法定全部赔偿责任和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6.
无效婚姻制度是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新增设的一项制度,填补了立法空白,是婚姻立法上的重大进步。从分析无效婚姻的概念、历史沿革入手,对导致无效婚姻的法律事由、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主体、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若干建议,以期望促进无效婚姻制度的深入探究。  相似文献   

7.
无效婚姻是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成立要件因而不产生失妻权利义务的“婚姻”。我国现阶段无交婚姻仍然普遍存在,对当前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不利的负面影响。新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比较无效婚姻的立法,应注重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8.
婚姻的有效与无效是建立在婚姻成立的基础上,由于我国婚姻法未能区分婚姻的成立要件与婚姻的有效要件,以致关于婚姻效力的立法存在着不少缺陷,尤其是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立法。一些人把事实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等理解为不存在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再行同他人结婚亦不构成重婚。实质上,这种说法混淆了婚姻的成立与婚姻的有效。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婚姻的效力制度进一步完善,严格区分无效婚姻和无婚,完善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  相似文献   

9.
保证合同既可能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亦可因自身的原因而无效。导致无效的原因不同,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若因保证人的过错致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将丧失预期的担保,保证人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构成要件与赔偿范围与保证人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皆不相同。保证人所负责任的妥当与否影响着保证的担保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可撤销婚姻制度存在缺陷,应该规定欺诈为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根据不同情形确定可撤销婚姻请求权的主体明确可撤销婚姻中有过错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规范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  相似文献   

11.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理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侵权责任法》不仅明确了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在物件损害责任中的适用,而且规定了各个物件损害责任的行为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仅仅依靠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理论体系与之相融合.建议以物件损害责任的比较法研究为视角,在《侵权责任法》框架下,明确物件内涵与分类,完善物件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理论与公平补偿责任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2.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婚姻法》)确立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用法律的手段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更进一步的保护,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步和完善。准确地把握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该制度的理解。不过,作为一种权利救济制度,该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本文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对侵犯配偶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应以受害方配偶、子女和与配偶共同生活的任一方配偶父母为请求权主体。同时,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还应扩大到第三者。  相似文献   

14.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问题新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围绕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的规定,法学界掀起了关于婚内侵权损害赔偿问题的激烈争议,观点针锋相对。文章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否定观点作了批驳,指出实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需要,既促进婚姻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又维护了法制统一。2008年公布施行的《物权法》和将要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带来了新的曙光,为此,文章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提出了几点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5.
婚内侵权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没有明文规定婚内侵权责任。离婚损害赔偿以离婚作为必要条件,婚内侵权责任则以婚姻关系为其构成要件。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没有排除婚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为婚内侵权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为婚内侵权责任的承担提供了物质基础。婚内侵权责任的完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应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内侵权责任,二是完善夫妻财产制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6.
学界通说基于过错责任、惩罚性赔偿以及《侵权责任法》出现“制裁”的字样,认为惩罚是侵权责任法的功能之一。然而,我国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重在赔偿而非惩罚,过错责任也只是分配损失的依据,并不能承载惩罚性,真正能够体现民事责任惩罚功能的民事制裁制度在《侵权责任法》中却没有规定。肯定侵权责任法惩罚功能不但混淆了公法和私法责任界限,而且违反了平等主体间无支配权原则。因此,侵权责任法不应具有惩罚功能。  相似文献   

17.
信用利益侵权损害赔偿已成为实务中的多发问题,现行民法对此却未设明文。通过对比观察我国司法实务判决可知,法院在对待信用利益侵权纠纷上存在较大分歧,且现有的以名誉权、姓名权、一般人格权为裁判依据的信用利益保护路径难以实现对信用利益的妥当保护。因此,有必要从请求权基础、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赔偿范围等方面重构信用利益之侵权责任。在现行实证法体系下,以《侵权责任法》第2条2款规定作为信用利益保护之请求权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逐一检讨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从而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可资为信用利益保护的最佳进路。  相似文献   

18.
婚姻关系是人类生命得以延续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婚姻关系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然而,在生活中,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的事件屡见不鲜,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排除了第三者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性,因而在多数情况下第三者破坏他人婚姻不用承担责任。这条规定不但不利于保护婚姻关系的稳定,而且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情杀、仇杀、离婚率的上升、单亲家庭增多等。对于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责任,在立法上应予以明确规定,以更好地保护婚姻关系、稳固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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