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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8 毫秒
1.
林冬 《社区》2005,(1):31-31
随着物业管理的逐步发展,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越来越被业主重视。但目前,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有关专家认为,业主维权应走出五大误区。误区之一:业主委员会全能作为全体业主利益的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应当在物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内,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而不应该超出这个范畴,成为牟取个人私利或者威胁物业公司的手段。业主委员会超出职权范围的活动,不受法律支持和保护。误区之二:业主委员会选举“政治化”业主大会上的投票表决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可以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不应把此选举权概念政…  相似文献   

2.
近些年来,围绕业主委员会的诉讼纠纷愈演愈烈。作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委员会自然扮演了业主维权的角色。但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一直未有明确规定,导致相关案件法院的处理结果各异。文章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通过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的明确,分别阐述业主委员会在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主体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设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新型物权,但对业主自治管理团体的法律定位却缺乏完善的规定。针对这一现状,在对典型国家关于业主自治管理团体立法例及相关学说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研究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业主大会法律关系的界定,以及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规定的不足。提出了完善我国业主团体自治管理制度的建议,认为:我国的业主自治管理团体的法律定位构建应从立法层面上承认业主团体的团体性,进而赋予业主委员会“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明晰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定位,使业主自治组织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从而促进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4.
物业可以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法律上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政府要为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物业提供必要的条件。业主委员会得到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聘请专业队伍提供专业服务,参与管理的人员应取得一定的劳务报酬或补贴,要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制度,但是还存在对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没有统一规定、主体资格不明确的缺陷。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生活日常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其存在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主要从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资格的必要性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入手,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的各种理论观点,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具体分析我国现实生活中业主委员会行使诉讼权力的方法,最后笔者建议并期待立法机关尽快合理界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使业主委员会所代表的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  相似文献   

6.
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及召集人的确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问题在各地普遍存在.因业主委员会的缺位引发的矛盾频频发生,严重影响到物业小区的业主自治.造成这一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制度设计不完备.<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召集人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虽有规定,但是做法不一,欠缺体系性.解决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的困境,应当构建系统、完备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作为区分所有权人团体的最高意思机构。业主大会之下,设有业主委员会,作为意思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事务。对于业主团体的法律人格问题我国目前尚未定论,法国、德国、日本、我国台湾与香港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均确认业主团体的法律人格。笔者赞成肯定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的说法,在理论与实践中都应当作为管理维护建筑物和区分主利益的表征,更多地体现为诉讼程序的功能,而非实体功能。  相似文献   

8.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但这一界定不够明确,学界争论颇多。本文参照其他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情况,分析了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法律问题。认为应准确理解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的地位;业主委员会应该享有独立诉讼主体地位;业主委员会尚不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未来的发展趋势应是明确业主大会的独立法人地位。  相似文献   

9.
业主自治机构的法律地位立法应明确规定,承认其为非法人团体能为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提供理论支持.但其中由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民事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予以控制.  相似文献   

10.
由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不明确,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也并不一致。从业主团体的性质来看,业主委员会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从诉讼权利能力和实体权利能力分离的趋势来看,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突破了民事主体的限制,业主委员会作为其他组织,可以成为民事诉讼主体。但由于业主委员会不是独立的法人,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从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程序、主要职责等方面考察,其诉讼主体权能具有局限性,即业主委员会只有在物业管理活动产生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才为适格的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11.
教坊始设于唐代,对唐代音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玄宗设立教坊的直接目的在于安置原藩邸的乐工与宦官;唐代第一任教坊使为范安及,教坊使的职能是管理乐人与音乐,他们与音乐才华没有必然的联系;青楼与教坊关系密切,盛唐时它是教坊选拔乐人之重镇,中晚唐以后教坊加强了对青楼的管理。  相似文献   

12.
英国法治发达已为世人所共知,与声名远播的陪审制度相比,治安法官制度或许并不为人们所熟知,但这并不妨碍它对英国法治发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自1195年理查一世时设立治安维持官始,它走过八百余年的历史,历经由金雀花(安茄)王朝到温莎王朝的更迭。它在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拥护及推进公平正义、践行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模式、弥补职业法官不足、塑造公众民主与法治意识等司法实践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13.
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秦毓鎏领导无锡和金匮两县的光复事业,起义成功后建立的锡金军政分府,成为当时很有影响的地方政权的代表。锡金军政分府从1911年11月成立至1912年5月结束,存在半年左右时间。在此期间,军政分府组建军政领导核心、接管地方旧有政权、举办民团等,强化了对地方政权的控制;通过废除厘金、催租征税、镇压农民抗租斗争,来稳定地方的经济秩序;积极废除地方的陈旧陋习,移风易俗,注重市政建设,推进了无锡社会事业的发展。锡金军政分府的存在,对周边地区如常州、镇江等地方政权的稳固,对革命党人光复南京起了积极的作用,甚至对后来的"二次革命"也有很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30年来,贵州在推进政府创新的过程中,党政部门大力推动发扬民主,结合本土资源优势,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老领导的余热,制定合理的创新计划,取得了较大的成功。但在创新的过程中"重口号、走捷径",把创新意识形态化,政策制定搞"一刀切",缺乏与社会的合作,党政不分又让政府创新陷入了困境。今后,贵州政府应转变政府官员的观念、增强政府创新的意识,创造宽松的环境、鼓励地方政府主动创新,引入竞争机制、为政府创新提供动力,加强合作、提高政府创新的质量。  相似文献   

15.
诂经精舍是阮元在浙江任上建立的一个地方性学校,汇聚了江浙一代诸多著名学者和优秀士子.精舍在成为嘉庆以后最重要的学术基地之一的同时,也是当时两浙文学活动的重要依托,其中不乏以诗名世之人,他们的创作从乾隆四十年延至嘉庆一朝,抒写出特定历史时期才人士子的独特心声,以不同形态展现了性灵思潮的深刻印记.  相似文献   

16.
促进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法制建设原则主要有反对地方保护、强调合作协调和做到因地制宜三大原则。促进黔中经济区发展的法制建设措施主要包括:在立法方面,要制定支持黔中经济区发展的专项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建立经济区内各地间立法协调机制;在行政方面,要设立黔中经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立经济区内各地间行政协调机制;在司法方面,要维护司法公正,建立经济区内各地间司法协作和交流机制。  相似文献   

17.
绿色发展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着重强调的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作为可行性强、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明显的发展途径,能有效缓解当前经济增长方式引致的资源能源约束强化、环境污染严重、气候压力加剧的问题,构建中央引领、地方推动、企业主导、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路径,对破除当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构建生态友好型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陕西地市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的优化有利于地市本科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实现地市本科高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赢"。针对地市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应以认识论与政治论相统一的高等教育哲学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地市本科高校自身的功能定位为依据,探索宽口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适量增设与所在区域经济社会产业结构对接的目录外专业,建立专业设置预警与退出机制,加强对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优化地市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结构,构建服务型本科专业体系。  相似文献   

19.
研究结果表明,人教版小学数学课标实验教材在内容选择上是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编排体系体现了课程标准的理念.该实验教材改变了教师的教学观、教材观和教学方法.在体现人文性和内容编排的顺序等方面,尚需略做调整.  相似文献   

20.
近百年间上海基督教文字出版及其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代基督教在华传播 ,文字出版是重要的手段。而上海正是基督教文字出版的中心。墨海书馆、美华书馆和华美书馆、益智书会、上海土山湾印书馆、广学会、中华浸会书局、青年协会书局等是当时教会的主要出版机构。它们在传播西方科学以推动中国现代科技的变革、用白话文翻译圣经等宗教读物以促进中国新文学的发展、编译学校教科书以促进中国现代教育体系的建立、统一术语译名的工作以推进西学引进和中国现代学术规范的确立、编印杂志和创办社团组织以倡导现代学术精神以及为近代中国引进先进的印刷技术等方面 ,对近代中国文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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